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946511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5.05KB
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文档格式.docx
《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意大利对手工业企业实行减税政策。
1956年意大利颁布了《手工业法》,在动产税方面,政府规定凡属资本和劳动所得及独立劳动所得给予减税或免税,这对于促进工艺性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意大利的手工艺品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
韩国实行“新经济政策”,并先后制定与之配套的《租税特例限制法》、《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技术开发促进法》和《鼓励外资法》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税收优惠体系。
此外,日本1963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德国1967年颁布了《关于保持稳定和经济增长的法令》,英国1983年颁布了《企业扩展计划》,法国1995年颁布了《振兴中小企业计划》等也都系统地确定了各阶段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方向和包括税收在内的扶持措施,使中小企业的创立、发展和终止的全过程都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以更好地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加拿大并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税收制度,而是在统一的税收制度中,制定专门适用于小企业的特别条款。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方式多样
税收优惠是政府政策目标的风向标,通过法律法规制定优惠政策,表明一个国家政府实行相应政策的严肃性,也增强了本身的刚性,有利于实现政策目标。
各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了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作为弱势群体本身的脆弱性和生存环境的相对艰难,故针对中小企业竞争力较差、管理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制定政策,采取了减免税收、优惠税率、提高税收起征点、加速折旧、再投资税收减免、费用扣除、盈亏相抵等多种方式,并且优惠力度大,诸项措施几乎贯穿了中小企业创办、发展、转让、对外投资等环节,并涉及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投资收益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使中小企业真正受惠。
如美国在1993—1994年度,向小企业提供税额减免120亿元,以缓解小企业的筹资难;
通过“1997年纳税人免税法”,在10年内为小企业提供几十亿美元的税额减免,并减少资本收益税。
英国企业税收一般要占到企业增加值的40%—50%。
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稍有减轻,但也要占增加值的30%左右。
为减轻中小企业税负,英国1999年3月把中小企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从原来的30%削减为20%,2000年4月,又将中小企业利润的纳税起征点由原来的4万英镑提高到5万英镑,税率则再次下调至10%,并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使中小企业税负水平相当于大企业的一半。
德国1984年开始实行对中小企业有利的特别优惠条款,目前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
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
提高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
所得税下限降低到19%。
德国通过各种税收优惠,一般可减少中小企业一半以上的税收,使它们的税赋水平由占企业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年利润在200万马克以内的中小企业缴纳的税金,平均只有大企业的50%。
法国1995年颁布“振兴中小企业计划”,把中小企业的利润税率由33%降为19%,对企业的注册税也相应调降,并为增加雇工的企业采取新的税收优惠措施。
1997年,因为财政赤字增加,法国政府决定提高企业利润税,但不对中小企业增税。
日本注重培育具有高度活力的中小企业成长机制和重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分工协作。
税法规定,对资本总额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法人,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的部分征收37.5%的法人税,所得额低于800万日元的部分,按28%的优惠税率征税;
对具有公益法人性质的中小企业的年度所得按27%征税。
中小企业进行设备现代化改造,可实行特别折旧,第一年可提30%,对新兴产业的设备使用期限缩短到4~5年。
中小企业法人债务在次年不必全部清帐,还可提取16%作为积累,用于企业的投资扩张。
降低遗产税税率水平,以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在公司重组等情况下产生的涉及继承的问题。
中小企业进行联合实现集团化,将降低联合体的税率。
为了有效使用机械设备,对中小企业共同使用的机械设备3年内减半征收固定资产税。
目前,日本有60%的中小企业加入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体系。
其他国家都远远低于这一水平(一般西方国家为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数仅占中小企业总数的30%左石,我国为20%左右)。
中小企业组成各种合作组织,则按27%的优惠税率纳税。
加拿大政府规定,对由加拿大公民控制的资产低于1500万加元的中小企业,其第一个20万加元所得,公司所得税税率由28%降为12%;
从2001年起,中小企业所得在20万加元—30万加元之间,公司所得税税率由28%降为21%。
韩国规定,在农渔业区的中小企业可享受所得50%免税的优惠,但这只适用于制造业、矿业、有线电视广播、资料处理、电脑通讯业、货运业等;
另外从事技术密集且位于市区外的中小企业,产生所得后的4年内,其所得的50%可免税,其后两年可享受30%免税优惠。
另外,为了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国对能耗高、污染大、严重浪费不可再生性资源的传统工艺和传统产品往往采取加大征税力度的措施,同时为传统工业的生产转型提供种种鼓励性措施,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重视对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支持
在技术创新方面,中小企业的表现并不比大企业逊色。
在美国,有70%的技术创新来自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经营机制灵活,更具开拓性、冒险性,而且在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中小企业往往更迅速。
中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新颖、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设计出满足消费者多种偏好的新产品或服务。
税收优惠是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多数国家对技术转让和研究开发活动的鼓励采用的是将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直接“打入成本”(如美、英、加等的冲抵额一般为研发投入的100%—150%)以及加快研发固定资产折旧(有些国家规定了R&
D固定资产一年折旧的政策);
允许盈亏相抵降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如美国则规定可前抵3年,后抵7年;
日本是前1年,后5年;
英国则是前3年,后无限等。
为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再投资,意大利规定:
对于中小企业将部分利润进行研究开发投资的,可享受免税优惠,免税额相当于用于研究开发投资额的30%,但每个企业享受的此项优惠总额不得超过5亿里拉,且不得享受与研究有关的其他优惠。
法国规定:
中小企业如用一部分所得作为资本再投资,该部分所得将按降低的税率(19%)征收公司所得税。
为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意大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博士后两年以上者,每合同提供1500万至6000万里拉的税收信用额度;
对企业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再提供相当于奖学金60%的支持;
对于提高生产效率,引进技术和开发市场而购买的劳务可享受40%或50%的减税,优惠额上限为8000万里拉。
英国为激励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为发展企业做出更大贡献,通过税制改革以增加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拥有股份的权利,凡持有企业股份3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大额免税的优惠。
英国政府正在考虑提高他们享有可以免税的分红持股的限额。
韩国鼓励企业进行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发展的研究,尤其是制造业、采矿业、工程服务业等特别产业,政府都为其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提供税收优惠。
韩国对于企业支付的技术和人才开发费给予一定的法人税和所得税减免,对在韩国国内企业工作或在特定研究机构从事科研的外国人给予5年的所得税减免。
另外,一些国家还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为其提供特别的税收优惠。
如加拿大魁北克省对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出可退税的税收抵免;
中小企业建设交易网站的费用支出,可获得40%的税前扣除,但同时规定了每家企业的扣除上限。
英国对中小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和新资讯技术,允许其费用的100%进行税前扣除。
四、鼓励私人投资和风险投资
各国都有鼓励私人向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人可以向与自己没有雇佣关系(不在该企业领工资)、拥有股权低于30%的小企业投资。
用于投资的个人所得,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数额,即可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其它税的待遇。
这一措施促进了私人闲散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为鼓励风险投资,多数国家政府对风险投资基金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用担保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优惠措施。
如在美国,私有企业的投资2/3以上来自私人投资者。
美国鼓励向小企业投资,降低投资所得税率。
对投入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企业的股本所获得资本收益实行为期至少5年的5%税收豁免。
对收入不足500万美元的最小企业实行长期投资税减免。
对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小企业永久性减免投资税。
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型的小企业,在税制上采取优惠措施。
美国2001年《减税法案》规定逐步提高遗产税的免税额,降低税率,到2010年完全取消遗产税,这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继承人的税收负担。
另外,对风险投资收益的60%免税。
法国风险投资公司从持股中获得的资本收益可免除部分所得税,免税金额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
中小企业在创办当年及随后4年,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占其1/3的费用(1982年提高到50%),或者可在创办当年及随后2年,对再用于经营的利润全部或部分免税。
英国政府80年代制定了专门的企业发展计划,如英国“企业投资法案”规定:
个人年度投资在15万英镑以内的资本享受20%所得税税收优惠;
投资期满5年后,任何处置企业投资后的资本利得都免交所得税;
在允许期内的收入和资本利得还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风险资本信用制度(VCT)”规定:
在由私人持有普通股的风险投资中,限额在每年10万英镑以下,可享受20%的收入税减免优惠等,政府对投资者的优惠为小企业融资增加了吸引力,也使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融资成本,促使每年多达3.5万的私人投资者将两亿英磅以上的资金投入小企业。
加拿大政府规定,对大公司在加拿大境内使用的应税资本征收0.225%的大公司税(LCT),但对应税资本低于1000加元的中小企业则免税;
如果把退休基金投资于加拿大中小企业,其在国外投资的限额可从20%提高到40%;
此外,如果中小企业全球应税所得低于3万加元,则不需注册缴纳商品与服务税(GST)。
自2000年2月27日起,纳税人投资所得(投资收益的应税比例由现行的3/4降至2/3),延迟职工持股收入的纳税时间,对年持股不超过15万加元的职工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外 促进 中小 企业发展 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