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申请材料清单试行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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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申请材料清单试行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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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住宅类)买卖转移登记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
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需提供入境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需提供入境身份证明(护照)和居留证明【以上材料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买卖合同【原件】;
5.涉及不动产分割、合并的,需提交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房屋调查表、房产分户图、宗地图等);
原房产证、土地证附图内容不齐全,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标准的,需要准备测绘资料【原件】。
6.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报送以下材料:
(1)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转让方: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省内)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提供:
产权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按照孰先的原则,其中一项满5年即可)、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以上材料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现场填写】。
(2)享受契税优惠:
承受方: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以及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可享受契税优惠。
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注意事项:
(1)单身人员,需本人在窗口签署婚姻承诺书;
(2)转让方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需本人在窗口签署省内唯一生活用房承诺书;
(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携带公章及法人章;
(4)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的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5)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6)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盖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7)转让人如有抵押的,需先办理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不动产(非住宅类)买卖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
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买卖合同【原件】;
5.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
6.原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涉及不动产分割、合并的,需提交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房屋调查表、房产分户图、宗地图等);
(1)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携带公章及法人章;
(2)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3)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外国人,需提供入境身份证明(护照)和居留证明【以上材料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继承权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或不动产继承具结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5.涉及不动产分割、合并的,需提交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房屋调查表、房产分户图、宗地图等);
(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2)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3)提供继承具结书办理继承的,需提前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4)提供不动产继承具结书办理继承的,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赠与、受遗赠(直系亲属)不动产转移登记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户口本、出生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生效的房屋赠与书或接受房屋赠与书、赠与合同、接受遗赠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原件】;
6.涉及不动产分割、合并的,需提交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房屋调查表、房产分户图、宗地图等);
(1)受遗赠的只需单方申请,提供赠与人的死亡证明资料。
(2)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包括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3)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4)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赠与(非直系亲属)不动产转移登记
4.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赠与公证书【原件】;
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法院、仲裁机构、政府及行政部门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裁决书等【原件】;
6.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报送以下材料:
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转移登记为商品住房的,承受方为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以及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享受契税优惠,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1)申请人因原权利人拒不交出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原因导致不能提交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由登记机构依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注销后办理转移登记;
(2)单身人员,需本人在窗口签署婚姻承诺书;
(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携带公章;
(4)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
(5)需查验原件的请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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