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审核要点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063069
- 上传时间:2022-11-1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KB
租赁合同审核要点文档格式.docx
《租赁合同审核要点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租赁合同审核要点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物业管理费详细列明,并就租赁期内调整予以约定。
但收取与调整须符合《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其他各费用明确列明,并约定可随市场或有关部门调价而有所调整,同时对履约保证金项、各类押金均有明确表述。
六、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违约责任
1、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有权停水停电;
3、逾期付款违约金;
4、逾期支付超过期限,且经过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较高解除合同违约金;
5、解除合同后,拒绝撤场搬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天收取双倍租金违约金,并对现场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并不得要求任何装修补偿;
6、送达方式,寄送合同约定地址,无人接收不影响认定送达。
七、房屋交付
承租人未按通知办理房屋交接下风险转移。
何时起租赁房屋风险转移至承租人,若承租人未按期办理交接,则通知交接截止日起风险始转移至承租人。
八、装修条款
装修押金约定,装修标准、装修时间予以限制,并注意装修未按照出租人标准下的有关改正、停工、损害赔偿(含出租人与第三人)及装修期延误情况处理及相关责任承担。
九、续租、退租、转租、转让
1、续租
续租申请期限以及优先续租权的放弃情形,以及出租人可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定期限偕潜在承租人进入该房屋了解房屋情况。
2、退租
如以租赁房屋为公司注册地址,需约定承租人退租后一定期限内变更注册地址,并约定违约责任。
3、转租
转租限制,一般不同意转租以及其他方式分租。
4、转让
风险点在于转让后租赁房屋能否以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此时可约定在出租人书面同意下,承租人方可在该房屋注册设立承租人绝对控股新公司以代替承租人从事本合同约定经营活动,并由新公司与出租人签署确认文件。
十、优先购买权
应注意防范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承租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优先购买租赁房屋。
建议租赁合同或可直接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在行使期限、条件上予以限制。
如“出租人应于房屋出卖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于通知后一个月内可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购买权,未主张的丧失优先购买权”。
十一、房屋返还
返还时间与返还房屋要求,重点关注未按期返还违约责任:
1、停水停电;
2、承租人放弃未搬离物品所有权,出租人自由处置;
3、出租人恢复房屋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无权主张装修补偿;
5、每天按双倍租金、物业管理费支付违约金
;
6、租赁期届满至实际返还房屋使用费。
十二、合同解除
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情形,重点关注:
1、未付租金及各类费用(含履约保证金、各类押金扣除后的补足)至一定
期限(注意书面通知);
2、转租、分租情形;
3、改变房屋用途且一定期限内未更改(注意书面通知);
4、未按期开业,开业后停业,及营业时间少于合同约定;
5、装修、维修事项;
6、卫生状况、排污排废状况、噪音及其它污染状况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承
租人使用;
7、未按期办理交付手续(注意书面通知);
8、有关证照不齐全或未能按期取得合法证照至一定期限。
十三、就商业广场租赁与写字楼出租有所区别,下为写字楼租赁合同审查要点(与商业广场租赁相同处不在陈述)
1、注意租赁用途的正确表述
因写字楼出租不同与商业物业,在租赁用途中宜约定只为办公等使用,不得用于非办公商业经营性使用。
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大量存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不少。
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比事后解决纠纷更重要。
签订一份好的租赁合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本微信将连续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至少一式两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持一份。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
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
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3.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
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
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
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
3.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
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约定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租金起算点要明确;
如有装修时间,不计算租金的(所谓免租期),也应明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补充协议约定或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好的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如何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也似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这次主要分析的是:
租赁合同违约金;
房屋装修;
房屋的交接等。
(欢迎关注:
elawyers)
6、装修与提前解约
合同宜约定,承租人装修房屋和装修方案应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装修不应破坏房屋基本结构;
对装修的其他约定。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还装修费。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承租人支付相当于数月租金的押金给出租人,主要用于1)担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
2)对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害;
3)防止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出租人而言,一定要收到押金后再交付出租房屋;
交房后再收押金就难了。
在退租时,租赁双方应检查房屋状况,除房屋和设备的正常损耗外,如不存在损坏,进行费用结算后,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8、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形分别约定违约金。
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擅自改变用途的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通常由出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
对于一些微小的维修,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一定要明确范围,最好能列一个清单,避免含糊不清将来发生纠纷。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租赁合同应当对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房屋使用相关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等使用和缴费应作出约定。
对房屋的钥匙交接、物业交接等做出约定,并按照约定进行交接、作出记录。
篇三:
起草及审核租赁合同的要点汇集
租赁合同审核要点一、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1、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
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
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2、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未办理登机备案手续为由,合同有效。
但是效力除外,且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还是有效。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标的;
要注明是建筑面积,并以房产主管部门认可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实测的建筑面积确认租赁面积。
2、租赁用途:
要明确未经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3、租赁标的的交付:
明确交付的日期,交付的条件,要签订交付确认书,免租期限
4、租赁期限:
要明确起租日、租赁年限、期满续租情况
5、租金:
租金按年按季度按月数额,要注意约定按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租赁 合同 审核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