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案例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135363
- 上传时间:2022-11-20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9.70KB
进出口贸易案例文档格式.docx
《进出口贸易案例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出口贸易案例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由于国际市场镁矿石价格发生变化,货物已于接到你方传真时售出。
而中方公司对此拒绝接受,认为中方公司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了阿方发盘,坚持要求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阿方公司如不执行合同,则要赔偿中方的损失,即差价25万美元。
中方公司9月20日传真表示接受的发盘是实盘还是虚盘?
此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实盘是指含有确定意思的发盘,有两个主要特点:
(1)必须提出完整、明确、肯定的交易条件
(2)必须规定有效期限
虚盘指不含明确意义的报价,也就是发盘人有保留地愿意按一定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虚盘特点有:
(1)在发盘中附有保留条件
(2)在发盘中不规定有效期
虚盘对发盘人没有约束力,即使受盘人表示接受,仍须经过发盘人最后确认,才能成立一项合同。
本案的发盘是实盘,受盘人在效期内接受,9月20日合同成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即构成违约,
三、一出口公司Y想出售一批对虾,波兰一进口公司W愿意购买。
2009年6月15日,Y公司向W公司发出实盘如下:
对虾1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5000美元,CIF鹿特丹,6月23日前复到有效。
受盘人W公司于6月20日回复如下:
你公司6月15日发盘,我公司接受对虾1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5000美元,CIF鹿特丹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以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运的良好包装。
Y公司6月22日回复如下:
你公司20日电,十分抱歉,由于价格变化,收到你公司接受电以前,我公司货已另行售出。
于是,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激烈争论。
合同是否成立呢?
案例分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
“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
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
因此,对于有附件条件的接受是否有效,首先要看附件条件是不是实质性的,其次要看发盘人有没有及时反对其间的差异。
公约19条明确规定: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本案中不构成实质性条件,又由于出口公司Y收到6月20日的接受函后,未作认真研究,只是急于撤盘而轻率以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已出售为理由提出撤盘,没有“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所以对方6月20日的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四、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进口1000公吨小麦合同。
事后A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
合同履行期内,B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
A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B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
(1)B公司无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
(2)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违约金
(3)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的文电、办公费
(4)其他因B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不合理。
因为:
根据《公约》,一方违约应承担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与对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本案中,转售合同是在A、B公司合同签订之后,B无法预料,所以不合理
五、2008年3月,格林化工厂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分批从加拿大王牌公司引进280万美元的化工设备。
在商定合同时,格林化工厂为协调配套设备资金及建设情况,在合同装运条款中加列了“卖方在装运前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运”的条款。
卖方对此无异议,在首批货物中,30%为外购货,70%为自己生产的产品。
完成备货后,王牌公司向格林公司发出装运通知,但是,格林公司以配套资金没有到位,附属设施没法开工为由,拒绝卖方发货。
经多次协商,格林化工厂同意在王牌公司同意支付2万美元仓储费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货物。
鉴于当时当地化工市场的情况,为避免损失,格林化工厂不再同意接受后几批的货物。
最后,该合同以格林化工厂另外找到新的买家,才得以继续执行。
从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案例分析:
买方前期调查不深入,市场预测不准,造成该项贷款合同没成功,为以后的贸易带来负面影响。
卖方在接受该条款时,没有考虑风险及对自己的不利后果。
在合同实施时,只是把它作为贸易合同中一般的装运通知条款看待,事先没征得买方同意就备货,直到装运前才通知买方,最后不得不自己承担仓储费及长时间占压资金的损失
六、2009年,某地一进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
合同规定:
“品质为适销品质,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是,对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订的低,黄曲霉素超标,拒受货物。
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市价下跌。
经多次商谈,卖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从中可吸取什么教训?
分析:
案例中,品质条款和支付方式对出口方都存在很大风险。
品质方面,虽考虑农产品的品质在备货时很难准确把握,用“适销品质”来补充,但没有采用品质增减条款具体的说明在品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时的处理方式。
另外,玉米本身具有易滋生黄曲霉素的特点,长时间的运输更加快其增长速度。
对于这种可预料但难以避免的状况,在品质条款中没有任何说明。
这都给对方拒货提供机会。
在支付方式上,远期汇票承兑交单,货到付款,虽是中国对南美贸易的普遍方式,但风险极大,特容易被对方恶意利用,以其他条款为由或拒货或压价。
七、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的买卖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卖方提货后由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发现发芽率不足60%。
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不同意,理由是装船前检验,证明合格,目的地检验不合格,说明品质变化在运输中发生。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OB条件下,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货物品质变化的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
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所用的麻袋上粘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要坏种子的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请问,应由谁承担这一后果?
货物品质在中途发生变化,其损失是包装不良造成的。
这说明致损的原因在装船前就已经存在,货损带有必然性,这属于卖方履约过程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八、中国一家进出口公司与泰国一家进出口公司签订一份FOB合同,由中国公司向泰国公司销售10000只蜡烛,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合格,符合合同规定。
货到目的港,买方发现有30%的蜡烛有弯曲现象,因而向卖方索赔。
但卖方拒绝。
因为在装船时,有公证人检验合格证书。
事后查明起因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把该批货物装在靠近机房的船舱内,舱内温度过高而造成的。
请问卖方拒赔理由成立吗?
成立,卖方已经履行了FOB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
由于承运人没有按照商品的特性保管货物造成蜡烛弯曲,根据提单的规定,承运人应承担在保全货物方面克尽职责的责任,所以收货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
九、A公司与B公司按照CIF合同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500公吨红豆。
“CIF哥本哈根,卖方必须提交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和商检证书四项单据,买方凭单据付款。
”事后A公司向B公司提交上述四项单据,但B公司发现提单和商检证书有涂改的痕迹,B公司提出异议并暂停付款。
事后查明,涂改的是配舱的舱位号,并且是在单据签字前涂改的。
请问B公司能否坚持拒绝接受单据和拒绝付款?
案例分析:
涂改的是配舱的舱位号,不是涂改重大项目,并且是在单据签字前涂改的。
对买方的权利并无重大影响。
买方不能拒收单据,如此项涂改给他带来不便或额外支出,可向卖方提出损害赔偿。
十、中国一出口商与美进口商签订一份CIF合同,出售一级红豆100公吨。
“CIF纽约每公吨386美元,3月份装船,出口商在纽约提供单据,采用T/T方式支付。
”货物3月12日装船,但出口商一直拖延到4月30日才提交单据给买方。
由于当时一级红豆国际市场价格下跌,进口商拒绝接受单据,除非出口商赔偿差价损失。
请问进口商有无拒绝接受单据的权利?
为什么
本案提单是过期提单,加上一级红豆价格下跌,给进口商带来较大损失,因此要求赔差价是合理的。
十一、中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8年2月向日本出口50公吨花生酱,每吨40箱共2000箱,FOB新港,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有办事处负责装船,不料在天津存仓后第二天,仓库着火全部焚毁。
出口公司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请分析案例
分析:
内陆公司出口尽量用FCA、CPT、CIP三种术语。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处于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20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结汇。
然而,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
十二、某公司以CFR价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后疏忽,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及时投保,结果船开不久触礁沉没,损失由哪方负担?
2000通则规定:
CFR术语卖方有毫不迟延详尽地通知买方已装船的义务,如果未尽义务导致买方漏保受损,卖方应赔偿。
十三、中国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订出口一批农产品合同。
品质规格为:
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中方曾向对方寄送样品,合同签订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合格,货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
货物品质比样品差,要求每吨减价6英镑。
中方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品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
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进出口贸易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