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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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通过与环保、规划部门进行衔接,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各类用地布局,构建起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了《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
第一章背景与原则
一、工作背景
国务院在研究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4年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座谈会,要求省内各地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6年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形势的需要,就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了部署。
当前福山区面临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容量受限等诸多问题,为此应结合新形势,把握新契机,适时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加速传统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提升生态空间环境容量,创新区域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
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在有利于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上,结合福山区发展战略与重点的变化,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修改。
规划调整完善在本区域内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之内,进行基本农田面积与布局优化。
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福山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福山区未来发展的要求,可以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将加速推进福山区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促进福山区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调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三个转变,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合理结构,实现并强化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促进福山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技术标准;
3、《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和全域划定指导意见的函》;
6、《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
7、《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报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6号)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2014年为本次规划调整基准年。
2.规划范围
福山区辖区总面积71067.51公顷,包括清洋街道、福新街道、东厅街道、八角街道、大季家街道、古现街道、福莱山街道、高疃镇、张格庄镇、回里镇、门楼镇,共七个街道、四个镇。
其中烟台市中心城区包括清洋街道、福新街道、福莱山街道;
省批乡镇包括东厅街道、高疃镇、门楼镇、八角街道、古现街道。
五、主要任务
鉴于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规划期限并没有改变,其工作定位为一次“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局部修改工作,主要在总量约束条件下,用地布局安排应重点考虑近五年有明确项目需求、亟需发展的区域;
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切实落实生态保护任务,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第二章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福山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地处东经121°
02′—121°
22′,北纬37°
14′—37°
38′,北临黄海,东、南、西与芝罘区、牟平区、栖霞市、蓬莱市接壤,总面积为710.68平方公里。
福山区东距烟台火车站、烟台港10公里,东南距莱山机场15公里,成为福山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特别是烟台潮水国际机场、烟台西港的建设,为福山区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机遇。
福山区公路交通系统比较发达,沈海高速、荣乌高速、绕城高速横贯区内,国道204、206省道210自北向南,省道802自东向西穿越全境,烟青一级公路自北向南成为其和烟台联系的重要通道。
现在已经开通的胶济铁路(蓝烟铁路)以及正在建设的德龙烟铁路,将大大加强福山区对外联系的便捷度,有利于福山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条件
福山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主体为低山丘陵,最高点海拔630.4米。
全区山地占32.31%,丘陵占40.19%,平原占21.08%,洼地占1.5%,水域占4.92%。
境内有大小山峰140座,主要山脉有塔顶山,主峰似塔,故名塔顶,海拔630.4米。
狮子山,因形似雄狮而得名,海拔571米。
磁山,海拔528.9米。
2.气候条件
福山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的特点,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全区年平均降水量为651.9毫米,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日照时数2698.4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值5224.4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内陆地区3~4米/秒,沿海地区4-6米/秒,全区平均无霜期210天。
四季分明,各季天气气候各具特色。
3.水文土壤条件
境内有河流32条,清洋河、大沽夹河穿经腹地,汇流入海。
河流均为山溪性河流,季节性变化很大,洪水期速涨速落,枯水期多数干涸。
福山区有5种土壤类型:
棕壤土类1.67万公顷,占72.7%,肥力一般;
褐土类7333公顷,占11.8%;
潮土类5866.67公顷,占9.5%,肥力较低;
水稻土类286.67公顷,占0.5%,宜种水稻;
风砂土类506.67公顷,肥力极低。
三、经济社会条件
福山区下辖清洋街道、福新街道、高疃镇、东厅街道、门楼镇、张格庄镇、回里镇、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八角街道、大季家街道。
2014年,全区总人口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2万人,城镇化率73.43%。
福山区是烟台市规划建设的现代化工业市区,近年来不断加快与中心市区的融合,特别是开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集中培育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特钢制品三大主导产业和汽车、手机、电脑、异氰酸酯及新材料的优势产品集群,主导产业呈集群化、高端化发展趋势。
成为全国重要的汽车工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异氰酸酯生产基地。
全区以工业项目、吸收外资、产品出口为主,致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
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物流、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医药及生物工程、化纤纺织及服装加工、食品、轻工、新材料、旅游等行业,同时加快吸收外资开发第三产业,形成整体产业优势。
鼓励发展投资规模较大的工业生产项目,实行大中小项目并重的原则,着重构筑大工业基地的框架。
着力引进跨国公司,建设跨国公司的研发、制造基地。
2014年,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增长13%;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0多亿元,增长16%。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福山区2014年底耕地面积11661.83公顷,完成了规划期2020年10051.5公顷的耕地保有量任务。
耕地保护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到实处。
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全区进一步强化耕地质量管护和生态保护,使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全面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区、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到人,到地块。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61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61公顷,完成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园地和林地
(1)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规划园地面积为17101.55公顷,规划林地面积为11156.73公顷。
(2)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底,全区园地和林地面积分别为15981.65公顷和10545.05公顷,园地较规划末期指标少1119.9公顷,林地较规划末期指标少611.68公顷。
4.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内,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245公顷,至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8857.89公顷。
与规划目标年相比,建设用地剩余指标为1387.11公顷,未发生倒挂,指标使用进度为93.15%。
根据福山区“十三五”规划,重点打造临港工业园等大型工业园区,剩余建设用地指标显然很紧张。
(2)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53公顷。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14915.14公顷,较规划目标少737.86公顷,未发生倒挂。
(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49.69公顷。
2014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8372.02公顷,与规划目标年相比,剩余2077.67公顷发展空间,需在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92公顷。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3862.75公顷,较规划目标年少729.25公顷,未发生倒挂。
(5)新增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全区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13.53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566公顷以内,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86公顷以内。
至2014年,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533.38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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