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927685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1.14KB
温州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温州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州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3基层应急组织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报预警信息
4.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4.1.2预防预警信息
4.2预防预警行动
4.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2.2风暴潮、海啸、海浪灾害预警
4.2.3赤潮灾害预警
4.3预警支持系统
4.3.1海洋灾害风险图及重点防御区
4.3.2预警支持系统
4.3.3公众信息系统
5应急响应行动
5.1事件分级
5.1.1一般(Ⅳ级)事件
5.1.2较大(Ⅲ级)事件
5.1.3重大(Ⅱ级)事件
5.1.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5.2应急响应标准
5.3应急响应启动前期工作
5.3.1形式预判
5.3.2行政部署
5.4应急响应行动
5.4.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4.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5.4.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4.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5.5应急响应措施
5.5.1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5.5.2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5.5.3海啸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5.5.4灾情信息报送与处理
5.5.5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5.6应急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海洋灾害调查评估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组织与队伍保障
7.2.1组织保障
7.2.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7.3物资和装备保障
7.4供电保障
7.5交通运输保障
7.6医疗保障
7.7治安保障
7.8资金保障
7.9社会动员保障
7.10技术保障
7.11宣传、培训与演练
7.11.1宣传
7.11.2培训
7.11.3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有关说明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4实施时间
附件1海洋灾害警报发布标准
附件2温州市沿海警戒潮位值
1总则
提高全市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高效有序开展海洋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第1部分:
风暴潮警报发布》(GB/T19721.1-2017)、《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第2部分:
海浪预报和警报发布》(GB/T19721.2-2017)、《海洋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内发生的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台风引起的风暴潮、海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按《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实施)。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沿海县(市、区)政府是落实本行政区域及所辖海域内海洋灾害属地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沿海各地海洋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决策。
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危害和影响。
(3)整合资源,加强合作。
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互联、科学有效的海洋灾害防范体系,确保海洋灾害的及时预警和有效应对。
(4)依靠科学,专群结合。
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应对海洋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海洋环境观测、监测和灾害预警专业力量,加强海洋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等能力。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全市海域总面积8649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293公里,其中大陆岸线长502公里,海岛岸线长791公里。
温州市位于西太平洋台风活动带,1951-2019期间共有142个风暴潮影响温州市,平均2个/年,主要集中在6-10月,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36个,其中影响较为典型的有9417、9711、0216、0414、0608、0908、1323、1509、1909号台风风暴潮。
温州市已完成警戒潮位核定,沿海6个县(市、区)风暴潮重点防御区划定,沿海六个县(市、区)部分地区易受到淹没影响。
随着极端天气出现频次的增加和海平面的上升,海洋灾害也呈频率增加、强度增大的态势。
风暴潮灾害防御的重点包括:
水利工程设施:
海塘、挡潮闸,渔业生产设施:
渔港、渔业生产船只、滩涂、海水养殖区,沿海旅游景点:
沙滩、网红打卡点,沿海危房、地质灾害点,沿海企业、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风暴潮灾害重点转移人员包括:
海上生产渔船、外来进港避风船只的船上人员,从事网箱养殖、海涂养殖、渔家乐的人员,居住在危旧房、临时工棚和沿海低洼等地带的易受困人员,处于山体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的人员,其他需要转移的人员。
温州海域是海浪灾害常发区域,主要发生在7-10月份。
根据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近六年(2014-2019年)浙江海域灾害性海浪天数共292天,平均每年49天;
温州海域共发生5起海浪事故。
温州海域是赤潮灾害常发区域,有害赤潮主要为米氏凯伦藻和赤潮异湾藻,主要发生在5-7月份。
根据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近六年(2014-2019年)温州海域共发生有毒、有害赤潮20次,累计面积351平方公里,其中2017年发生了6次,累计面积105.8平方公里。
日本南海海槽、冲绳海槽以及琉球海沟南部是影响浙江沿海主要的潜在区域海啸震源,当这些区域发生强烈地震时会对浙江沿海造成灾害性影响。
当3个潜在震源发生9.1级、8.0级和8.7级地震引发海啸时,海啸波产生后3-8h内传至浙江沿岸,海啸波高1-3m,最大可达4m,浙江沿岸面临Ⅲ至Ⅳ海啸风险。
市海洋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级指挥机构、县指挥机构和基层应急组织组成。
市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海指)负责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全市风暴潮、海浪、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海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洋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市海指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
市海指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市海洋预报台、温州电力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电信温州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负责人组成。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海洋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海指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担任。
(1)市发展和改革委:
监督、指导海洋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
指导重点工程的海洋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海洋灾害防御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海洋灾害防御工作;
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做好无动力船只防潮避浪工作;
配合做好工业企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
(3)市公安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处置因防御海洋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组织职能部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协调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道路畅通,依法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
防御海洋灾害期间,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4)市民政局:
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活动;
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风暴潮、海浪、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日常工作;
收集、汇总和统计全市海洋灾害损失情况;
负责组织赤潮灾情调查和评估。
(6)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海洋灾害引发的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海洋灾害期间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指导沿海受灾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向市海指及时提供环境信息。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导协调市政公用领域海洋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城市(镇)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的安全管理;
指导建设系统管辖内城市排涝抢险工作;
配合开展沿海避灾场所安全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沿海农村危房鉴定,指导沿海农村住房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8)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协调交通抢险救助;
监督、指导损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
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
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和高速公路关闭等措施;
协助做好海洋灾害影响期间的海运管理工作;
提供交通运输系统海洋灾害损失情况。
(9)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海洋灾害期间及时提供水情、工程灾损情况和水文预报,组织指导海塘等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提标和损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10)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海上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沿海渔业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
组织开展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赤潮毒素污染检测,监督查处违法采捕受赤潮毒素污染水产品行为;
指导海洋灾害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提供农业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11)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根据市海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气象局提供的海况、地质和气象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海洋灾害信息;
做好海洋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海洋灾害影响滨海旅游区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报灾害信息,保障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安全。
(12)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赤潮引起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救治工作;
负责指导灾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防疫消毒工作;
及时向市海指提供受灾区域疫情与防治意见。
(13)市应急管理局:
指导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避灾安置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
组织、协调灾区灾民转移安置;
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配合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
统筹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指导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
组织指导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洋灾害期间,指导各地加强市场管理,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负责海产品加工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
依法打击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受赤潮毒素污染的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行为。
(1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织协调市政公用设施的抢险工作;
负责收集和掌握城区户外广告灾情信息,督促户外广告业主排除险情,及时抢修。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温州市 海洋 灾害 应急 预案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