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桩施工方案最终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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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PHC桩制作与运输
3.1.1PHC桩的制作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采购厂家预制的成品PHC桩(AB型、B型)。
厂家通过对管桩的张拉、浇灌、养护等技术指标及接头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控制,确保管桩的制作质量。
管桩出厂同时提供合格的质量评定和强度报告。
3.1.2PHC桩的运输
厂家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每车PHC桩加工计划加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厂家运至施工现场,PHC桩吊装需按施工单位编制的出运顺序进行装车,装车顺序按沉桩顺序逆向自下而上排列,并对每根桩进行编号;
装车时用钢丝绳等工具紧固牢靠,并用木块作为衬垫,确保运输安全。
3.2测量定位
(1)施工场地的基准点、基轴线及水准点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共同引进,经复核及各方签证后方可使用。
(2)对于标定的基准点要做好明显的标志和编号,并做好保护工作。
(3)使用全站仪,采用坐标法进行桩位区域边线的测定。
(4)对桩进行测量定位,并做好测量记录,以便复核。
3.3打桩准备
(1)打桩前应清除高空、地下和地上的障碍物。
(2)在打桩机进场及移动范围内,用挖掘机进行场地平整,并铺垫钢板,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打桩机的施工要求。
3.4打桩设备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沉桩选用履带式打桩机配D-62柴油锤进行施工,采用50t履带式吊机配合吊桩及喂桩,以满足本工程沉桩需求。
终锤的能量不能低于三档,锤能效率不低于35%
本工程的桩长为23m~45.8m不等,桩管节采用6m~14m,现场边打边接桩。
3.5沉桩定位
沉桩定位采用前方交汇法,分别在正面基线控制点上布置各一台经纬仪,其中一台为全站仪,可以复核桩到控制点的距离,桩的扭角由经纬仪控制,沉桩定位分粗定位、细定位、精定位三步进行,经各方向观测员校核无误后开始压锤施打。
3.6接桩
(1)接桩材料:
钢板采用低碳钢,焊条采用E43。
焊接接头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检测量不得少于5个接头;
(2)当第一节桩沉至适当标高后进行接桩,管桩接长时宜在桩头高出地面0.5~1m处进行;
(3)接桩时,上、下节桩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大于2mm;
(4)桩对接前,上下端板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5)焊接时先对称点焊4~6点,再由两个焊工对称施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内层焊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一层,焊接应饱满连续,焊缝高度大于12mm;
(6)接头需自然冷却不少于15分钟后方可继续施打,严禁用冷水冷却或焊好即打。
(7)雨天不得进行管桩焊接施工。
3.7试沉桩
试沉桩是本工程首批施打的基桩,试沉桩的数量不少于3根。
试沉桩的桩位根据沉桩顺序和工期,由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所有试沉桩按《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进行高应变动力检测。
3.8沉桩贯入度及桩位的控制
(1)沉桩控制须符合设计要求。
(2)沉桩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作为校核。
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当桩尖已达设计标高时,且最后10击平均贯入度≤5mm/击,可以终锤;
当最后10击平均贯入度≤5mm/击,且桩尖距设计标高≤2m,继续锤击30~50击,可以终锤;
当贯入度已达终锤贯入度,桩尖未达设计标高,桩尖距设计标高>
2m,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并与设计单位联系;
当桩顶已达设计标高,而最后10击平均贯入度>
5mm/击时,并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并与设计单位联系。
同一对管桩的桩底标高差应控制在0.8m以内。
附上锤击沉桩记录。
3.9沉桩顺序
集装箱海轮泊位的沉桩顺序为先160#桩位(12号泊位,32#沉箱后方)向297#桩位进行施打,再从159#桩位(12号泊位,31#沉箱后方)向1#桩位进行施打;
集装箱驳船泊位的沉桩顺序按区段划分为:
西侧140m施工区→南侧800m施工区,各分段桩由陆侧往海侧展开,海侧须钢板桩完成后才进行施打。
锤击沉桩记录
工程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Ⅰ标工程沉桩日期:
桩位
桩规格
制桩日期
年月日
制桩编号
桩尖标高
(m)
设计
桩身斜度
最终贯入度
(mm/击)
桩偏位
(mm)
纵向
实际
横向
打桩船(机)
锤型
桩垫材料及厚度
替打长度
软件/版本
测量仪器
沉桩时间
始
潮位
打桩班组
泥面标高
终
测量定位
入土深度
沉桩情况
桩身读尺
每阵锤击数
每阵下沉量
每阵平均贯入度(mm)
每阵
下沉量(mm)
每阵平均
贯入度
备注
技术负责人:
审核人:
记录人:
图3-2集装箱驳船泊位沉桩顺序布置图
图3-3集装箱海轮泊位沉桩顺序布置图
3.10桩基检测
(1)沉桩允许偏差:
偏位≤100mm,桩纵轴线偏差≤1%。
(2)沉桩完成后,需及时测定处于自由状态的桩顶偏位及记录,入偏位值超过标准,需及时与设计联系解决。
(3)桩基沉桩完毕后,对其进行动力检测,包括高应变动力检测和低应变动力检测两种。
桩基抽查数量:
高应变动力检测数量不少于全部桩基的5%(即PHC桩AB型21根以上,B型30根以上);
低应变动力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20%(即PHC桩AB型84根,B型119根)。
对于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管桩,报告监理和设计。
高应变动力检测结果要给出桩基的轴向承载力数值和桩身的完整性情况,轴向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确定。
低应变动力检测结果要给出桩身的完整性,确定桩身完整或基本完整。
(4)集装箱海轮泊位有3根φ600PHC(B型)桩要进行静载荷试验。
须同时进行高应变动测,要求测试不同贯入度时的承载力。
(5)征求业主意见:
高应变动力检测和静荷载试验,请设计指定桩号;
低应变动力检测,请监理或业主指定桩号。
3.11桩顶处理
集装箱驳船泊位的PHC桩设计桩顶标高为+3.8m和+3.0m,集装箱海轮泊位的PHC桩桩顶设计标高为+1.9m。
沉桩完成后,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时,高出部分要截桩;
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时,桩身要接长。
具体方法是:
(1)截桩:
待基坑土方开挖至桩顶设计标高后,用水平仪将标高放线在已打桩上,夹保护钢圈,采用截桩锯截桩。
(2)接长:
如有需接长情况,在已打入桩上焊上导向杆,把预先截好需用的PHC桩短管节用吊机吊好,有法兰接头的一端朝下对齐后点焊松扣,再焊接。
对焊接头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3.12施工要点
(1)沉桩前,先根据桩位布置图结合沉桩允许偏差,用经纬仪检测桩位和桩垂直度。
(2)锤击过程中,桩锤、替打和桩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避免偏心锤击;
(3)桩垫的材料和厚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加工制作;
(4)每根桩必须作好原始记录,沉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正常现象都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工程师研究解决。
打桩完成后,应及时将该桩的沉桩记录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4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集装箱驳船泊位PHC桩共418根,总长度16982.20m,暂定计划2013年7月18日开始,至2013年10月25日结束,工期为100d,平均施打4~5根/d。
集装箱海轮泊位PHC桩总共594根,总长度18982m,暂定计划于2013年9月30日开始,至2014年3月28日结束,工期为180d,平均5根/d;
5施工机械配备
按施工总进度安排,沉桩施工平均强度5根/d。
按日均生产能力10根以上配置,机械配置如下:
表5-1:
主要机械配备表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履带式打桩机
38m高桩架
1台
2
桩锤
D62
1个
3
履带式吊机
50t
6劳动力配备
项目部管理人员:
工程部技术人员2人
现场操作人员:
机长1人、操作手4人,焊工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共计7人。
7质量保证措施
7.1PHC桩的制作验收
PHC桩由厂家预制,管桩出运施工现场后,由分项技术主管组织质检部及监理进行质量验收,对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桩,必须退回厂里进行整改,对整改后的桩经复检合格才能使用。
7.2沉桩
(1)沉桩前应根据桩位布置图,结合工程要求及施工条件,编排制桩、沉桩顺序,合理安排施工设备。
(2)桩的起吊、立桩、定位等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做到求稳不求快,以确保沉桩质量。
(3)测量定位采用全站仪和经纬仪定位相结合的方法,一台经纬仪进行正侧面方位观测,稳桩和压锤后必须重新调整桩位和垂直度在允许范围内。
(4)PHC桩沉桩定位控制要精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允许偏位控制在100mm以内,控制好桩身的倾斜度不大于1.0%,以贯入度控制为主,以标高校核。
沉桩技术主管、技术员及测量员必须密切监控沉桩过程中桩位偏移情况。
(5)沉桩过程发生溜桩较严重时,应首先暂停锤击,检查施工工艺各个环节有无异常,然后经各方向观测员校核无误和沉桩技术主管校核同意才能继续锤击施打。
其次,为避免溜桩产生偏心锤击、桩身倾斜、桩中心偏位超出设计规范要求,必须坚持重锤轻打,开始锤击前,先用空档进行锤击几击,待稳定、无异常后,再调到一档或二档能量进行锤击至停锤。
(6)沉桩严格执行设计停锤标准,当沉桩过程发现贯入度增大或不稳定时,应继续打桩,直到贯入度减小且处于稳定状态、并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停锤。
(7)沉桩施工中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做好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
(8)沉桩贯入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出现反常、桩突然下沉,过大倾斜,移位、桩身出现裂缝和破碎块,均应立即停锤,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监理、业主、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9)为避免钢丝绳锤垫在锤击过程中弹出、移位造成偏心锤击,在锤垫上加盖厚度:
12~15cm的钢板。
(10)沉桩后对于超过设计标高的桩应截除,必须确保桩顶平整度,以便后续安装施工。
(11)PHC管桩的焊接。
①管桩接长时,宜在桩头高出地面0.5m至1m处进行。
②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大于2mm。
③对接前,应清理干净接驳面和坡口。
④焊接时,先对称点焊4~6点,再由两个焊工对称施焊;
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二层,内层焊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一层;
焊接应饱满连接,焊缝高度大于12mm。
⑤焊接后自然冷却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打。
8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1)进场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取得合法检测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并经项目部有关部门进场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起重工作业前对钢丝绳进行包括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匹配等严格检验。
(3)吊钢管(板)桩、PHC桩必须按正确的吊点捆绑起吊,不准斜拉斜吊;
并由专职起重工指挥;
吊装钢筋,安装、拆卸模板及其他施工物资时必须有起重工在场指导、指挥,物件必须确认绑稳绑牢后才可以起吊,禁止斜拉斜吊。
作业跨度不够时不得冒险作业。
(4)起重作业场地必须坚固平整,支腿用枕木垫平,严禁汽车吊、履带吊行走地基不稳定、不平整的区域;
加强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责任心培养,落实考核制度及奖罚。
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司机、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操作。
(6)遇危险天气或风力达到6级或不适合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
(7)正式开工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规程教育后方可进场工作;
(8)施工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9)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操作工人不得在接桩过程中启动力头和移动桩机;
(10)在临时设施及工地适当位置设置足够的安全标志,并设置专门安全检查员,杜绝事故隐患;
(11)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临水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不准穿水鞋攀高;
(12)注意施工现场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13)注意防火,施工现场和驻地必须配备消防设备。
加强防火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14)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各工种机械设备及材料堆放的安全情况,杜绝事故隐患的存在。
(15)各工种必须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组织作业的同时做好各工种的配合和各工序的衔接。
(16)特别注意用电安全,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和维修电器,电工不得带电作业。
(17)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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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C 施工 方案 最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