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天安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与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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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一、成立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粉尘治理措施,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二、加强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矿井粉尘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所有产尘地点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三、每月在召开“一通三防”例会时,解决粉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粉尘治理情况。
并按照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
四、必须建立健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必须有:
(一)巷道冲刷制度;
(二)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三)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四)粉尘测定制度。
五、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组织编制矿井防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属于防尘工程、防尘材料消耗的费用由年度安技措费用或生产成本中支付。
六、凡新建、改扩建、开拓延深、新采区移交前,要对其防尘系统、防尘设施等进行验收。
采区准备、巷道掘进、采煤面投产防尘、隔爆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必须经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七、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已查明患有尘肺病的职工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区,并做好定期复查、治疗工作。
八、采掘区(队)必须配备兼职防尘工,管好、用好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机电、运输部门要保证电气设备的完好,杜绝电气失爆,杜绝外因火源引爆煤尘,做到带式输送机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机运科负责运输系统内综合防尘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工作。
防尘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系统,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胶带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进回风巷、煤仓、溜煤眼、运输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
防尘供水系统主管的管径不小于¢100mm,巷道支管的管径不小于¢69mm,每50m安装一个阀门,三通阀门要齐全,灵活可靠,并配备不少于50m的软管。
冲尘软管的数量符合要求。
二、矿井地面建立水池的蓄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且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80m³
。
水源有矿建深水井提供,水源充沛。
三、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小于或等于90°
的拐弯要设弯头,不拐死弯;
防尘管路无漏水。
同一用水区间的防尘管路由大到小,不得花径连接。
五、防尘管路的外部要涂防锈漆,有说明标志。
管路维护工要保证防尘系统的正常使用。
矿生产技术部通风科每月要填报一次防尘系统图,做到防尘系统图与实际防尘系统相一致。
矿井防尘、降尘措施
一、生产系统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采煤工作面出煤系统转载点喷雾,装、卸载点喷雾必须安装手动防尘设施;
胶带输送机使用外喷雾,炮掘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二、井巷中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调节风速措施,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止煤尘飞扬。
三、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喷雾降尘。
防尘喷雾、洒水等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四、巷道要定期降尘
(一)、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每旬至少冲洗一次积尘,采区进回风巷每旬清扫或冲洗一次。
(二)采煤工作面及其外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
上下顺槽每周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三)掘进头外5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
距掘进头50~l00m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
距掘进头100m之外的掘进巷道每周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四)对于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及煤(岩)进行冲洗、洒水。
(五)运煤系统的转载、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做好不定期冲尘,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为每周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飞扬。
(六)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按期进行清扫、除尘,并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五、所有接尘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具,高尘作业区采煤工、移架工、锚喷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定期更换。
六、井下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七、各种综合防尘设施要按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施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八、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要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动。
采面的安全出口以外25-50m内,掘进迎头25-40m内设净化水幕一道,距采掘工作面50-100m以内,安设第二道水幕。
九、坚持采用湿式打眼,干式打眼必须有捕尘、降尘措施,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等措施。
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及有关区队责任划分
一、采煤工作面的防尘
责任范围:
上顺槽自开口至工作面出口5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等工作。
下顺槽胶带运输机,由采煤队负责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的使用。
1、上下顺槽的防尘管路必须齐全,并且上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
下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阀门灵活可靠。
2、上下顺槽的风流净化水幕,由机电队安装,安装好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由施工单位使用、管理和净化水幕的移动工作。
在放炮或出煤时,净化水幕呈常开状态。
净化水幕回收有通风科负责。
3、上下顺槽的转载点喷雾必须齐全,能覆盖运输机宽度,雾化程度好,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4、工作面打眼必须实施湿式钻眼,严禁打干眼。
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同时打开回风侧的净化水幕。
放炮后,必须进行洒水降尘,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5、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二、煤巷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
施工单位责任范围:
自顺槽开口至工作面,正在运输的进风联巷,到掘进结束移交前,由掘一队负责该区域内的综合防尘工作。
移交后,由采煤队综合防尘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的使用、管理(连接管)、移动和转载点喷雾的回收。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洒水降尘、浮煤清理工作。
3、煤巷掘进工作面有掘必注,从根源上消灭煤尘,注水压力不低于6Mpa,注水孔数不低于2个,注水深度大于每天的循环进度的2米或以上。
实施两掘一准,准备班注水;
三班掘进时,在施工前进行注水,注水不低于2小时,必须达到注水标准。
4、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保证工作面防尘需求的供水管路,水压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准有滴水、漏水现象,阀门使用灵活、可靠。
5、炮掘工作面,必须在放炮前打开净化水幕。
6、转载点喷雾出煤时,必须常开。
7、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降尘管路距工作面不超过20米。
9、两巷有能供冲洗巷道的软胶管,上顺槽不小于50米,下顺槽不小于25米。
三、岩巷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
主井底、副井底、井底车场。
紧急避险硐室从主井底清仓平巷至进风联巷至掘进工作面
炸药库及联巷从东大巷至东、西辅助巷至掘进工作面。
1、必须执行湿式钻眼,严禁干钻眼。
2、放炮装药必须使用水泡泥,放炮员和班长撤出时打开净化水幕。
3、负责所管范围巷道的洒水降尘,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连接管)和移动。
4、必须采取潮料拌浆,喷浆后把喷浆机前后20米范围进行洒水灭尘和喷浆料的清理。
喷浆时,必须打开工作面回风流净化水幕。
5、防尘管路必须齐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米。
6、每3天对责任范围全面洒水降尘一次。
四、机电科、通风队的责任及职责
(一)机电科
责任范围:
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一部皮带机巷,二部皮带机巷、三部皮带机巷
1、负责矿井主要进风、回风大巷和新安装采煤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安装、维护及改造工作和井下洒水降尘三通安装工作。
严格按《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
2、负责皮带机头喷雾设施安装、使用、管理(连接管)、回收和维护等工作。
3、负责管辖范围巷道洒水灭尘、浮煤清理和防尘设施的使用,杜绝煤尘积聚。
4、负责井下洒水降尘管路的标号和涂漆工作。
5、负责电气设备的煤尘(或浮尘)清除工作,保持设备(包括各种牌板)清洁、卫生。
6、负责井下净化水幕(自动净化水幕)的加工制作、安装、喷头的更换工作,安装调试正常喷雾后,移交给所在单位管理和使用。
(三)通风科
风门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洒水降尘、浮煤清理。
1、负责所管辖巷道的巷道冲洗、防尘设施管理。
要求每周至少全面冲洗一次巷道;
2、负责井下净化水幕的回收和喷头的更换维修工作。
3、负责井下隔爆水棚的加工、安装、维护、管理、回收等工作。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按初步设计煤尘爆炸性能鉴定结果。
确定有爆炸危险,则必须按《规程》要求采取措施。
二、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和总回风巷要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采面的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要设辅助隔爆水棚。
三、隔爆水棚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
四、隔爆水棚须按规定进行安设,要设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保证隔爆水袋无破损、无短缺。
隔爆水棚的管理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检查日期。
五、水棚排距为:
1.2~3.0m,间距不大于0.5m;
主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20m。
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在60~200m范围。
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
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特殊情况视巷道断面而定);
水棚应保持统一所有水棚的高度,需要挑棚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六、按巷道的断面计算,主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大于200L/m2。
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至少每旬对隔爆水棚进行一次检查,始终保持隔爆水棚有充足的水量。
七、隔爆设施安设完成后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通风科、调度室、安康部的联合验收检查,保证隔爆设施的质量,生产技术部通风科要建立隔爆设施的管理台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保持隔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八、水袋安装吊挂方式:
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
2、水袋应采用易脱勾方式布置,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应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向),挂勾应采用不小于8mm圆钢,挂勾角度为60(±
5°
),弯勾长度25mm。
九、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十、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
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粉尘测定制度及要求
一、粉尘测定工作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等各项国家和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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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渑池 天安 综合 防尘 管理制度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