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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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县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为顺利完成2014年的标准化验收任务,我县成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合力,实行主管教育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的工作体制。
(二)进一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进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为了使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符合设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周边环境优化等校舍建设标准,2014年我县计划完成以下主要项目工程:
1、全面启动第一小学分校区项目建设。
本年度我县将投入1281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83万元)完成一小分校区4850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054平方米食堂、300平方米厕所、224平方米浴室、开水房项目建设。
力争年内启动投资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
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800万元完成一小分校区校园管网、地坪硬化、校园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确保于2015年初投入使用。
2、投入金资298万元完成第三小学1800平方米50套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完成周转房内生活设施配备,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就餐及教师住宿条件。
3、对和硕县第二中学的综合楼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
4、计划实施和硕县务什塔拉乡大沙村幼儿园、第七小学食堂、第三小学教师周转房和祖村教学点学生食堂建设;
第四小学各功能室面积不达标、个别功能室短缺、围墙、操场及运动场修建工作;
第六小学功能室短缺及运动场修建工作;
第五小学运动场修建工作。
(主要成员单位:
县发改委、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城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相关中小学)
(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整体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
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标准,2014年1月初,和硕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全县各中小学的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及短缺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清查,通过摸底自查测算出本年度达标的四所学校所需资金共计1969.53万元,其中二中需投入资金699.5万元,四小需投入资金550.15万元,五小需投入资金436.883万元,六小需投入资金283万元完成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校舍及运动场地建设等。
教学仪器设备计划由县财政拨款进行采购,争取在9月份将所缺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到位,使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或超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
县督导室将对这四所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过程性检查指导,实地察看硬件环境及指导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各类设备规范管理,充分使用,力争到2014年年底完成县第二中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和第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县第二中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校级领导校际交流任职、轮岗锻炼力度,逐步建立一支精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在办学治校、提高教育质量上有所作为的校长队伍。
有计划地安排学校校长参加自治州或自治区举办的校长上岗、提高培训学习,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管理能力,达到校长任职条件资格。
2、由县教育、人事等部门根据专业需要,通过招聘和特岗教师招录吸纳优秀毕业生进入我县教育人才队伍,补充高中、体艺等学科教师缺口,满足双语教育发展需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3、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力度。
继续全面开展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双语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等,将教师培训经费(含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5%的规定。
不断完善教师在职培训体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2014年开始积极组织全县教师和校长参加第五五周期继续教育培训。
4、合理配备教辅队伍。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现代教育技术、后勤服务、安全保卫人员,并组织专项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及上岗(合格)证书。
县编办、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各中小学)
(五)加大公共财政教育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巩固“两基”教育成果。
依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一是把保障教育经费支出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中,坚持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增长要求,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比例”要求,及时拨付落实国家、自治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二是加强学校财务、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各项经费的支出,细化支出标准,强化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校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县财政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地税局、审计局、统计局、各中小学)
(六)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1、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始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要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2)通过规范义务教育管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落实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定期对教师的上课、备课、批改作业等进行检查,使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化。
(3)全面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积极发展特色教育,开展各类特色班,大课间活动要彰显学校特色,保证学生在校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努力实现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把学校建成学生快乐成长的乐园。
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加强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建设。
结合中小学双语“班班通”项目,重点建设乡镇学校计算机教室;
2014年已配备完成标准计算机教室7间,双语班班通75套。
已配备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学校生机比达到规定标准。
制作、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建设教育城域网,实行网上办公和无纸化办公体系。
建设教育资源库、网络通达教室、数字图书馆、资源共享和学校管理的学校校园网,逐步向数字化校园迈进。
(成员单位: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中小学)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1)加大宣传,利用课堂、主题班会、墙报、安全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2)完善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坚持每年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演练、地震逃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避险逃生能力。
建立学校师生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学校责任险投保率100%,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率100%。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适龄少年的教育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治环境。
(4)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特别是要做好寄宿制学校的食堂卫生、食堂安全及学生管理工作。
(5)加强学校安全配备,加大人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力度。
注重开展维稳、安保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学校安全配备,要加大人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力度,为各学校新增高清监控设备,做到技防设施安装率与覆盖率达到100%。
将学校的值班、执勤、值周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维稳安保工作长效机制,当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控辍保学”监管力度
各乡镇党政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教育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督查评价制度及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促进我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从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全党抓教育,政府办教育,人人尽义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乡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卫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县团委、保险公司、各中小学)
四、实施步骤
我县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1月-3月)成立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4年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与各乡镇、学校签订《创建教育强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强化学习《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求等,使每所学校都能掌握标准的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2014年4-6月)学校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化建设分阶段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周工作安排,每周上报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督导室依据县二中、四小、五小、六小在1月份上报的自查摸底情况及每周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定期对这四所学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顺利通过年底的标准化验收。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0月)按照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音体美教室、教学实验室、图书室等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完成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现代信息技术等的配备工作;
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同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推进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11月-12月),学校自评,县级评估验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整理档案资料,迎接上一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的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创建教育强县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
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检查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流程,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等不靠、真抓实干、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深刻领会内涵把握原则
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有关标准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将标准化建设与推进均衡发展工作结合起来,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差距;
将标准化建设与学校内涵建设结合起来,在实施硬件建设和装备的同时,高度重视校长和师资队伍配备,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上下功夫,重点解决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
将标准化建设与图书、仪器设备的使用结合起来,重在经常化的维护和运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效益。
(四)加强督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
建立教科局和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的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学校标准化学校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评估考核一次,并将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并确保我县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和硕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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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硕县 义务教育 学校 标准化 建设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