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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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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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牌审批原则上按照“一店一招”的要求,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临多条道路的,可以在不同临街立面各设置风格统一的招牌。
3.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二楼以上多个经营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设置招牌的,应当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建筑物外立面,统一规划组合式招牌位置,高度不得超过20米,并符合建设部门有关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4.严格控制落地组合式招牌设置,在《规划》确定的城市主干道两侧及绿化带不得随意审批设置落地组合式招牌。
在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落地式组合招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5.严格规范招牌设置的位置、大小、颜色、用光,保持招牌设置的水平线整齐,招牌形态、色彩与建筑立面风格协调;
设置LED发光字体的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把关,控制LED字体大小、数量,对利用发光字体、光带勾边、闪烁光源的招牌设置应严控亮度,防止光污染。
6.对连锁店、加盟店等特殊标识的设置审批应符合《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四、户外广告和组合式招牌设置方案技术审查
市城管局要严格对户外广告、组合式招牌设置进行方案审查。
城区的各类商业卖场户外广告、组合式招牌设置方案审查应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邀请专家不得少于三人。
严格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的设置方案审查。
严格设置区、限设区范围内商业卖场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的审查把关,禁设区范围一律不新批准设置户外广告。
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应进行周围环境影响评估,不得对周边居住环境和行车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户外广告和组合式招牌设置方案不符合技术审查要求的市城管局必须向申请人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其调整方案,经调整后符合要求的设置方案,才能正式办理审批手续。
五、优化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流程
(一)公共载体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
1.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向市城管局提出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特许经营权申请,经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出让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
2.取得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特许经营权后,由特许经营权人向市城管局提出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由市城管局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3.占用城乡用地或者公共空间修建构筑物用于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在申请设置许可前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4.审批要件清单: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特许经营权证明;
(4)户外载体位置关系图;
(5)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
(6)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非公共载体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
1.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由载体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或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市城管局提出设置申请。
2.《规划》设置区、限设区内符合规划要求、需设置户外广告的新建建筑物,在建筑方案中应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方案,并经市规划局审批许可,纳入竣工验收,再由市城管局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利用既有建筑物立面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再由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3.市城管局按规定对设置方案进行审查,重要地段、节点的设置方案,应由市城管局组织专家评审。
4.符合设置条件的由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
5.审批要件清单:
(3)户外广告载体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审批程序
1.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确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宣传本开发项目的,设置申请人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由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
2.审批要件清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临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形式和范围;
(5)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设置招牌的审批程序
1.设置申请人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证明;
(2)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等说明文件;
(3)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监管
(一)严格审批流程。
严格按照成都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进行初审,全市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均由市城管局进行审批。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巡查。
一是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主动劝导商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二是加强户外广告招牌日常监管,对审批后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出现增设、乱设、扩大设置、移动挪位等现象,应及时督促商家整改,整改不落实的应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三是督促商家履行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及时处理;
四是对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对审批到期的户外广告,应督促商家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到期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五是加大户外广告和招牌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引导商家依法办理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手续。
七、占道经营审批监管
严格按照成都市管理标准和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进行初审,全市范围内占道经营均由市城管局进行审批。
市城管局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占道经营审批件数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占道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占道行为。
附件:
1.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2.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3.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4.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承诺书
5.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流程
6.都江堰市招牌设置审批表
7.都江堰市招牌设置许可证
8.都江堰市招牌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9.都江堰市招牌设施安全承诺书
10.都江堰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方案评审意见表
11.都江堰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许可证办事指南
12.都江堰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申请表
附件1
都江堰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都城管广审登()第()号
申
请
单
位
情
况
申请设置单位
(盖章)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授权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申请位置
乡镇(街道)街道号楼(大厦)面
载体产权单位(盖章)
载体产权单位地址
载体使用权
取得方式
□拍卖□招标□租赁协议□自有□其他
设
置
载体类别
□公共载体
取得特许经营权
□是□否
特许经营权期限
年
□非公共载体
户外广告规划类别
□设置区□限设区
卖场经营面积(平方米)
户外广告性质
□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临时广告
拟设置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户外广告
设置形式
□墙面看板式□电子显示屏□房地产围墙□立柱式
广告设施规格
(宽×
高×
厚米;
面积平米)
设置
数量
块
设施外观图
(可另附件)
设置点位平面示意图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情况
材料初审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技术审查意见:
负责人(科室盖章):
年月日
公共载体权属人意见:
(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填写)
单位(盖章)
现场勘查意见:
局领导意见:
签字
市领导意见:
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制
注:
1.申请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与其身份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经办人为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具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如广告牌数量超过一块的,在广告规格一栏中应分别列明,并在样件中以符号标注。
申请材料清单
类别
文件、证件名称
原件
复印件
有效期
页数
备注
公共载体户外广告
1
申请人法定主体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身份证□委托书
2
□特许经营出让手续
3
□载体权属单位意见
4
□其他材料
非公共载体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设置载体权属或者使用证明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关系图
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标注尺寸)及外观效果图(含照明效果)
5
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
6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维护措施
7
房地产临时广告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临时广告安全维护保障措施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填写提交文件名称,在对应栏内打“√”
户外广告设施外观效果图
申请者:
提交日期:
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外观效果图: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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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户外广告 招牌 设置 审批 监管 工作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