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2 2docx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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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思路ﻩ3
(四)整治范围与期限ﻩ3
(五)整治目标ﻩ4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ﻩ5
(一)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ﻩ5
(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减排效果ﻩ6
(三)加快黑臭水体整治,优化城市生态环境8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ﻩ9
(五)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积极推进节水减排9
(六)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ﻩ12
三、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ﻩ15
(一)设施升级工程ﻩ15
(二)面源控制工程15
(三)河道整治工程ﻩ16
(四)水源涵养工程16
(五)监管能力工程16
四、保障措施ﻩ17
(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17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ﻩ17
(三)保障整治资金投入19
(四)强化整治责任考核ﻩ20
(五)推行流域联防联治ﻩ21
(六)推进社会全民参与ﻩ21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按广东省和东莞市统一部署,切实推进石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改善和提升该流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在东莞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研究报告基础上,结合《水十条》要求,对东莞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研究报告进行修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全面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目标,全面践行“两山论”,把东莞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来抓,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落实政府治污法定责任,以深圳、惠州、东莞三市环保一体化为平台,以实施调结构优布局、截污纳管控源减排、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手段,健全水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石马河流域水质,逐步恢复河流主要环境功能,不断提升流域生态文明水平。
(二)主要原则
1.目标管理,系统施治。
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坚持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以水质达标倒逼任务措施,科学制定达标路线图和时间表。
强化科学决策与系统施治,全面涵盖污染减排、环境承载力提升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
2。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水陆统筹,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条件,抓住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和重点环节,与相关规划或方案有机衔接,系统梳理、整合提升,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对策和措施。
3。
精细管理,责任落地.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求,在时间尺度上覆盖水质达标的全过程,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围绕年度目标制定详细实施计划;
在空间尺度上讲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排污单位;
在管理手段上,突出排污许可证的基础和核心地位,通过核发许可证并严格管理,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控制和削减需要超标污染物排放,在推动工业企业率先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严排污许可限制,推动水质达标。
4。
信息公开,全民行动。
将公众参与作为重要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治理目标、任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布达标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方案编制与达标整治行动.
(三)总体思路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流域生态红线优化社会经济布局和生态空间格局,以环境效率蓝线引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水质达标底线倒逼治理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综合治理"
,从单纯治污向流域统筹开发与综合治理转变,从污水常规处理向深度处理与生态治理转变,从干管建设向支次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转变,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切实保障河流生态基流,确保2020年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营造水环境安全、水生态优美、水空间宜人的生态治水新格局,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对水环境更高层次的需求。
(四)整治范围与期限
整治范围:
石马河流域在东莞市的集雨范围,干流长73.5公里(见附图1),流域面积6732,包括雁田水、谢坑水、契爷石水、清溪水、三坑水、官仓水、谢岗涌等重要支流,涉及桥头、谢岗、常平、樟木头、清溪、塘厦、凤岗7个镇街,常住人口约153.65万人。
整治期限:
基准年为2015年,对2015年水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并按2018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列出重点整治任务.
(五)整治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石马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石马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初步形成,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2)主要指标
至2019年,石马河旗岭断面的水质目标达到V类.自2017年起,实施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在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到2017年,完成石马河流域简易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整治;
石马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于2018年底前至少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部分污水处理厂执行更严标准;
石马河流域内各镇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到2020年,石马河流域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石马河流域完成黑臭水体暨内河涌阶段性整治目标,流域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比2015 年分别下降20%、27%以上。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
继续推进全市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
依法依规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对未组织环评的规划所列项目不予受理环评文件.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
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完成8项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项目.
强化工业集聚区整治及重点污染源监管。
对石马河流域范围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明确各企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集聚区要列出清单,提出限期整改计划。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逾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由园区设立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加强对流域内72家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监管
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依法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对未组织环评的规划所列项目不予受理环评文件。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和环评备案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功能区划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或排水无法纳入市政管网的建设项目,一律实施项目限批;
对未完成总量削减指标或跨界交接断面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的行政区,严格实施区域限批;
按照《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施流域限批.2017年底前,实施基于环境容量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各排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点源排放应满足各阶段河流水质保护目标要求。
(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减排效果
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并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石马河流域内城镇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2017—2018年计划建设截污次支管网约311(自2017年8月起),2018-2020年计划建设截污次支管网约268(其中,镇街已规划100,方案建议补充168)。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2018年底前,完成流域内现有9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其中:
虾公潭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和谢岗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要从一级B提标改造为一级A,竹塘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雁田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林村污水处理厂一期(12万吨/日)、石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4万吨/日)、长山头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厦坭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和樟木头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建议由一级B提标改造为氨氮、总磷达到Ⅳ类、其余指标达到一级A。
目前,优先开展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和林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为氨氮、总磷达到Ⅳ类、其余指标达到一级A的工程,其它污水厂暂按一级A指标提标,今后视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情况可再行提标改造其他污水厂.
2020年底前,石马河流域要新建、扩建7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33万吨,主要包括:
竹塘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林村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石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7万吨/日)、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6万吨/日)、谢岗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日)、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三期(4万吨/日)等。
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2018年底前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出水标准至少达到一级B.污水未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企业,须在2018年底前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执行所在区域城镇污水厂的排放标准。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各河流、水库及内河涌的河堤、水面的日常保洁和管养体系,全面清理河道两旁和水面的垃圾.统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2017年底前,力争在全流域所有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建设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通过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020年底前,力求完成流域内主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的“分筛处理+无害化高温焚烧"
工作.
(三)加快黑臭水体整治,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黑臭水体和内河涌综合整治。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2016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各镇(街道、园区)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水务局与环境保护局。
各镇(街道、园区)每年整治两条以上黑臭河涌;
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暨内河涌阶段性治理目标.2016—2020年完成52项内河涌整治工程,3项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
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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