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经法总结归纳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000615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5.97KB
司考商经法总结归纳Word文档格式.docx
《司考商经法总结归纳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考商经法总结归纳Word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分立合并必须是10日通知债权人,30是报纸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11、分公司、子公司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有总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子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能继承董事长职位。
12、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资格继承条件。
13、出资证明书(名字、钱、出资排位)不具有流通性,公司成立后出具,对外登记有效,对内股东名册。
有限公司颁发。
14、股东清算:
自行清算(如没有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负责人参与诉讼,债权人未改规定时间申报的,可以补充申报,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确认。
)自行清算的方案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15、公司财务:
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能自行审计、赢利先弥亏、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可提可不提)、分红(章程-按照实际出资),资本公积金不能弥亏,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留存的不少于增资前的25%
16、董事和高管违反忠诚(不能直接免除董事长资格,有章程规定),行为有效,收益归公司。
17、公司分立连带,合并担保。
18、被冒名人不但责任,冒名人担责任。
19、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成立后确认或实际享有的权利担责,公司未成立发起人连带。
20、章程可以约定严于公司法规定:
7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开会(公司法15日),公司解散合并分立变更修改章程增减资(公司法2/3表决权);
董事会表决按照人头表决,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不是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
国字打头公司董事要求有职工董事。
21、董事会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也不开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22、临时股东会:
1/10表决权股东、1/3董事或监事。
23、监事会(监事):
检查财务;
对董事高管进行监督、罢免、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可主持;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对董高进行起诉。
可调查公司经营情况,必要时请会计和律师。
24、董事长违法法律、或章程规定,应当连带承担返还出资义务。
可限制股东权,催告返还出资,否则解除股东资格。
25、代为诉讼,有限股东就可以,股份公司股东,180天,1%。
代为公司诉,权益归公司。
26、章程必须有,必须书面,对内不对外。
27、法代可以是董事长或经理,经理、高管(董秘、)有公司董事会聘任、解聘。
法代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经理任免公司中层,
28、股东会职权: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取非职工代表的董监。
决定董监的报酬。
2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内自由,对外头(股东人数)过半。
30、有限公司修改章程要开股东会,不开要全体签字。
31、股权转让不能部分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
32、没有董事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
33、股东权按照实缴资本。
34、司法解散公司必须是人出现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继续可能影响其他股东利益)。
35、股份公司可以查阅3会。
36、异议,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37、代为起诉,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进行起诉。
38指定清算清算组:
股东董监高专业人,没有债权人。
39、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在董事少于3人,继续履行职责。
40、一人公司:
执照上表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出资,自然人只能出资设立一个;
法人可以设立多个;
要强制审计;
没有董事会;
财产混同连带责任。
41、抽逃出资:
虚假财务报价;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利用关联交易;
其他。
42、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补充赔偿。
43、实际出资人想成为股东,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名义股东才是股东。
44、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是有权处分。
45、公司解散要清算,可以使用原来商号。
46、股权出资:
评估合手无(合法手续无瑕疵),合法持有依法可以转让。
47、股份工作,股份转让对内外同等:
三个(公司成立一年内,上市一年内,董监高不可以)一半(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25%(每年不得25%)
48、股份公司资合性,章程不得约束对股权转让自由的现在。
49、创立大会:
审议报告;
通过章程;
选举董事会成员;
选举监事会;
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对发起人抵作财产进行审核;
不可抗力,可不舍了决定。
50、董事会参加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51、与券商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52、募集公司必须验资,实物出资必须评估。
53、创立大会,发起人主持,通过章程、选取董事、监事。
不选董事长、经理。
董事长有限章程定、股份公司头过半选举产生。
54、募集公司:
章程-钱(35%)-签协议券商、银行-创立大会-章程等-出席大会表决权过半。
55、变更企业形式(有限变股份),股东2/3,章程可自己严于这个规定。
56、案例43-52
专题二、合伙企业
1、普通(如有执行人,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已经完成的,合伙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做补充连带。
2、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潇洒哥四个不受限:
可以交易、竞业、可以出资设置质押、出质、出资份额转让不要其他同意。
提前30天通知即可。
3、合伙事务执行人,相当于公司法人,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4、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5、全体一致同意:
改变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地址变更;
处罚不动产;
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做经营管理人;
自我交易。
6、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债权人不能代普通合伙人行使权力,不能抵消债务;
可以取得收益,可以强制执行。
6、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对债权人承担赔偿,也可也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后,向有错误的合伙人追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合伙企业,一般事项一人一票投过半。
8、房屋使用权出资,可以买房房屋,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后有权要求合伙企业办理房屋。
9、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同意,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10、合伙企业普和人退出,如果没期限,30+无影响。
结算,解散才是清算。
11、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享有监监督查查账撤销权利。
没有异议权。
1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能因为相对人的不知情二归于有效。
13、普通合伙人已出资抵押必须是合伙人一致通过,没有善意第三人说法。
强制执行时有优先购买权。
14、普转有分段承担责任,有转普统统负有责任。
考点三、个人独资企业
1、个独资企业必须是中国自然人,合伙企业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也可以申请变更为个独。
3、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民事权利、不能竞业、不能自我交易。
4、企税:
一般25、小微20、高科技15。
专题四、破产法
1、破产管理人:
法院任命,要报告债权委员会。
2、破产售后不可单独清算-宣告破产可以。
3、法院受理破产后,管理对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具有决定权。
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字受理日起二个月为通知对方的或收到对方催告之日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4、第三方付的保险金、赔偿金,已经到达破产公司的或无法和其他财产进行区分的,元出租人无法取回,未到,可取回。
发生在破产申请前,按照普破债权,受理后按照公益债。
5、破产重整,破产立案前可以,后亦可以。
重整,债务人可以管理监督经营管理。
重整期间不能转股、分红
6、职工债权:
无需申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罚款罚金、差旅费、诉讼时效届满、无效的债权。
7、没有及时履行取回权,不是消灭取回权,只是增加取回权的费用。
8、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
9、立案前6个月,有破产原因仍然个别清偿的无效,例外:
水电劳损害赔偿金,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法定程序进行清偿有效。
10、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提供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据,不需要听过资不抵债证据。
5(通知债务人)7(债务人提异议)10(决定受理)。
不能以有连带、保证而提出不破产。
11、重整草案,谁管理谁制作。
重整草案债权人分组表决,和解不要分组。
分组决议表决:
头过半+钱2/3。
草案分组必须全部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重整有表决权,和解中没有。
和解钱2/3必须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的2/3。
12、破产费用和公益债:
随时清,有钱就还;
外部有先后(破产费优先)、内部按比例(破产费各项、公益债各项没有先后按比例);
13、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等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结。
14、债权人代表,最少9个,必须有职工代表。
15、无清偿能力:
无法变现;
法代跑了;
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长期亏损切扭亏困难。
16、破产欺诈行为可撤销:
破产前一年:
无偿转让财产;
明显不合理价格进交易;
对没有财产担保提供担保;
偿还未到期债务;
恶意放弃债权。
17、债权申报:
立案前;
金钱债务(合同履行请求权不可以申报)
专题五、票据法
1、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有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享有票据的付款请求权,不享有票据的追索权。
2、票据具有无因性,买卖合同无效不能影响票据的效力,不影响票据的付款。
3、伪造签章:
伪造人(侵权责任)、被伪造人(不知情)都不承担票据责任。
4、善意取得可以享有票据权利。
5、都不能附条件,出票付款附条件票据无效;
背书、保证(连带责任)如附条件都无效,承兑如附条件,视为拒绝。
6、票据保证如果没有记载日期,则以出票为保证日期。
7、现金支票,就是取现。
转账支票只能转账。
8、支票、本票不能记载日期,否则无效。
9、支票未记载收款人,支票有效可以补登。
10、票决设权: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可流通转让。
11、票据行为方式瑕疵(分别背、部分背),票据无效。
12、挂失止付(3天,要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票据诉讼不必经。
13、汇票可以是银行、公司、个人。
14、汇票需记载事项: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
确定金额;
付款人名(本票没有,谁开出谁负责);
收款人名称(支票不要);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15、出票人对票据更改直接无效,分段(变造前签章的变造前的金额担责,后的后担责)+(分不清前后的)视为之前
16、票据背书意味着:
不退出票据关系,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17、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18、银行可以用汇票结抵债务。
专题六、证券法
1、公募(不特定人、特定人≥200)证监会注册,私募(以下)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公募不可以买其他基金,私募比较灵活,可以购买其他基金。
2、收购:
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两种不同的收购方式,不能并存。
3、上市公司被收购不一定丧失上市资格,主要看股权结构。
4、收购失败,收购方应可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考 商经法 总结 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