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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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息的描述很多,《辞海》(中国):
“信息是指对消息接受者来说预先不知道的报道。
”《韦氏字典》:
“信息是用以通信的事实,是在观察中得到的数据、新闻和知识。
”在本文中信息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使之成为影响人们行动和决策的有用的数据。
(三)农业信息
农业信息的定义有很多提法,但都大同小异,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本文的农业信息是指与农业、农村、农民有关的一切消息、情报、数据、资料等的总称。
它包括农业资源信息(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农业区划等)、农业政策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农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等)、农业生产信息、农业教育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经济信息、农业人才信息、农业推广管理信息等诸多方面。
(四)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顾名思义,为信息需求者提供信息的过程,这一过程或是免费的,或是有偿的。
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服务必将趋于有偿服务。
信息服务的内涵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变迁的,根据其发展历史,可以划分为传统信息服务和现代信息服务。
传统的信息服务包括图书资料、报纸杂志、新闻广播、电影电视、音像视听和印刷出版等;
现代信息服务一般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所进行的信息处理服务和以数据库形式提供的信息服务。
(五)农业信息服务
农业信息服务的范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信息服务涵盖了农业信息产品的生产加工、发布传播、交易分配,信息技术服务以及信息提供服务等综合性服务,泛指以产品或服务形式向用户提供和传播信息的各种信息的劳动。
狭义概念是指农业信息服务提供机构以用户的涉农信息需求为中心,展开信息搜集、生产、加工、传播等服务。
本文将农业信息服务定义为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和传播媒体,为农业信息需求者主要是广大农户,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提供及时、准确和安全的农业信息来引导农民,增进其知识,提高其技能,改变其态度,增强其自我决策能力,促使其自愿改变行为,从而使农业科技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六)基层农业信息服务
基层服务主体最贴近农民,最了解农民心声,基层农业信息服务是指能够直接面对农户等广大基层信息需求者,并满足其对农业科技、市场等农业信息需求的信息服务过程。
二、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组成与结构
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信息服务主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等渠道,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发布与农业相关的生产、销售、服务信息,向信息用户及时、准确、快速地传播各种农业信息,帮助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特别是农民适应变化多端的市场,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管理、营销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涉及到:
信息服务主体、信息服务客体、信息服务内容、渠道、利益分配机制以及信息服务的支撑保障体系(图7-1)。
(一)信息服务主体
信息服务主体是指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者和信息产品的制造者,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
他们通过分析信息用户的信息需求,对信息源进行采集、加工和处理,开发出符合用户需要的信息内容,并通过适宜的渠道将其传递给信息用户。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服务主体可以分为4类:
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民自发组织。
政府是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
事业单位包括教育部门、科研单位、情报信息机构、农技推广站、电视台等;
企业包括饲料厂、农机厂、农产品加工厂、种子公司、农贸公司和IT企业;
农民自发组织主要指农民协会等。
(二)信息服务客体
信息服务客体也就是信息用户,是农业信息资源的使用者,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方。
信息具有共享性,信息的使用也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信息用户群体的文化构成、年龄结构、行业构成不同,接受信息的能力也不均衡,对信息使用的要求也不同。
因此必须对信息用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信息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内容。
本文主要是针对农民、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经纪人、部分涉农企业等。
(三)信息服务内容
一般来说,信息服务的内容主要是指与农业生产、管理、销售、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的综合,包括农业生产信息、农业管理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经济信息、农业基础设施以及政策法规等信息。
我国基层农业信息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1)组织信息服务工作人员到基层去调研,宣传农业信息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客体的基本情况及他们的信息需求现状。
(2)根据现实情况制定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法规等。
(3)针对客体的信息需求情况,通过可靠途径搜集相关信息,加工整理为客体可以接受的农业信息,通过一定的或多种传播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到客体手中。
为客体提供的农业信息的内容可以包括:
政策法规、市场行情、新技术、新品种、农药化肥、农机具、气象信息、种养技巧、病虫害预防、牲畜疫病防治、就业市场、市场供需、产品销路、农民致富经验、交通信息等。
(4)聘请农业专家,为客体提供当面信息咨询,或电话热线咨询,或网络在线咨询,或专家直接进村人户,现场为客体解决疑难问题。
(5)定期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6)销售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
(四)信息服务渠道
信息用户接受信息的水平除了取决于本身的知识程度等主观因素外,还与实际采用的信息服务方式和渠道有关。
信息传播渠道应当满足一定容量和通畅性,符合传播布局和流程合理、中间环节少、直接性好等基本要求。
另外,信息服务渠道和方式的选择应该与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基础设施以及用户可以接受的经济实力相结合。
目前,我国农民常用的传播渠道主要是电视,其次是道听途说和报纸书刊,网络在农村还行不通。
(五)信息服务的利益分配机制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利益分配领域是一个有机的经济活动领域。
在这一领域,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信息服务主体和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形成各种利益关系,整个活动过程由主体、客体、依据、方式,途径、制度、原则、政策等要素组成,它们之间组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系统,一个要素的变动必然会引起另一些要素的变化,它们这种相互作用,综合而发生的作用机能,正好是特定经济、社会条件决定下的内在必然性的外在表现。
信息开发服务目的在于盈利,信息产品的开发利用过程实质是一个从投资、生产到销售的市场化的资本循环。
信息服务主体之间相互合作,在实现信息产品增值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共同的费用,因此,主体为客体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必须得到相应的利益才能激励他们进一步提供信息产品。
如何合理分摊这些费用,并合理分配信息产品和服务带来的共同利润,是保证信息服务体系正常运转的关键。
(六)信息服务的支撑保障体系
信息服务的支撑保障体系包括经济、组织、技术、制度、风险五个子体系,是运作模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支柱。
其中:
技术保障主要指针对不同客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所采取的技术手段;
组织重点探讨基层服务组织的人员组成、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建设;
制度主要指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政策法规体系保障基层信息服务的顺利进行。
三、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
完整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的运作模式、信息服务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信息服务的支撑与保障体系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信息服务的运作模式是信息流动的表现形式,合理的运作模式是能够使农业信息通过各种传播渠道从提供方到接受方实现顺畅流动的保障;
利益分配机制是信息服务体系能够实现持续稳定运行的动力保障;
信息服务的支撑、保障体系是从政策、制度、法规、信用风险等方面为信息服务体系的运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图72)。
第二节我国农村信息服务模式
一、政府主导型服务模式
根据服务主体的不同,“政府主导型”基层农村信息服务模式又可分为“政府农业部门+科技示范点十农户”型、“政府农业部门+信息服务点+农户”型、“政府农业部门+科技特派员+农产”型、“政府农业部门十农村信息员”型,分析总结每一种模式的特点、组织模式、服务内容以及目前我国各地已经存在的案例及发展趋势。
(一)“政府农业部门十科技示范点+农户”型
目前,全国共有各种类型农业园区近3000个,其中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36个、省级农业园区200余个、各部门农业科技示范区(场、基地)2000余个。
(1)组织模式:
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农技中心、畜牧中心等)向科技局、发改委、扶贫办及国家农业部、省农牧厅等部门申报技术示范项目,审批后进行项目实施。
(2)服务内容和传播渠道:
建立示范户、示范点和示范区,通过建立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基地,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对示范区内的农户采取技术培训、发放科技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椎广,然后通过示范园区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3)利益分配机制和保障体系:
国家出资并制定监督制度。
信息服务流程如图7-3所示。
(4)案例:
北京昌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为功能定位,引进国内外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和设施、设备,组装成多元配套生产技术系列;
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吸收人才,建成专门为农业科技企业服务的专家体系,以此推动京郊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以“政府搭台、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运行机制发展农业,进而带动园区周边乃至北京的农民运用现代农业技术致富。
(二)“政府农业部门+信息服务点+农产”型
服务站模式是指,依托县农业部门成立了县级信息服务中心;
依托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文化站等成立了乡镇级信息服务站;
在某一种或某一类农产品生产有一定规模、且对信息有较强需求的村,依托村委会、种养加销经营大户成立了村级信息服务点,同时,也依托一些农民专业协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能为农民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或企业单位建立了信息服务点,即建成较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信息服务组织,见图7-4。
乡镇、村信息服务站广泛分布在农村,离农民的物理距离较近。
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站,每一级服务站都有自己的人力资源、基础设备、工作制度等,县级、乡镇级服务站都组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咨询组,村级服务站则是聘请当地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加工大户、贩销大户作为村信息员,负责村级信息服务点的工作。
专家现场解答,热线电话咨询,编发刊物、简报、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宣传农业信息,网络收集、发布信息等服务方式,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培训。
(3)利益分配机制和保障体系:
国家农业部门出资并制定监督制度。
浙江缙云县信息服务模式由县农技110信息服务中心、乡镇农技110信息服务站、村农技110信息服务点构成县、乡镇、村三级服务主体;
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培训是主要的传播渠道,实地指导培训是传授农业种植、养殖技术最好、最直接的途径,也是农民最易接受的渠道。
根据农时季节,农业专家要经常到乡镇、村、户进行技术指导。
(三)“政府农业部门+科技特派员+农户”型
市、县、乡(镇)三级政府选派农业科技人员,即科技特派员,进驻农村。
这些科技特派员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涉农部门干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一般任职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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