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货运中心白洋物流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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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工程的建设,是适应腹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利保障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先后实施了内需主导型经济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等,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根据资源禀赋,制定了不同的协调发展战略。
湖北省委、省政府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作出了“两圈一带”的重大战略部署,即统筹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沿江经济带的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将对现代物流设施提出更高要求,本工程的建设,将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进一步提升宜昌市对外服务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宜昌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物流业、带动沿江产业发展,还是从完善港口功能,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服务能力,促进腹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分析,建设本工程都是十分必要的。
1.3评价范围
⑴环境空气:
以拟建工程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区域。
⑵水环境:
拟建工程邻近的农灌水系。
⑶声环境:
场界外1m及场界东侧、北侧、西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
⑷生态环境:
陆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场界外300以内范围。
1.4评价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本工程评价等级如下。
三级(依据HJ2.2-2008,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排放量);
三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
1000m3/d);
三级(依据HJ2.4-2008,项目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
3dB(A));
三级(依据HJ/T19-1997,影响范围20~50km2,生物减少<
50%,物种多样性减少<
50%);
1.5环境保护目标
⑴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码头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
规模
与工程相对方位
声环境
白洋镇桂溪湖村
居民10户约30人
(2~3层砖混结构房屋为主)
位于本工程港区西侧,距离港区西侧围墙最近距离约50m。
环境空气
白洋镇
居民300户约980人
位于本工程港区东侧,距离港区东侧围墙最近距离约1.37km。
居民600户约1890人
白洋镇垭子山村
居民500户约1550人
位于本工程港区北侧,距离港区北侧围墙最近距离约230m。
白洋镇万福垴村
居民400户约2198人
位于本工程港区西侧,距离港区西侧围墙最近距离约1.50km。
⑵水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位于枝江市白洋镇规划白洋工业区,占用部分鱼塘及农灌渠,不涉及敏感水体。
2.0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理位置
工程位于宜昌市主城区以东长江北岸的下属县级市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工业区内。
工程区域西北3公里为猇亭工业园区及宜化集团厂区,猇亭工业园区内已建有云池港。
2.2工程建设方案
2.2.1工程建设内容
⑴功能定位
宜昌市货运中心(白洋物流园区)的功能定位是:
打造成白洋工业区与白洋港区配套的综合型物流中心,和翻坝物流与西北物流陆水转运新通道的立体枢纽,促进“港口-物流-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的完善,加快物流业发展,带动沿江产业的可持续性和跨越式发展,成为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沿江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园区功能:
港口内陆辅助作业功能;
多式联运立体枢纽功能;
物流管理和信息枢纽功能;
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功能;
物流园区配套服务功能。
⑵建设指标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见表2-1。
表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万m2
52.7
物流加工区
21.7
仓储配送区
16.4
物流服务区
6.4
管理商务区
6.0
市政管线区
2.2
2
总建筑面积
18.42
综合楼
m2
44000
2座
宿舍
9600
仓储用房
********
20座
物流服务楼
4000
变电所
1000
消防泵站
200
占地面积1000m2
污水处理站
300
占地面积2000m2
3
道路面积
4.99
4
绿化面积
79050
5
绿地率
%
15
⑶吞吐量
根据宜昌市货运中心(白洋物流园区)所处理的物流需求特点,结合国内外相关物流发展趋势,预测宜昌市货运中心(白洋物流园区)的物流处理规模见表2-3。
表2-3工程吞吐量预测单位:
万吨
2015年
2020年
2030年(展望)
1.集装箱重箱
2.5
4.3
8
2.散杂货物流
48
112
184
其中:
装备制造业
19
41.4
73.1
建材产业
18.9
54.3
75
农产品加工业
3.6
5.2
8.5
矿产资源深加工业
5.0
7.4
12.5
城市物流
1.3
3.4
14.7
本工程与港口码头、白洋工业区及周边企业之间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本工程范围内不单独建设铁路装卸线,经铁路集疏运量在铁路车站装卸后,采用汽车运输方式与本工程联系,统计为公路集疏运量。
因此,本工程集疏运全部为公路,考虑空箱调配因素,汽车运输量略大于进出物流量,且运出量与运入量相同。
3.0环境现状
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码头上游500m,拟建码头中心线以及拟建码头下游1000m断面,pH值、溶解氧、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共7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说明本工程所在江段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3.2环境空气现状
在评价范围内布置2个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垭子山村和白洋镇。
监测结果表明,垭子山村和白洋镇TSP、SO2、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3声环境现状
在本工程港界(垭子山村、桂溪湖村)布设了6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
6个监测点位昼夜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工程所在地声环境良好。
3.4生态环境现状
宜昌市白洋港物流园位于宜昌枝江市白洋镇内。
白洋镇地势上属黄陵山地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为大巴山脉的荆山山脉东延部分,丘顶浑圆,坡度平缓,形成丘陵为主,低山平原和岗地兼有的地貌特征,全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
本工程位于枝江港区规划白洋工业园南部、长江北岸、白洋圩镇西侧,规划港区自四清闸以东至规划污水处理厂,荆江大堤向东南斜穿港区。
土层深厚,质地多为中壤、轻壤。
工程所在区域大部分为橘园,少量菜地,未见野生保护植物。
4.0环境影响评价
4.1大气环境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作业、材料的运输和堆放等作业过程将对局部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营运期物流园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装卸机械废气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物流园区范围内,不会对本工程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
4.2水环境
由于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其产生的污染的范围很小,污染时间较短,影响程度较轻,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影响也随之结束。
根据《宜昌市白洋工业区总体规划》,本工程东侧规划建设白洋污水处理厂,本工程位于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
物流园区在宜昌白洋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运行,则需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对应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喷洒或绿化;
物流园区在宜昌白洋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运行,则园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沙湾路及白洋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白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项目污水排放对长江水环境影响小。
4.3声环境
挖掘机和推土机施工,单机噪声最大在昼间25m、夜间23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昼间75dB(A)、夜间55dB(A)要求;
混凝土搅拌机、砼振捣器施工,单机噪声最大在昼间55m、夜间33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要求,夜间禁止打桩机施工作业,昼间打桩机单机噪声最大在约20m外可满足昼间85dB(A)要求。
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超标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施工场界外昼间62米、夜间405米内范围。
营运期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是汽车出入地面停车场时的交通噪声。
在物流服务楼南侧设一个停车区域,该停车区域距离物流服务楼约80m,物流服务楼内设司机休息用房,停车场的汽车噪声将对物流服务楼造成一定的影响。
建设单位应加强停车场进出汽车的管理,并在靠近物流服务楼一侧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物流服务区的东端设置一个停车区域,该片停车场区域东侧为运动场、南侧为粮食及制品仓库、西侧临预留保税仓库、北侧临改线318国道,因此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宜昌市白洋工业区一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改线318国道以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物流园区建成运营后,车辆进出物流园区所带来的交通噪声可能会对行政办公用地的声环境产生影响,由于夜间行政办公停止工作,因此,夜间交通噪声对行政办公用地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应对进出物流园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尤其是鸣笛管理,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4固废
本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发生量约为146t,建筑垃圾总量约150~200t,施工期固体废物发生总量约为296~346t。
营运期港区生活垃圾发生量为1164.9t/a;
物流区年包装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分别为96t、224t、368t;
汽修中心产生油回丝(油抹布)、废电瓶,每年60只;
油回丝平均2公斤/月(24公斤/年);
废电瓶平均2只/月(24只/年);
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发生量约为590kg/a、废渣发生量约为2.5t/a。
建筑垃圾可用于场地回填或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等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污泥等,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收集和处理。
4.1.4生态
建设工程将占用土地约52.7hm2,在施工期间,大量土建施工将扰动地表,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松散堆积的临时弃土石渣在降水条件将会产生较大的流失。
施工期间应优化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及招投标工作管理监控和监理工作,采取合理的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工程水土流失量。
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护坡防护措施。
基础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在暴雨来临前不能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处,将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用草垫加以防护。
5.0环境保护措施
5.1施工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⑴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减少扬尘的逸散;
在大风天气,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该水可为循环用水);
施工车辆要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
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还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
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⑵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需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定的承包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并附有环保要求的具体内容;
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使施工现场不积水;
施工现场建议设置泥沙沉淀池,用来处理施工泥浆废水。
⑶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
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音辐射;
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每天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打桩、风镐作业,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在夜间超标施工必须向主管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堵塞而增加车辆噪声。
⑷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到该地,用车辆定期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将工地上剩余的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处理干净,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5.2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⑴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备洒水车1辆,对港区道路、码头面、堆场及时清扫并洒水,防止流动机械在运过程中的扬尘。
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的运行。
使用合格的燃料油,并使其充分燃烧。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各餐饮厨房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的厨房油烟废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才可排放;
处理后的厨房油烟废气须经屋顶高空排放,不得侧排,以防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影响。
对地面停车场附近的区域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在停车场周边种植一些吸收有毒有害气体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这对废气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白洋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港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的要求后回用于道路喷洒及绿化。
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白洋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园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沙湾路及白洋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白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地面停车场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厂界四周应加强绿化,种植椰树、棕榈等高大常绿树种,以起到较好的隔音效果。
对泵房和变配电站等设施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以防止对建筑物内环境及外环境的污染。
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点,保持物流园区内的整洁,并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包装废弃物、办公废纸等应进行回收利用;
由于餐饮等生活垃圾极易腐化变质,尤其是夏天,易产生臭气异味,污染环境,因此餐饮固体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
建设单位应加强固废管理,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理,对那些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及时运往垃圾场作填埋处理,不得任意堆放。
机修废弃物、园区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污泥等,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宜昌市固废公司)收集和处理。
6.0结论
宜昌市货运中心(白洋物流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合理,工程的建设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枝江市装备工业园(白洋镇)总体规划》、《宜昌市白洋工业园总体规划》、《宜昌市白洋工业园一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拥护该工程建设。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工程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环保规范和标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方案执行监理工作。
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评价认为工程在建设和投入营运后,采取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由于本工程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有关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可使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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