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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规范约束公共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着力改善民生。
——坚持服务大局。
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法制统一。
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健全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理顺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依法设定职权,避免职能重复交叉。
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和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化镇(办)政府(办事处)执行职责,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2.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
深入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依法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时做好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中的有偿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逐步规范和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类别和设定依据,优化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行政审批时限。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程序公开、网上审批、信息公示和动态监管等制度,增强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度,强化实施过程监督。
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体系,X年6月底,全面建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推动建立县、镇办、村(社区)一厅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同性审批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
细化和公开服务指南,完善审查机制,建立网上审批平台,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向“互联网+政务服务”延伸,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根据职责实施,有关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3.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坚持职权法定、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准确编制政府权力清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坚持有责必为、权责统一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负面清单制度,分类列出禁止进入、限制进入的领域及行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根据职责实施,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4.加强市场监管。
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等优惠政策,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市场主体简易退出、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深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守法自律。
创新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信用监管模式,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加大违法失信的惩治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X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根据职责实施,有关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5.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优先培育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并加强监督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按期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到X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县编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根据职责实施,各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合理提高收费标准。
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X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根据职责实施,各镇办负责落实)
7.优化公共服务。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X发改局、县科教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局根据职责实施,各镇办负责落实)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8.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全面落实《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指数等内容进行论证。
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X政府办牵头实施,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9.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重视听取有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积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0.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导致决策错误、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决策的行为,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县监察局牵头实施,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11.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X年底前实现法律顾问党政机关全覆盖。
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建议书、工作报告等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进出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效规范成本核算、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X政府法制办牵头实施,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X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定、备案管理和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达到100%。
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研究或对外发布。
对审查中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
对部门职责不清、行政管理措施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和异议审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13.改进规范性文件起草方式。
实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
完善规范性文件多元起草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委托第三方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工作机制。
对部门间存在争议较大的或者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引入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
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制度,对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共识。
(X政府法制办牵头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14.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X”规划,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开展调研,重点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城乡建设与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旅游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及时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进行推广运用,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根据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强化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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