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八下复习提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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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范围不同,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含义: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6、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我们享有权利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法律保障。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是: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是维权的利剑。
7、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能分辨)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如制定、修改某法律。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8、我国公民享有权利的其中一个重要特点:
广泛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学校、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9、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权利;
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0、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公民在行使时
要尊重他人权利;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每一个内容要具体进一步理解)
11、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了解)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12、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程序:
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应当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及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事项进行;
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等。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总之,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我们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义务。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
(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1)含义: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理解)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有些道德义务(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3)道德义务的有关内容:
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其它如:
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奉献社会、扶贫济弱、艰苦奋斗----
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履行道德义务。
4、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具体包括: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等等。
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了解有关表现,如: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情感;
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奉献爱心、艰苦奋斗等等)
要懂得: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作用:
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所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了解有关表现,如有关的法定义务)
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如禁止大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禁止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第二单元人身权利(3——5课)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的内容
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
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
2、人身自由权
(1)地位:
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2)法律保护的体现: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3、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是公民最根本的、首要的人身权利。
4、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的有关体现: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
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
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受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6、珍爱生命健康权的原因: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如果自杀,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果自残,必然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所以,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7、正当防卫的含义: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无限防卫权:
我国刑法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考虑保护自己。
正当防卫是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考虑保护自己
8、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又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宝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不得故意或故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当他人生命遇到困境时,要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内容、地位。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它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维护人格尊严权的法律依据: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法律为什么要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良好的表现。
不过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4、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
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6、肖像权的内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
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公民的肖像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5、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6、保护公民姓名权的法律依据: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7、当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时,可以怎么做?
要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权。
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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