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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短线的宽度包括在发球区之内。
发球区的深度延长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4.3 换人区
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4.4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替换区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替换区是无障碍区的一部分,在替补席一侧的进攻线延长线和底线延长线之间。
1.4.5 准备活动区域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无障碍区外的球队席远端角落,画有3米×
3米的准备活动区域。
1.4.6 判罚区域
判罚区域位于控制区域内各端线的延长线后,放有两把椅子。
其长宽各为1米,线宽5厘米,为红色。
1.5温度:
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50°
F)。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77°
F),最低不得低于16℃(61°
1.6 照明: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室内照明度在距比赛场地地面1米高处进行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
2 球网与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2.1.2 球网的高度应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2.2 构造
球网为黑色,宽1米,长9.50-10米(每边标志带外25-50厘米),网眼直径10厘米。
球网上沿的全长缝有7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
帆布带的两端留有孔,用绳索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
用一根柔韧的钢丝穿过帆布带,拉紧网上沿,固定在网柱上。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为标志带,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
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2.4 标志杆
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材料制成。
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
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
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2.5 网柱
2.5.1 两根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网柱应架设在两条边线外1米处。
2.5.2 网柱应为圆柱形,光滑并无拉链。
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都必须清除。
2.6 附加设施:
一切附加设备都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3 球
3.1 标准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皮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
颜色:
应是一色的浅色或是彩色。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使用的合成革和彩色球须经国际排联同意并符合其标准。
圆周:
65-67厘米。
重量:
260-280克
气压:
0.30-0.325公斤/平方厘米(294.3-318.82毫巴)
3.2 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气压、牌号及颜色等都必须是统一标准的。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国家联赛和锦标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用球,或经过FIVB特许。
3.3 三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应采用三球制。
设6名捡球员,无障碍区的四个角落各1人,第一、二裁判后面各1人。
第二节 比赛参加者
4 比赛队
4.1 队的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1名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1名训练员和1名队医。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医生必须事先得到国际排联的认可。
国际排联成年人世界大赛,一个队最多可以有14名队员(但非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得超过12名)。
,队长在记分表上被注明。
4.1.3 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
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队的位置
4.2.1 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本队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域内,教练员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
球队席设在记录台的两侧,无障碍区之外。
4.2.3 替补队员可以做无球的准备活动如下:
比赛中,在准备活动区域内;
暂停或技术暂停时在本队场区之后的无障碍区。
4.2.4 两局比赛之间队员可以在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
4.3 服装:
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比赛服)和运动鞋。
4.3.1 全队上衣、短裤和袜子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比赛服必须整洁。
4.3.2 运动鞋必须柔软轻便,鞋底是不会在地板上划出痕迹、没有后跟的胶底或合成革。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穿主色为黑色的鞋。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18号。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服装的序号是1-20号。
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短裤右腿处须有4-6厘米高的号码,号码笔画至少宽1厘米。
4.3.4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4.3.5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号码的服装和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4.4 服装的更换
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4.4.1 赤脚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赤脚比赛。
4.4.2 在局间或换人后更换湿的或损坏的服装,但必须是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4.4.3 天气较冷穿训练服比赛时,全队服装颜色、样式必须相同(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号码符合规定
4.5 禁止佩戴的物品
4.5.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
4.5.2 队员可以戴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5 队的领导
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能担任队长。
5.1 队长
5.1.1 比赛前:
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5.1.2 比赛中:
队长担任场上队长。
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以外的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行其职权,直至该队员下场或队长返回场上,或至该局结束。
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或请求。
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的抗议写在记分表的权利。
请求允许:
1)更换全部或部分服装;
2)核对双方队员的位置;
3)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
在教练员缺席的情况下请求暂停或换人。
5.1.3 比赛后: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如果他曾向第一裁判员作过声明,进一步确认后可将对裁判员的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
5.2 教练员
5.2.1 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场区之外进行指挥,他与第二裁判员联系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
5.2.2 比赛前:
在记分表上登记或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
5.2.3 比赛中:
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请求暂停或换人。
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
进行指导时,可以在球队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域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行走,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教练员应在教练员限制线后履行职责。
5.3 助理教练员
5.3.1 助理教练员坐在球队席上,但无任何权力。
5.3.2 如果教练员因任何理由包括被判罚必须离队时,根据场上队长请求,经第一裁判员同意,他可以在教练员缺席期间承担教练员职责。
第三节 比赛方法
6 胜一分、胜一局与胜一场
6.1 胜一分
6.1.1 得分 某队得一分
球成功地落在对方场区;
对方犯规;
对方受到判罚。
6.1.2 犯规
当队员的比赛行为违背规则时(或有其他方式的犯规),裁判员按以下规则作出决定:
如果两个或更多的犯规先后发生,只判第一个犯规;
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判为"双方犯规",该球重新比赛。
6.1.3 比赛过程和完整的比赛过程
比赛过程是指从发球击球起至该球成死球的比赛行为。
完整的比赛过程是造成了得分结果的比赛行为。
如果发球队获胜,得一分并继续发球;
如果接球队获胜,得一分并获得发球权。
6.2 胜一局
每局(决胜的第五局除外)先得2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
当比分24:
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6:
24、27:
25)为止。
6.3 胜一场
6.3.1 胜三局的队胜一场。
6.3.2 如果2:
2平局时,决胜局(第五局)打至15分并领先对方2分者获胜。
6.4 弃权与阵容不完整
6.4.1 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
对方以每局25:
0的比分和3:
0的比局获胜。
6.4.2 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
6.4.3 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
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7 比赛的组织
7.1 抽签:
比赛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主持抽签,决定第一局首先发球的队和场区。
进行决胜局比赛前,应再次抽签。
7.1.1 抽签由双方队长参加。
7.1.2 抽签获胜方可以选择:
发球或接发球;
或场区。
另一方挑选余下部分。
7.1.3 如果两队分开进行准备活动,首先发球的队先使用球网。
7.2 准备活动
7.2.1 在比赛开始前,如另有场地提供比赛队进行活动,他们可以上网活动6分钟;
如果没有,则活动10分钟。
7.2.2 如果队长要求分开使用球网活动,按照规则
7.3 开始阵容
7.3.1 每个队必须始终保持6名队员进行比赛。
队员的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直至该局结束。
7.3.2 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7.3.3 未列入开始阵容的队员,为该局的替补队员(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7.3.4 位置表一经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其阵容不得更改。
7.3.5 当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
一局开始前,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一局开始前,场上有一名或更多队员没有登记在位置表上,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如果教练员要保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他必须请求正常的换人,并登记在记分表上。
7.4 位置
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
7.4.1 队员场上位置为:
靠近球网的3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位(左)、3号位(中)和2号位(右)。
另外3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位(左)、6号位(中)和1号位(右)。
7.4.2 两名队员之间的位置:
每一名后排队员的位置必须比其相应的前排队员距离中线更远;
前排和后排队员左右之间的位置按规则
7.4.3 队员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判定:
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
每一名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7.4.4 发球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
7.5 位置错误
7.5.1 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
7.5.2 当发球队员击球时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发球犯规被认为在先。
7.5.3 如果是发球队员击球后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对方位置错误在先。
7.5.4 位置错误的判罚如下:
该队被判失去1分,由对方发球。
队员恢复到正确位置。
7.6 轮转
7.6.1 整局比赛中,轮转次序、发球次序以及队员位置的确定,均以位置表为依据。
7.6.2 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
2号为队员转至1号位,1号位队员转至6号位等。
7.7 轮转错误
7.7.1 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为轮转错误,应进行如下判罚:
该队失1分,由对方发球。
队员的轮转次序被纠正。
7.7.2 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犯规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犯规发生后的所有得分。
对方得分仍然有效。
如果不能确定犯规发生的时间,则仅判该队失1分,由对方发球。
第四节比赛行为
8 比赛的状态
8.1 进入比赛:
经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队员击球为进入比赛。
8.2 比赛的中止:
裁判员鸣哨即为比赛的中止。
如果裁判员是因出现犯规而鸣哨,则比赛的中止是由犯规一刻开始的。
8.3 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8.4 界外球 下列为界外球:
8.4.1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8.4.2 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比赛队员;
8.4.3 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带以外部分;
8.4.4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规则;
8.4.5 球的整体从网下空间穿过。
9 击球
比赛队必须在其本方场地及空间内击球(规则,但可以越出无障碍区救球。
9.1 球队的击球:
比赛中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
每队最多击球3次(拦网除外,规则,如果超过则判为“四次击球”。
9.1.1 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
9.1.2 同时击球;
两名或3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同队的两名(或3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3次)击球(拦网除外)。
如果只有其中1名队员触球,则只记1次。
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
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球一方可再次击3次。
如果该球落在某方场区之外,则判对方击球出界。
如果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并造成短暂停留。
则比赛继续进行。
9.1.3 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之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
但是队员可以挡住或拉住另一名即将犯规(如触网、过中线等)的同队队员。
9.2 击球的性质
9.2.1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
9.2.2 球不能被接住和/或抛出。
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
9.2.3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但必须是同时。
下列情况除外:
拦网时,1名队员或多名队员可以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
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
9.3 击球时的犯规
9.3.1 四次击球:
一个队连续击球4次。
9.3.2 借助击球:
队员在比赛场地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9.3.3 持球:
球被接住和/或抛出,而不是被弹击出。
9.3.4 连击:
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
10 球网附近的球
10.1 球通过球网
10.1.1 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
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的一部分,其范围:
下至球网上沿;
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
上至天花板。
10.1.2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可以在下列情况将球击回:
队员不得触及对方场区;
球被击回时,球的整体或部分必须从同侧延长空间通过。
对方队员不得阻碍此击球。
10.1.3 球从网下飞向对方场区时,球的整体越过网下垂直平面前,都可以将球击回。
10.2 球触球网:
球通过球网时可以触及球网。
10.3 球入球网
10.3.1 球入球网后,可以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再击。
10.3.2 如果球击破球网或使球网坠落,该球重新进行。
11 球网附近的队员
11.1 越过球网
11.1.1 拦网时允许拦网队员越过球网触球,但不得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干扰对方。
11.1.2 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但击球时必须在本场区空间。
11.2 网下穿越
,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11.2.2 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队员的一只(两只)脚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
队员脚以上的身体任何其他部位,触及对方场区时允许的,但不得干扰对方比赛。
11.2.3 比赛成死球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11.3 触网
11.3.1 队员触网不是犯规,但干扰比赛的情况下除外。
11.3.2 队员可以触及网柱、网绳或标志杆以外的其他任何物体,包括球网本身,但不得干扰比赛。
11.3.3 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的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11.4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
11.4.2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干扰对方比赛。
11.4.3 队员整只脚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1.4.4 队员干扰比赛如下列情况(不仅如下):
击球时触及球网上沿的网带;
或球网以上的80厘米标志杆;
或击球时借助球网的支持;
或造成了对本方有利;
或妨碍了对方合法的击球试图。
12 发球后排右侧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是发球。
12.1 首先发球
12.1.1 第一局和第五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12.1.2 其它各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首先发球。
12.2 发球次序
12.2.1 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
12.2.2 一局的首先发球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原发球队员(或其替补队员)继续发球;
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由前排右队员轮转至后排右发球。
12.3 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持球在手,而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鸣哨允许发球。
12.4 发球的执行
12.4.1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
12.4.2 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摆弄球是允许的。
12.4.3 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发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
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
12.4.4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
12.4.5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的发球无效。
12.5 发球掩护
12.5.1 发球队的队员不得利用个人或集体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12.5.2 在发球时,发球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了球的飞行路线,构成发球掩护。
12.6 发球时的犯规
12.6.1 发球犯规:
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发球次序错误;
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
12.6.2 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作为发球犯规(除非位置错误):
;
界外球;
球越过发球掩护。
12.7 发球时的犯规与位置错误
12.7.1 如果发球犯规(不符合发球的执行、发球次序错误等)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
12.7.2 如果发球击球后的犯规(界外、发球掩护等)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判位置错误犯规。
13 进攻性击球
13.1进攻性击球的特性
13.1.1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13.1.2 在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击球必须清晰并不得接住或抛出。
13.1.3 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平面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13.2 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3.2.1 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行性击球。
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区空间(规则
,但是:
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过进攻线;
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13.2.3 后排队员也可以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13.2.4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处于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3.3 进攻性击球的犯规
13.3.1在对方空间击球。
13.3.2击球出界。
13.3.3 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13.3.4 对在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3.3.5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3.3.6 队员在高于球网处,对同队自由防守队员在前场区用上手传出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4 拦网
14.1 拦网
14.1.1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在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与触球点是否高于球网无关,但触球时必须有身体一部分高于球网上沿。
只能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14.1.2 拦网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14.1.3 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完成拦网。
14.1.4 集体拦网
两名或3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其中1人触球则为完成拦网。
14.2 拦网的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连续(迅速而连贯地)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14.3 进入对方空间拦网
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干扰对方击球。
过网拦网的触球必须在对方进攻性击球之后。
14.4 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14.4.1 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3次击球的一次,拦网触球后该队还可以击球3次。
14.4.2 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4.5 拦发球:
拦对方的发球是被禁止的。
14.6 拦网的犯规
14.6.1 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的同时,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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