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隧道开挖及衬砌安全技术交底教案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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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⑸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将本班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
工地值班员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⑹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若情况严重时,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⑺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
所储备的各项器材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⑻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⑼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⑽坚持定检制度(局季年、处季、队月、分队周班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⑾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资料进行施工。
⑿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并要做到“三到”场(领工员、工班长、爆破工)。
⒀确保锚喷支护质量,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
⒁凡技术干部发出的关于防坍、确保安全、质量方面的指令,必须认真执行,有不同意见应先执行后上报解决。
二、隧道开挖
⑴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⑵施工前备齐充足的抢险材料。
⑶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对该指定范围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
⑷对不良地质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多循环,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⑸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头、土块或裂隙应先予以清除。
⑹如发现隧道内有坍方的迹象时,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⑺如发生坍方时,应积极处置和抢修,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
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坍方原因,吸取教训;
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等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⑻堆积体中开挖不宜放炮,如需要放炮时,应打浅眼,少装药和限制炮数,并应先支护后开挖。
⑼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3m以上的安全操作距离。
⑽站在碴堆上作业时,注意碴堆的稳定性,防止滑塌伤人。
⑾采用风钻或电钻施工时,严格按照风钻或电钻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风钻的支架腿要安设稳定;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或电钻。
⑿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⒀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Ⅴ~Ⅵ级围岩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1榀拱架间距,Ⅳ级围岩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2榀拱架间距;
在遇到破碎、风化严重的土质的情况下,必须缩小支护工作面。
短期停工时,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⒁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必须要做到支撑底部牢固。
⒂开挖中发现流沙、流泥与涌水时,立即停业开挖,采取防止措施,并速报上级,在未制定出有效措施之前,不得开挖掘进。
⒃使用挖掘机开挖时,严禁在铲斗内载人、载物行驶。
⒄严禁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有人员停留,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应有其它设施妨碍铲斗作业。
⒅若需挖掘机边移动边挖掘时,应选择无碍安全的挖掘路线,否则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注浆施工
⑴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制度。
⑵施工时应安设有一定排水能力的排水系统,施工中做好排水准备工作,以防止施工中大量涌水形成危害;
准备好抢险材料,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⑶钻机、注浆泵及高压管路必须检验试运转,确认机械性能和各种阀门管路,压力表完好后,方准施工。
⑷钻孔、注浆人员熟练掌握有关作业规程;
禁止在不停机械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修理;
注浆泵及管路内压力未降至零时,不得拆除管路或松开管路接头,以免浆液喷出伤人;
钻机和注浆泵由专人负责操作,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操作;
注浆人员在拆除管路、操作注浆泵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以防浆液溅入眼睛。
⑸每次注浆前,要认真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的灵敏度,并调整到规定注浆压力位置。
⑹在扫孔过程中,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由孔口吹出土石块伤人。
⑺安装高压管路和泵头各部件时,各丝扣的联接必须拧紧,确保联接完好。
⑻每一孔注浆完成后,先泄压,再拆管,防止注浆管内高压伤人。
⑼钻孔、注浆上下同时作业时,搭设支架必须牢固,同时支架上必须面铺木板,以保证支架上人员的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⑽注浆过程中,禁止现场人员在注浆孔附近停留,防止密封胶阀门破裂伤人。
⑾钻机、注浆泵应定期保养,修护,加油。
⑿注浆期间应加强监测,随时掌握洞口的变形情况,如发现围岩变形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⒀风、水、电接至距离掌子面10m左右;
注浆时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必要时要事先通知,待注浆完成并冲洗后才可停水停电。
⒁注浆施工期间,必须有专门机电修理工值班,以便出现机械和电器故障时能及时处理。
⒂注意安全用电,高空作业应有防坠措施(佩戴安全带,搭设安全护栏),采用合格电线,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布线、接头时要做到安全无故障。
四、初期支护
4.1拱架、锚杆和挂网
⑴严格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⑵严格控制拱架间距,及其倾斜度;
保证拱脚落在实处,严禁虚空;
确保其发挥最大承载力。
⑶发现钢拱架倾斜、弯扭、变形等异常情形时,必须立即采取加固与防护措施。
⑷钢筋网铺设环纵向连接处要焊接牢固,同时要固定在锚杆或钢拱架上。
⑸打锚杆眼前,首先要检查已喷砼面是否有空鼓、剥落等弊病,并及时清除隐患。
⑹系统锚杆安装特别是锁脚锚杆安装的规格、数量、长度、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锁脚锚杆和拱架要焊接牢固。
⑺应指定专人按规定进行锚杆抗拔试验。
⑻架设钢、网结构的脚手架及施工平台,必须搭设牢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属高处作业范围时,配带安全带及工具袋。
⑼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⑽钢、网结构必须搭焊牢固。
4.2喷砼
⑴喷砼前必须敲帮找顶,施工过程必须安排专人在安全位置随时观察围岩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撤出施工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⑵初期支护喷射砼作业,初喷开始前应设专人仔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除危石,并用水或高压风将开挖面的粉尘、杂物清理干净。
⑶喷砼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防护用具:
胶皮手套、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罩等。
⑷供料、拌砼、运输、喷射作业,应有联络信号,由工班长进行指挥。
⑸各种机械必须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⑹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处理管路堵塞时,要防止喷头摆动,喷射伤人,关风排压后,方可进行拆卸及维修。
⑺喷砼时,应有相应的防尘措施。
⑻应经常对已喷砼进行观察与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⑼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⑽锚喷作业必须喷至设计厚度,并紧跟工作面,否则不得进行下步工序。
⑾喷射混凝土要密实,防止漏喷。
对局部超挖处禁止回填片石及任何杂物。
4.3其他安全措施
⑴加强通风降尘,给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⑵禁止强令加班疲劳施工,使施工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⑶加强有害气体检测,严格执行动火前检查制度。
五、装碴及运输
5.1有轨运输
⑴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⑵各种摘挂作业,均应设立专职联络员。
⑶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不受此限。
⑷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
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并加游车与保险绳,有显示限界的红灯、适应专列运输和专人指挥。
⑸凡使用机械设备的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油水系统)及注意事项后,方可投入使用。
要认真督促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
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械的构造原理、性能、安全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⑺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⑻有轨运输斜井在井身和井底车场必须设置地滚、阻车器、断绳脱钩保险器、轨枕防滑、绞车过卷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做好避人、排水、照明等设施,保持井身路面状况良好,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5.2行走机械
⑴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起,五不开”的规定,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劳,无证不开,无令不开,酒后不开,车辆带病不开,身体有病不开。
⑵凡须在洞内倒行的车辆,除倒行鸣笛必须完好外,还必须在其尾部装设“倒行大灯”。
⑶作业前查明作业场地照明及明暗障碍物(如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地点及走向等情况,以确保作业安全、严禁在距电缆(尤其是高压电缆)1米内作业。
5.3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交通规则
⑴行走前,必须确认制动、转向、喇叭、灯光、操纵机构等良好、可靠、确认前后入底部无人无障碍物时,鸣笛示警后方能启动。
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安全距离至少为50cm。
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
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2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⑵行走或作业时,司机精力集中,并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器、警灯等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如剧烈振动、异响、异臭、泄漏、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灯光或近光灯。
车辆起动前,应进行瞭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减速、鸣笛、靠右行,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
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溜放,不准在陡坡及道口时换挡,严格控制车速;
过桥时,应首先确认桥面承载能力,并缓慢通行,禁止在桥面上掉头或刹车;
过道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涉水前,应先确认水底路面安全,涉水后低速行驶,减少制动数次。
⑶车辆应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前后两车相距50m以上;
不可急转猛拐,防止侧滑。
⑷司机离机时,拉紧手制动,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锁闭车门。
一般禁止坡道停车,确须在坡道停放时,挡位应处于上坡一挡,并使用三角木楔紧轮式车轮,专用铁楔楔紧轨行式车轮。
禁止在陡坡上修理。
⑸车辆经修复调试制动器时须注意:
由熟练人员驾驶,车上不准载人;
确认足够的安全距离;
逐步提高速度和载重试验。
⑹凡运送火工品的一切行走机械,除爆破工或押运员外,一律不得搭乘他人。
⑺凡载人的非客车,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高度不低于1米,车厢两侧栏板间应有保险链(绳)。
⑻严禁使用机动车拉拔埋在地面下或碴堆内的东西。
⑼车辆和驾驶人员均应符合《道路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的规定,不能超员乘坐,开车前驾驶员应向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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