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可编辑修改word版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013621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32.99KB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可编辑修改word版Word下载.docx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可编辑修改word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可编辑修改word版Word下载.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
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
制。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四、附则
(一)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板块饰面、地面、裱糊与软包、细部、涂饰及建筑外维护、保温,浴厕间防水、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体结构、非主体钢结构、电气面板、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乙级资质或丙级资质。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表1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工程设计资质
专业设置
注册专业
设计类型与等级
(1)
合计
环
(2)
(5)
(6)
境
室
(3)
(4)
给
暖
(7)
艺
内
建
电
水
通
结
术
设
筑
气
排
空
构
计
调
专项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
甲级
5
1
2
10
乙级
3
7
丙级
4
附表2
序号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万元
≥1200
1200~300
<300
附件6-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
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4、通信系统工程;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
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
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
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
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
1、资质和信誉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四、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设计类型
工程
与等级
设计
资质
⑴自动化
⑵通信信息
⑶计算机
⑷机电一体化
⑸给水排水
⑹暖通空调
⑺机
械
总计
电气
电子
(电子信息
、广播电影电视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20
8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
>1000或国家重点项目
1000~500
<500
注:
国家重点项目:
国家重点项目或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含部级标准示范及试点项目)。
附件6-3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
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各类型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四、附则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建筑幕墙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设计 专项 资质 标准 编辑 修改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