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办法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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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成立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领导小组(集团安委会):
组长:
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集团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
组员:
集团公司安委会其他成员
职责:
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考评办法,审定和落实各项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考评细则,按照考评细则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审定各单位提报的考评结果。
2.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对考评小组办公室提报的各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监督并落实考评结果。
2.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对考评小组办公室提报的安全绩效奖惩人员情况予以核实。
2.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提报的考评结果兑现安全绩效奖惩。
2.5集团公司及各级工会负责对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6集团公司各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负责本单位的考评工作,按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3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体系由评价手段与激励手段构成,评价手段包括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激励手段包括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安全承诺、挂牌督办、安全事故事件与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和评优选先。
3.1月度安全绩效考核是集团公司对各单位事故指标和安全基础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评价与考核。
3.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从重点安全工作考评、事故目标考评和基础管理考评三方面对公司各层级监管主体与责任主体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评与安全绩效评价的文件。
3.3安全绩效激励是促使各层级责任主体的生产作业人员与监管主体的管理人员履职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
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安全承诺、挂牌督办、安全事故事件与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评优选先五部分构成。
3.3.1安全风险抵押金是促使监管体系中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履职的手段,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安全事故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兑现安全风险抵押奖惩的管理办法。
3.3.2安全承诺是责任主体对上一级监管主体就安全履职作出的庄严承诺,对于不落实安全承诺导致事故的承诺人(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给予最严厉的行政追究兑现安全承诺,以此促动各级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安全履职。
3.3.3挂牌督办是指集团公司对发生
类人身伤害责任事故、年度安全业绩考评低于60分的生产单位,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公示以及现场悬挂“督办警示牌”,督促和警示“挂牌”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3.3.4安全事故事件与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是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管主体与责任主体相应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追究处理,以此诫勉和促动各级监管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安全履职。
3.3.5评优选先是对安全监管主体与责任主体在安全履职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个人给予表彰的激励手段,以此树立安全监管主体与责任主体安全履职的标杆,垂范“安全至上、科学管理”的安全理念,鼓励和提高团队和个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加快安全管理方法论的建设。
4安全业绩评价激励资金的设立与管理
4.1集团公司设立“安康杯”安全业绩评价激励专项资金,纳入工会专项经费管理。
按照每人100元/月设置活动激励资金,其中70%资金进行全员安全奖激励;
30%作为评优选先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资金。
集团公司全员安全奖考核扣款、事故责任追究扣款、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款纳入专项激励资金。
建立兑现具体按财务管理部规定执行。
4.2事故事件责任追究中的经济处罚执行《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事故(事件)考核扣款统一管理使用办法》。
5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办法
集团公司制定公司级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体系。
各单位要分层级制定完善厂、车间(含同级别机构,下同)、班组级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办法,办法中要明确各层级考核体系由直接责任人现金绝对额考核与责任单位扣分考核两部分组成,现金绝对额考核是指各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及各类安全检查中对“三违”现象、重复发生的隐患和问题等的直接责任人、直接监管主体依据各单位考核标准,执行现金绝对额罚款;
扣分考核是指依据本单位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执行的扣分考核,未开展安全业绩评价的单位不予发放安全奖。
上述两部分考核具体标准均要纳入各层级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办法中。
5.1月度安全绩效考核
5.1.1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内容
事故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周、月度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安排工作;
总公司、上级安全环保消防监管部门、公司下达的专项安全工作等完成情况的考核;
安全检查中安全标准化、5S管理、生产设施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措施、环保、消防等现场管理考核。
5.1.2月度安全绩效考核标准
5.1.2.1事故指标考核标准
档次
单位名称
考核标准
1
氯碱厂、电石厂
(1)人身伤害事故: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每人次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人均80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或轻伤超指标后每增加一人扣罚人均40元。
(2)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或生产设备责任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发生一起Ⅰ类生产安全事故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人均60元,发生一起Ⅱ类生产安全事故扣罚人均30元。
2
纯碱厂、热电厂、水泥厂、氯化钙公司、营销部、物资采购部、发展技术部、后勤服务公司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每人次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人均120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或轻伤超指标后每增加一人扣罚人均80元。
(2)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或生产设备责任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发生一起Ⅰ类生产安全事故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人均80元,发生一起Ⅱ类生产安全事故扣罚人均50元。
3
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室
人身伤害事故: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每人次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人均160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或轻伤超指标后每增加一人扣罚人均120元。
5.1.2.2月度安全绩效考核除事故指标考核外,其余执行公司专项文件、实施方案考核标准以及公司《经营业绩评价基础管理考核细则》。
5.1.3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5.1.3.1生产设备管理部每月末向安全环保部反馈各单位当月生产设备类事故台账。
5.1.3.2集团安全环保部每月向企业管理部反馈各单位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由企业管理部在当月经营业绩考核中进行兑现。
5.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评价与激励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手段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业绩评价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结果的评价。
5.2.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编制规范
集团公司与各单位应编制形式统一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年度安全管理分解指标、安全工作任务及进度表、安全工作考核记录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汇总表等。
5.2.1.1年度安全管理分解指标应以集团公司分解到各单位的指标为依据,各单位逐级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
分解指标包括事故指标(人身伤害事故、生产操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标、班组标准化建设达标指标、安全标准化达标指标、安全培训指标等。
5.2.1.2安全工作任务及进度表应以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为依据,各单位逐级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工作进度表应用5W1H工作表法编制。
5.2.1.3安全工作考核记录表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扣分等内容。
5.2.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汇总表为集团公司与各单位各阶段考核汇总分数。
5.2.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审批与签订
5.2.2.1集团公司编制的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审批后,于每年年初组织与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签订。
5.2.2.2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车间、班组等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其上一级监管主体审批后,于每年年初组织与各级责任主体第一负责人逐级签订,逐级备案。
5.2.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
5.2.3.1考核内容。
由事故指标、年度重点工作、量化或提出验证标准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指标的评价与考核。
A事故指标考核是指按照公司分解到各单位的年度事故指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
B年度重点工作指标考核是以集团公司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年终考核。
C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包括公司分解到各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量化或提出验证标准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指标。
5.2.3.2考核频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评为上下半年考核两次考核,汇总形成年度考评结果。
各单位执行本单位考核频次规定。
5.2.3.3考核标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详见各单位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并实施。
A事故考核标准
发生死亡事故一票否决,扣100分;
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40分,轻伤超指标后每增加一人扣10分。
(2)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或生产设备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构成集团公司Ⅰ类生产安全事故扣30分/起,构成集团公司Ⅱ类生产安全事故扣20分/起,构成集团公司Ⅲ类生产安全事故扣5分/起。
纯碱厂、热电厂、水泥厂、氯化钙公司、营销部、物资采购部、发展技术部、后勤服务公司、
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50分,轻伤超指标后每增加一人扣15分。
(2)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或生产设备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构成集团公司Ⅰ类生产安全事故扣40分/起,构成集团公司Ⅱ类生产安全事故扣30分/起,构成集团公司Ⅲ类生产安全事故扣10分/起。
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一票否决,扣100分;
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20分。
(2)发生火灾或其他备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构成集团公司Ⅰ类事故扣50分/起,构成Ⅱ类事故扣35分/起,构成Ⅲ类事故扣15分/起。
B安全管理参数指标考核和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2.3.4考核记录。
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考核原始记录,各单位应妥善保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记录,作为考核各级监管体系安全业绩的可追溯性依据。
5.2.3.5半年考核。
考核采取扣分制,100分为满分,考核分别依据相应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得分=100-事故指标考核扣分-安全管理参数指标考核扣分-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扣分
5.2.3.6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包括上下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年度加分和年度减分三项内容。
年度加分是指对于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中方法创新、管理提升、突出贡献等方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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