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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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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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3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报说明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十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
建设单位
江苏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村31组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村31组
项目代码
2020-********-27-0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49434.5m2
绿化面积
2554m2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9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9
评价经费(万人民币)
—
预期投产日期
2022年5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和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5~表1-7。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4140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
300万
液化石油气(吨/年)
3.9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类型
年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工业废水
0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南侧福寿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如皋市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如泰运河。
生活污水
3510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任务由来
江苏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9日,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纸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面对市场快速发展的态势,江苏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利用自身实力和优势,投资********万元,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购置淋膜复合机(JDLM300/110X2-C)、柔版水墨印刷机(HRY-1000-6)、数控高速自动分切机(FQ-1400)、数控自动复卷机(KFQ1300)等设备80台(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可降解药品及食品包装盒、包装袋(厚度大于0.03毫米),年销售收入12亿元,税收4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4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及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9、纸制品制造,建设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村31组(120°31′37.92″E,32°22′0.53″N),项目东侧为江苏皋城电气有限公司、如皋东合纺织制品公司及空地;南侧为十里中心路,路南为福寿河,河南为南通市泰尔佳针织制衣公司及十里村散户;西侧为良启金属南通有限公司及江苏佳仪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怡年西路。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300米土地使用状况图见附图2。
1.1.3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
建设项目为〔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项目产品属于可替代难以降解的发泡塑料物品的可降解产品。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中第3款“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及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3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江苏省工业与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及用地规划相容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村31组,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联合预审意见附件4。
本项目位于如城镇西部工业集中区内,该工业区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科技野化产业国中小企业创业新能源项目,规划建成现代产业集聚的生态工业区,分为汽车及配件产业园、光热产业园、新型电力装备产业园、商贸物流园西部工业地产区,本项目主要生产可降解药品及食品包装盒、包装袋,属于可降解产品,符合工业区的产业定位。
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
(3)与省市“263”方案的相符性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及《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项目“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类别
方案内容
本项目与其相符性
两减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
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
六治
治理太湖水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太湖水环境
治理生活垃圾
符合
治理黑臭水体
本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本项目不涉及喷漆工序,不使用胶水等;使用的油墨为水性油墨,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淋膜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治理环境隐患
符合
三提升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
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
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及《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4)“三线一单”相符性
①生态红线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位于本项目西侧85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如皋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如皋市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因此,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是相符的。
具体见附图3。
②质量底线
根据2018年如皋市环境质量公报及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如皋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中PM2.5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他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如皋市空气环境质量暂判定为不达标区,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如皋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加强供热管网建设。
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家具制造业为重点进行整治,推进油烟净化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诉措施后,如皋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8年,全市共设碾砣港闸、焦港桥、夏堡北大桥、曙光电灌站、勇敢大桥、新省道334公路桥、新国道204公路桥、长庄大桥、林梓大桥、东陈大桥、环西大桥11个“水十条”考核断面。
全年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占27.3%,Ⅳ类水质断面占36.4%,Ⅴ类水质断面占36.4%。
2018年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9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1.8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均较好。
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
本项目的用水、用电不会对自来水厂、供电单位产生负担。
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村31组,本项目属于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本项目的原材料主要为PLA、PE、食品级纸张等物质,项目合理安全储存原料。
生产过程中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本项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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