四川省住宅工程高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系统规定及表格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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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制订。
第七条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州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在当地定期公布《指南》。
《指南》包括下列内容:
1、分户验收的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记录表》)示范用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结果表》)示范用表。
第八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购房人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二)建设单位按照《指南》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分户验收记录表》;
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安排检查工具;
安排验收日程等。
(三)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对工程进行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的测量与操作应当按照国家、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四)分户验收小组分户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记录表中签字,对结果进行确认。
(五)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
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时,应当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分户验收记录表》上载明。
(六)分户验收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
第九条
完成上述分户验收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分户确定验收结论,并填写《分户验收结果表》。
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受检的分户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但不影响工程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明确告知业主(购房人)。
第十条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人)。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随机抽取部分《分户验收结果表》、《分户验收记录表》等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内容包括:
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
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的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
实物质量抽查的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三条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件1: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检验内容、数量
检验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质量
缺陷
及
整改
结果
其它单位
单位(项目)
技术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专业技术(质量)
负责人: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附件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房号
建设
单位
监理
序号
检验内容
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
门窗安装质量
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6
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本户
检验
结论
(核查
结论)
检
验
单
位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年月日
注: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此表应当作《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人)。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允许偏差及验收要求
检验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室内净高度(实测),5处/间,单位:
m
偏差
极差
-20mm
20mm
室内净开间、净深(实测)各2处/间单位:
±
15mm
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空鼓面积全数/套,单位:
cm2
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墙面外观质量、空鼓面积(全数/套)
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表面应光滑、洁净,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顶棚外观质量(全数/套)
不应有爆灰、裂缝,表面应光滑、洁净,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门窗安装、防水工程等质量)
外窗台高度(实测),1处/每个窗台,单位:
推接窗扇防脱落措施(全数套)
安全玻璃检查
进户门质量检查
栏杆高度、间距(实测)1~2处/每片栏杆,单位:
外墙、外窗渗漏(全数窗台)
厨房渗漏、卫生间渗漏(全数/套)
8
屋面渗漏(全数/套)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
(公共部位部分质量)
楼梯梯段净宽单位:
楼梯平台净宽单位:
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4)
(安装工程质量)
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
地漏、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全数/套)
插座接线、接地、照明(全数/套)
户内配电箱(盘)
卫生间等电位(全数/套)
墙面孔
9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总户数
验收户数
内容
验收
项目
公共部分
功能性试验
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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