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手册V10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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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标[2000]2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规定》………………建[1997]第86条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3 术语和定义
土建大修项目:
指对总厂所辖范围内的生产建筑物及其辅助设施、围墙、道路、进厂公路、公共卫生间、给排水等设施的维修或改造。
土建技改项目:
对现有的设备、装备和设施,利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进行完善、配套、改造,改善性能,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小型基建项目:
指总厂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建筑物、生活福利设施和设备设施,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
14 总则
为了规范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大修(技改)土建、小型基建项目及零星修缮工程中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及工作方法、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安全、投资、工期,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使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5 岗位职责
分管副厂长
——参与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签署相关的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审批50万元以上工程施工方案;
——审批工程变更(方案、预算、事项审批单);
——每月至少1次对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部门主任(副主任)
——组织或参与5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审核批准50万元以下项目施工方案;
——每月至少2次对5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的现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质量措施、组织措施提出整改要求;
——审核工程变更(方案、预算、事项审批单);
——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
——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或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
项目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下简称“三措”),并对“三措”的可行性负责;
——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存档;
——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交底工作(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记录、存档;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票,在施工单位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担任工作负责人;
——开工当天必须到达现场,检查“三措”落实情况,材料到场情况及材料堆放情况;
——协助监理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织或参与监理召开的现场协调会;
——检查监理单位对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情况及相关记录;
——掌握施工进度计划,与监理单位共同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执行;
——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施工现场。
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检查本日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到场,施工单位班前会记录,施工班组开工情况,人员变动情况记录,施工机械使用情况记录,施工安全措施情况,本日有否隐蔽工程验收,监理意见,监理单位人员到场情况,接收监理单位报送的各种报告,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工期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明日工作计划,每周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下周工作计划;
——代表业主对进度款预算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签;
——组织或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工程变更签证,延误工期报告签证(如有);
——组织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接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移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项目评价后才办理合同支付手续;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建立资料移交清单后移交总厂资料室。
现场施工管理员
——应熟悉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了解施工工艺及流程,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应清楚;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出入证,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三措是否符合要求;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的搭接,指定施工垃圾、材料存放地点;
——参与材料进场验收,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清单,材料数量与双方要求是否相符,质理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样品约定的相符;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砼配合比数据资料,检查监理单位对砼配合比的会签、记录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协助监理对设计不合理之处提出修改建议报告,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确认,同时上报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审核,若确需设计修改的,设计出具“设计修改通知”由监理单位下发施工单位;
——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做好阶段质量验收并记录,对不合格工程,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反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应做好记录;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将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出具项目过程资料清单后移交项目负责人进行归档。
16 项目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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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土建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图
进度(阶段)验收
6.1开工准备
a)设计交底
开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及总厂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须形成会议纪要及存档。
b)资质复核
项目开工前,须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作好相关记录,并复印存档。
C)施工“三措”审查
开工前7天,由施工单位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措施(后面简称“三措”)提交监理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查后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查备案、存档,在生产区域施工的项目,还须组织生产部、安全监察部、发电部(水工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如有)对施工方案进行会审,审查必须有记录并有各参加单位代表签字;
对涉及设备异动的,须经分管生产厂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才能开工。
——生产区域的办理总厂《工程开工单》,施工单位办理《进站工作许可证》。
——项目实施部门协助施工单位到政治工作部办理出入证件,施工单位复印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件报政治工作部备案。
d)入厂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记录,记录必须有实际参加安全教育的所有人员的签名。
——项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及条件,向施工单位指定材料存放地点及施工垃圾顷倒地点。
——向施工人员介绍施工范围及施工要求。
——会同运行管理部门人员向施工单位指定电源搭接点及施工用水点。
——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对重要部位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防范措施,报监理单位、业主审核后执行。
——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制“安全技术交底单”,须作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e)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
6.2施工管理
a)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属新建项目的,实施部门需向地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主材及设备进场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业主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通知)参加验收,施工辅助材料由监理人员验收并记录,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时检查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项目负责人督促设计单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有记录。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监理大纲进行工作,如发现监理人员有以下行为,可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或扣减监理费用:
*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30分钟后未到达施工现场;
*现场监理人员不具备监理相应资质进行监理;
*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有损害业主行为;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敢实施监理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进行处理及制止。
——没有监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理的职责。
——监理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负责人通知设计单位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交监理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及项目实施部门参加阶段验收。
——施工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项目负责人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须提交检验合格报告存档。
b)施工安全管理
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总厂《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程序》及合同附件《施工安全协议书》进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进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项目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经有关部门批准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器材、材料,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负责人作为业主代表,必须督促监理单位配备足够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监理证书)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受建设方委托,对项目工程负有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检查、监督、监控的责任,要确保安全施工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建设单位授权安全监理,当工程施工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但必须及时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
起重、电焊、水电、高空作业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诱发的安全事故;
c)工期控制
——由施工单位制定工期控制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施工组织措施。
——业主或监理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延期报告时行审核,结合影响工程工期的因素及要求延期的天数,作出同意延期批复,延期报告须有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代表签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施工单位在超过了业主允许的延长工期后,在竣工结算时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违约工期天数进行处罚。
d)投资控制
——合同一旦签订,原则上不再调整承包价格,以下情况按实结算:
*施工过程中出来基础超深,由施工单位统计增加工作量,监理单位、业主现场共同确认签字,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单价按施工单位投标价格计算。
*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修改而增加的工程量,单价按合同签订单执行,新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工程量超过合同总价的5%,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按进度付款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将已完成的工程量报监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经业主相关人员签字后方能支付。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审查意见,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e)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业主与监理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改变与修改。
——首先由合同他方提出申请,经监理、设计(属设计变更的)审核后,由项目主办部门复核变更工程量,并会同财务部、监审部核价后,并按如下审批程序确认:
——合同变更金额小于5万元并低于合同金额5%以下时,由项目主办部门会同财务部、监审部核价后,签报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合同变更金额大于5万元并超过合同金额5%以上时,由项目主办部门会同财务部、监审部核价后,签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招标委主任批准;
——合同变更金额大于合同总金额的10%时,由项目主办部门提出变更报告,报总厂招标委员会审查、批准,项目主办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变更指示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监理通知单”等,以及业主下发的关于工程变更的相关文件。
——“变更工程量结算签证单”中所有工程量必须说明数据来源,并附有计算书、验收资料、测量成果等。
计算书应便于监理审核,应有计算式、示意图、数据表、计量依据等。
——变更工程量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办理支付结算,结算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变更工程量计量的所有相关资料,若施工单位未提供,不能说明变更工程量的数据来源,监理将有权拒绝签证,直到施工单位补全相关资料为止。
f)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由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厂内相关部门及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g)工程结算及资料归档
——施工单位将结算报告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厂内相关部门及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结算资料由以上各单位代表签字为准,并由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各保存一份。
——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项目资料清单,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移交总厂资料室存档。
7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单位应对业主所委托的监理任务负责,以合同为依据,对监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主要包括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合同文本的准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监督并管理合同的执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对合同及信息进行管理,并做好监理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7.1设计方面
——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等,经确认后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
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重大问题(涉及影响工程量、工期的变动及施工承包合同变更的问题)必须书面报告业主。
——对设计变更及设计优化提出书面意见。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设计优化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主要有:
*及时提出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技术问题专题及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的等。
*对拟讨论的专题提出一至数种解决方案的建议供业主参考,并为专题讨论会准备有关资料、文件。
*参加讨论,并草拟“专题讨论会纪要”。
*必要时提出邀请参加专题讨论会咨询专家名单供业主参考。
——审查施工单位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进行研究,并尽快给予答复。
——按设计合同要求、检查督促设计人员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对设计人员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意见及时研究,尽快落实。
——其它有关业务。
7.2施工方面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合同签订工作。
*参加合同文本的审查。
*参加合同谈判。
*参与或组织设计交底及现场答疑和解释合同文本。
——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班组资格及施工力量,并对其进行监理。
——检查并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合同规定提供的有关施工条件,如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施工场地、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
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
下达开工令。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方案,临建工程设计(设施),施工详图,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
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其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并做出评价;
核查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
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7.3进度控制
——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和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
——审查批准(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内)施工单位提交的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施工进度计划。
监督、检查、记录计划实施的各种有关情况(施工设备、劳动力、施工组织、停工窝工等),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进行经常性的进度分析,当计划变化时,及时提出调整网络计划意见及相应的措施。
——按时编写年、季、月施工进度报告,报业主。
7.4质量控制
——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步分项施工方案;
必要时组织(参与)对关键施工工艺的放点、放线进行监督、复测。
——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
及时发出工程质量方面的各种指令,包括停工、返工、复工等。
——审批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提交的质量自检报告;
组织进行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重要工序开工前验收、中间验收,并予以签证和对质量作出评价报告。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应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业主审批。
——按时提交年、季、月施工质量报告。
7.5造价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支付计量、单价费用、月进度付款申请。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令。
——按工程进展及变更情况,进行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控制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业主。
7.6安全施工监督
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汛期防洪措施;
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对高空作业、特种作业、高危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有关监测资料的分析报告;
检查施工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进行监理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工地例会等的会议纪要。
——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各阶段验收及监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以及竣工图等。
草拟监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图片、录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使之能在施工期间的任何合理时间内查阅。
竣工后应将经过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全部移交业主。
——按期编制监理月报和年报,并上报业主。
月报在每月30日前上报,年报在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
监理月报、年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情况综述。
*工程质量情况及其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
*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进度措施。
*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其分析。
*施工单位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
*各合同项目间施工单位的协调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其它。
——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大事记”以及“监理总结报告”。
——委托的其它监理服务任务。
*监理应做好如下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台帐: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表
*监理指令书
*监理联系单(监理工作通知单)
*监理现场会议记录
*进场机械安全检验情况表
*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
*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报审表、进退场管理台帐
*施工单位进场机械检验单及维护记录
*监理工作小结
8检查与考核
8.1施工单位员工未经安全教育进入工地作业,罚项目负责人200元,罚施工单位违规人员按200元/人次。
8.2在开工前甲方未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安全技术交底、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安健环协议》,或者没有上述完整的书面记录,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8.3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不戴安全标示罚200元/次。
8.4特殊工种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操作罚施工单位500元;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全(如穿拖鞋作业、烧焊无防护面罩、打磨没有防目镜等)罚施工单位100元。
8.5施工工地或可能有高空落物及坠落的危险地点工作不戴安全帽的,违者罚100元/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罚50元/人;
不系安全带或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罚100元/人。
8.6厂区内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工作证,衣着整洁,无戴工作证或赤臂作业罚50元/次。
8.7厂内禁止流动吸烟,违者100元/人次。
8.8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30分钟后未到达施工现场;
罚监理单位200-300元。
8.9各级领导到施工现场检查,不能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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