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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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
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篇二: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小组:
组长:
刘德华
副组长:
张学友、黎明
组员:
郭富城、陈奕迅
三、对在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技工,主要按岗位规范的要求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精神,重点学习有关电气、液压、机械的综合知识,进一步熟悉实际操作技能。
四、对新上岗的机械操作工人,必须按岗前培训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机械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维修保养,排除故障等基本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规范要求后方能上岗。
五、对新上岗的机械设备维修工人,必须按岗前培训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本工种相应等级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作业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要求,方能上岗。
六、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七、安全教育培训小组负责组织全体职民工进行安全形势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和检查、考核工作。
八、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保证规划的落实实施。
篇三:
电力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电网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大量推广应用,对电业员工队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已成为公司面临的紧迫任务。
第二条广泛深入地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增强电力企业活力和后劲的战略任务。
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把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真正确立科技兴电和教育培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第三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员工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部颁《电力系统职工教育暂行规定》,规范公司员工教育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员工教育的发展,现依据部颁《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内蒙省电力公司职工教育实施细则(暂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实施细则。
第二章任务和目标
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任务是:
认真贯彻省公司教育规划和《内蒙省省电力公司职工教育实施细则(暂行)》,本着"
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培训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力培养、教育优秀年轻的干部、职工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突破口,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业务精通的干部、员工队伍。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导和激励员工自强不息,开拓进取,追求更高目标、追求卓越境界、关心企业,为企业尽心尽力、服务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努力塑造大余供电品牌形象。
第五条为完成职工教育培训任务,2006年至2010年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是:
1、生产工人:
在本规划期内,生产工人的文化程度达到相当于高中(中技)以上水平;
专业技术水平要达到中级工以上标准。
2、一般管理人员(机关、班组长):
在本规划期内,一般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要达到相当于中专(中技)以上水平;
专业技术水平要达到高级工以上标准。
3、中层干部:
在本规划期内,中层干部的文化程度要达到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的水平;
技术职称要达到初级(助工、助师)以上。
鼓励员工考取中、高级以上职称。
4、企业领导干部:
在本规划期内,企业领导干部的培训目标按省公司的要求执行。
5、要逐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技术等级、技术职称结构,使之适应电力生产建设岗位配置需要。
通过培训逐步消除技术等级和工资等级错位现象。
6、主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毕业以上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中级以上并要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分类及规定第六条员工教育的分类及要求:
一、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是根据岗位规范的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岗位培训必须严格遵循“学用一致,按需施教”,“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面向实践,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
通过岗位培训,真正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确保“持证上岗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
1、资格培训。
对在岗、转岗和晋岗的员工应根据岗位规范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者,不得转岗或晋升,未达到岗位规范要求的在岗人员要限期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
(1)公司领导,应创造条件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岗位培训;
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市(省)公司组织的岗位培训;
其余各类生产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由公司按上级要求牵头组织实施。
(2)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上岗、转岗、晋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对于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但又确因工作需要应立即上岗的,按管理权限,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可先任命或聘用,第一年享受新岗位的岗位工资,但应在一年内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否则,从任命或聘任的第二年起执行试岗工资,若在第二年内,仍未取得证书者,不得续聘。
(3)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不得申请评审职称。
(4)新分配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实习期满后一年内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参加管理岗位的竞争。
(5)专业不对口的各类院校、技校毕业生和国家分配安置的复退军人,原则上面向主业和生产第一线,在生产岗位学习电力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一年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上生产岗位试用,执行试岗工资。
满二年后,经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正式竞争生产岗位。
或按省公司要求,经公司领导批准,统一送技校脱产1-2年,系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2、适应性培训。
职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还要定期参加适应本岗位需要的适应性培训,以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3、定期接受岗位资格认定的培训。
岗位培训应逐步向更高一级的岗位发展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技术等级培训:
根据〈技术等级标准〉,按工种分等级进行培训。
1、生产人员技术等级培训的考试、考核,必须通过“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实工作表现的考核,三者实行"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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