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5935901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49
- 大小:66.74KB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绩溪县发改委
绩溪县承接办
2010年6月2日
目录
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简介
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三、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
四、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五、省政府相关部门政策选编
1、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
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3、关于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措施的通知
六、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七、全县示范区建设工作专题讲座提纲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简介
一、规划背景和范围。
皖江城市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是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的六大城市群增长极之一。
该地区区位优势明显,与长三角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近,是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产业转移和辐射最临近的区域,具有环境承载能力高、要素成本低、产业基础好、配套能力强等综合优势。
2008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指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
”为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08年10月,安徽省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请示》。
11月初,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发改委给予支持。
2009年2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安徽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启动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
经过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12月向国务院上报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送审稿),国务院于今年1月12日正式批复。
《规划》的批复,标志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皖江城市带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范围覆盖安徽省长江流域,主要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全境和六安市的舒城县、金安区,共59个县(市、区),辐射安徽全省,对接长三角地区。
规划区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安徽省的45%和66%。
规划期为2009-2015年,重大事项展望到2020年。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在全面分析设立示范区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核心内容有“六个着力方向”、“四条建设原则”、“四大战略定位”、“五项发展目标”和“九大工作任务”。
六个着力方向。
一是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分工合作,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二是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
三是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四是着力加快自主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五是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
六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条建设原则。
一是市场导向、政府推动。
二是承接创新、优化升级。
三是分工合作、互利共赢。
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四大战略定位。
一是合作发展的先行区,二是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三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四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五项发展目标。
一是到2015年,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三是开放合作不断加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四是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九大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优化产业承接发展的空间布局。
构建以长江一线的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六市为承接产业转移主轴线,以合肥、芜湖市为“双核”,以滁州和宣城市为“两翼”的
“一轴双核两翼”的产业空间格局。
同时,《规划》还从空间上对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作出了整体安排。
二是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建设。
加快现有园区转型升级,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促进园区规范、特色和集约化发展,把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强调通过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鼓励示范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发展“飞地经济”。
三是重点承接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主要是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在承接中发展、在发展中承接,构建包括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六大产业在内的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规划》提出要围绕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通过加快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积极构建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对接;
着力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环境,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是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支撑。
加快皖江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构建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区域能源供应水平,强化人水和谐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六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规划》明确提出,要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生产能力转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推进重大节能工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是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一方面,示范区强化与长三角等其它区域合作,在内引外联中加快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示范区建设,皖江城市带成为支撑点和辐射点,从而带动安徽其他地区共同发展。
八是创新体制机制。
示范区要在突破行政区划、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环保政策、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5个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进行先行先试。
九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规划》从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对外开放5个方面明确了必要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是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研究确定的,有相当的含金量。
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必将对示范区建设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产业承接集中区布局。
《规划》确定,为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依托马鞍山、芜湖、巢湖市和安庆、池州、铜陵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在皖江沿岸分别规划建设两个高水平产业承接集中区。
重点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冶金及金属材料加工和高技术等产业,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推进跨江联动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努力加快示范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省委、省政府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分别设立“芜马巢”和“安池铜”两个产业承接集中区。
四、示范区主要政策
根据《规划》,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投资政策。
编制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对目录内的投资项目,享受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相关支持政策。
对示范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国家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批核准及投资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财税政策。
规划期内,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环境建设。
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新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等产业转移的信贷投放力度。
支持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支持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担保风险基金。
探索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土地政策。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统筹协调承接产业转移特别是集中区的用地需求。
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产业集中区等各类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
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适当增加安徽省用地指标。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
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示范区内调剂使用。
对外开放政策。
鼓励世界
500
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示范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
鼓励在华外资金融、保险、会计、审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外资并购示范区内企业,参与区内企业改造。
引导和鼓励海内外优秀人才到示范区创业、投资。
支持区内企业广泛承接服务外包。
帮助企业境外上市和融资。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
支持合肥、芜湖等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目前,国家层面细化的具体政策正在衔接落实之中,随着示范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将陆续出台到位。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皖发〔2010〕2号
(2010年2月1日)
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崛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承接 产业 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