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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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地布置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的场地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并做到布局合理,整洁美观。
(2)生产、办公、生活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场地布置示意图。
示意图应标明图名,并按照功能标明房屋、道路、材料、停车、绿化等位置。
(3)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场(站、室),应保持经常洁净,地面平整无积水,无垃圾废物;
厕所保持清洁无异味;
在房屋的适当处所设置垃圾箱,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
设置污水沉淀池,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沉淀后排放。
(4)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场(站、室),应做好排水系统,保证排水通畅不积水。
(5)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场(站、室),每栋房屋设置4kg干粉灭火器1个,挂(放)于通道旁,离地面不低于1.5m,并贴挂“消防责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注意防火”警示牌。
(6)办公、生活、生产场(站、室)区采取不低于2m的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封闭,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室。
(7)邻近居住地、公路旁、办公区、厂区、学校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工点,采取砖砌围墙或隔离板的措施实行封闭管理。
隔离板不低于1.8m,在板面绘制四川铁建及公司徽标,并在明显处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办公及生活区管理
(1)办公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如采用拼装式活动房屋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
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不小于3%;
在会议室醒目位置,可悬挂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环保目标及保证措施;
会议室整体布设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在进入大门的道路两旁,设置宣传栏(牌),其内容和标准执行第2.6.1条规定;
在办公区的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条幅。
(2)生活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员工宿舍床铺、储物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照明良好,室内整洁,无私拉乱接现象,保温、消暑、防蚊蝇等设施完备;
生活区食堂建设要满足员工就餐的需要,电气、消毒、炊具、灶具、清洗、防鼠、防蝇、防尘、仓储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备;
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间分开,仓储间的食品要分类按区存放,并挂食品标识牌;
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按照规定定期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保持通风良好,卫生整洁;
设置独立的男、女淋浴室,淋浴室地面贴地砖,墙面贴墙砖,顶面刷白,并保持清洁;
生活区内张挂包括公共生活区、住宿生活区、饮食生活区等区域在内的卫生责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经常保持卫生清洁。
5、安全标志、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管理;
(1)连乐铁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设置要求和标准,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的规定;
(2)主要标牌图表;
在本项目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反映本工程概况和建设形象的牌图,现场至少应设置如下牌图:
反映四川铁建承建连铁路建设形象、理念、目标的工程概况牌、工程公示牌、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牌图设立要牢固可靠、整齐美观、大方醒目。
(3)工程施工标识;
各分部应在本单位范围内的醒目位置设置项目名称、本分部工程概况、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安全质量环保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布置图、路基平面布置图、形象进度示意图。
在每个项目部工程分界点设置工程分界牌,以大里程为向由工程分界点为起点的项目部在主便道旁设置。
(4)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现场根据本工程特点设置相关管理制度、施工流程图标识,特种作业和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其内容主要包括操作要领、安全事项、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等。
(5)安全标志、标识;
在施工现场,对可能引发不安全状态的部位,按照不安全因素的特点,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明示标志。
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根据工程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要及时准确的增补、删减和变动,实施动态管理。
安全标志要设专人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任何人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
(7)安全生产部应明确安全标志要求并加强检查,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安排制作,使用部门应按要求安装并做好日常维护。
6、施工宣传
(6)宣传栏(牌)。
在生产、办公、生活区的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宣传牌、图片展等,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
宣传内容要动态反映本工程建设形象的基本概况、建设理念、建设要求、建设目标、领导视察图片等,内容由各分部、协作队自定。
(6)宣传标语。
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区应有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和展示四川铁建、连乐铁路建设形象的宣传标语。
反映连乐铁路建设形象的标语内容为“建设连乐铁路,构建和谐社会”“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连乐铁路”“筑精品建好连乐铁路,创佳绩服务四川经济”“建设连乐铁路,造福四川人民”,其他内容由各分部、协作队根据公司的企业文化特色和承建的工程特点确定。
(6)文化活动。
在生活区设置员工文化活动场地,结合施工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7、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
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
防护栏应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ø
48mm×
(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以其他钢材(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要固定牢固。
(2)悬空和攀登作业人员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在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3)水上作业防护;
水上作业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及救生设备,按规定悬挂慢车信号旗和信号灯,施工平台及船舶的临边、临水、洞口,设置防护栏杆并按需挂密目安全网,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夜间警示灯,上下码头通道的垂直下方应按需悬挂安全网,水下障碍物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船只碰撞。
(4)重叠、交叉作业防护;
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足以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5)临时工点防护;
施工时间较短的临时工点,应根据现场安全实际的需要,在外围设置防护栏,并采用密目安全网防护,木桩或钢管桩为立柱,高度不低于1.5m,立柱间距按4~6m设置,埋设应牢固可靠,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示标志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6)固定作业区防护。
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间隔支柱采用ø
50mm钢管,立柱高不低于1.5m,立柱间隔5~8m设置,埋设牢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注意安全”,明示标志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7)电力设施防护;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等,明示标志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8)基坑防护。
基坑防护设置双横杆钢管(采用红白油漆喷涂间距为20cm)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70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2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土质松软时,泥浆池边缘应用蛇皮袋装砂土进行加强。
防护栏杆用绿色密目式防护网围闭,防护栏挂设安全警示标志。
基坑作业人员上下设置牢固通畅的通道,宽度不小于80cm。
(9)孔口防护;
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顶留口、坑槽口、操作平台空口等可能造成伤害的孔口均设防护。
其要求为:
2.5~50cm的洞口,用坚实的盖板覆盖并固定;
尺寸在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筋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8、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料场、库房、焊接等处所,必须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提示标志(详见“标志”铁示1“灭火器”、铁示2“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更新。
(2)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严禁同室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应有完备的防止暴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
两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Om。
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置。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
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完工后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置;
钢筋笼上面应加盖遮阳板以防暴晒,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详见“标志”铁识8“氧气存放处”、铁识9“乙炔存放处”和铁禁9“禁止暴晒”)。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人)检查监护措施,动用明火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变、配电房的建筑,不准使用易燃材料并设置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禁1“禁止放易燃物”),门向外开。
9、物资存放与搬运
(1)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并设置分区标识牌。
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场地整洁,无杂草杂物。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要求:
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l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堆放钢筋时,应采用不低于20cm高的支垫,并采用篷布遮盖;
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
(3)危险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间距不小于10m),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存放,并悬挂分区标志(详见“标志”铁识8“氧气存放处”、铁识9“乙炔存放处”)及防暴晒标志(详见“标志”铁禁9“禁止暴晒”);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所有油料均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其库房醒目位置均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禁7“禁止烟火”、铁警4“当心火灾”)。
(4)物资搬运、装卸作业应符合规定:
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
3;
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
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
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加棚加锁或使用集装箱运输,不准他人乘坐,不准装载其他物品;
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
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
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
10、便道便桥
(1)便道要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并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满足车辆运行要求;
便道应做到顺直美观,排水畅通,路面无淤泥、无积水。
(2)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识标志。
进入施工现场的路边,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警示牌;
邻近或跨越道路的施工处在道路前端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
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宜设置便桥标识牌。
11、管线敷设
(1)总体要求:
管线敷设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需求,统一规划、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做到平、顺、直、牢。
(2)电缆线路:
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杜绝随意敷设;
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电缆严禁敷设在有酸、碱等化学腐蚀的地段,确因地形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必须按规定做好严密的防护措施。
(3)照明线路:
严禁敷设在钢铁构件和易燃易爆、化学腐蚀的物件上。
(4)供水管路布置合理,接头严密不漏水,满足施工要求。
(5)通讯线路:
通讯线路敷设参照第2.11.3条规定执行。
12、机电设备
(1)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吊、自卸汽车等运输车辆,每天(次)作业完毕,将其清洁后停放在固定的停车位内。
(2)空压机、发电机、混凝土输送泵、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械、钻机、提梁机、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应性能良好,保持整洁,按章操作,工后有序停放在地质坚固、不受坍塌危害及洪水威胁的安全可靠场地。
(3)电焊机、对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圆盘锯、刨木机、手砂轮、风炮、钻床、车床等小型机电设备,应随时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接地接零可靠,操作规范,摆放整齐,电力线路布置规范,多余电缆圈挂,工后场地整洁。
(4)大型和小型施工机电设备均应设置机械设备标识牌。
大型机械设备应有管理制度、运转维修记录。
所有机电设备应有管理台账。
(5)特种设备应按规定经当地安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手续完整;
机电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起重设备封钩应完备良好,在吊装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作业,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13、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做重复接地;
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固定吊装设备、钢梁梁体等可能因雷电或外壳带电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均装设接地线。
(3)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95)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4)自备电源应满足要求: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多台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方可向负荷供电。
(5)架空线路应满足要求: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标准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人行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1kV以下不应小于6m、1kV以上不应小于7m。
通讯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施工机具)的外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kV以下为4m、1~10kV为6m、35~110kV为8m、154~220kV为10m、330~500kV为15m。
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等保护措施,并悬挂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警1“当心触电”、铁警12“注意安全”、铁警16“高压危险”)。
(6)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要求:
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
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的环境中,并采取防晒、防尘、防雨、加锁措施。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7)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作业,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在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作业,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引发电击的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遵守用电设计规定,不得擅自拉线和装设插座、插板。
生活用电要严格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扯,不得随意装设插座、插板,不得使用电炉和较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9)配电房、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对焊机、塔吊、龙门吊等用电设施设备均应挂设触电警示标志。
(10)拌和楼、施工脚手架、油库、料库、配电房(所)等可能引发雷击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按照规定必需装设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防止雷击事故。
安装避雷装置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调整电阻值或更换避雷设备。
14、季节施工
(1)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雨季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建立当地气象信息来源渠道,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地点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安全防护措施。
雨季前,应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
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地段、处所和施工机具,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段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采取防洪措施。
应建立健全防洪应急预案。
(2)高温季节施工,各单位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冬季操作机械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有积雪时车辆应装设防滑链,驾驶车辆不得在有积雪和冰层的道路上快速行驶,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15、危险源管理
(1)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特点,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实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制度,确定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危险场所、部位和因素,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设安全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识l9)。
(2)对重大危险源采取警示制度,在高处作业、水上等危险作业工点,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详见“标志”铁识19“重大危险源公事牌”)。
(3)对重大危险源应加强日常监控。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交底,并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中安全员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治,并做好记录,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有权暂停生产,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处置和报告。
(4)加强对危险源的检查整治。
对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组织检查,根据危险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生具有趋向性的安全问题时,组织拉网式检查排查活动。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定人、定时、定标,整改到位。
16、环境保护
(1)水污染防治的要求;
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固体垃圾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禁12“禁止倾倒垃圾”、铁禁13“禁止排放油污”、铁禁14“禁止向水中排放泥浆”)。
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拌和站及运输设备冲洗等,产生的施工污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在指定场所弃置,防止随意弃置对水体、地表植被、农作物等产生污染。
(2)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要求;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钻孔桩施工产生的弃渣外运弃至规定的地点。
(3)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
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覆盖严密。
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4)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
临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声;
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确需夜间施工的,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
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电设备保养、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等措施尽能降低噪声产生的强度。
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等高噪声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
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
五、专项标准
1、混凝土拌和站
(1)根据整体规划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应合理布设,满足施工需要,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并布设排水系统。
站内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道路采用C20混凝土且厚度不小于20cm,站界用砖砌围墙封闭,出入口及大门设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站内各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2)在站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条幅,其内容、标准分别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3)挂设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司机岗位职责牌;
在拌和站架子楼下的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
(4)水泥、粉煤灰等材料采用筒仓储存;
碎石按分级配并分为合格仓和待检仓存放,砂子存放分为合格仓和待检仓,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不低于2m,保证各种材料不得混仓,仓顶必设有顶棚。
各种材料应设置材料标识牌(详见“标志”铁识15“材料标识牌”
(5)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防护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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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工程 安全 文明 施工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