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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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和接班保安员要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在登记本和“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记录,由交接班双方签名确认,并向主管报告情况。
不能因交接班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第6条接班20分钟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当班保安员负责。
第7条保安员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立即在当值登记本上作好记录,不能在下班时补登记录,以免遗漏或拖延交接班时间。
第8条当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报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员顶岗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返回工作岗位后,须向主管报告。
第9条部门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到岗位巡查时,保安员要在当值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第10条做好对老、弱、病、残、幼和孕妇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动询问这类客人有什么困难、需要什么帮助,如果客人需要轮椅车,可与前厅部联系,尽量满足客人酌要求。
2)对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与其他岗位的保安员保持沟通,给予相应的协助。
(3)主动帮助这类客人乘坐电梯和上、下楼梯,如需乘出租车离店,可安排其优先乘车,并向其他排队候车的客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11条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设备、物品被移动等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2条在岗位上要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监视,并报告监控中心协助监控和录像。
当可疑人员离开本岗位监控范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继续跟进。
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立即设法将其擒获。
如果发现可疑人员是精神病患者,应尽快将其劝离酒店。
第13条对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录像,尽量依靠酗酒客人的亲属或朋友协助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酗酒客人返回房间或离店后,要及时检查客人行走的路线有无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要作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管家部员工到场清洁处理。
第14条对在店内公共场所吵闹、嬉戏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时给予制止,确保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15条当值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酒店各门口的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离岗。
其他各内围岗的保安员要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第16条接到监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有关岗位的保安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第17条在岗位上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即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当面清点后将拾获的物品交客房中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前厅经理。
第18条礼貌规劝客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19条外单位人员来店进行拍摄或采访活动,必须事先与酒店公关部联系,获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20条如所在岗位有施工项目,要协助作好对施工现场的监护。
第21条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对各部员工的纪律稽查工作。
第22条当班期间要作好与各岗保安人员的沟通,认真完成保安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岗位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主管报告。
第3章员工安全守则
第23条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排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第24条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25条如发现有行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第26条不与客人的小孩逗耍,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
第27条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第28条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本部门经理、保安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第29条遇到意外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前厅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
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靠近危险区。
第30条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客人生命安全。
保证酒店业务正常开展。
第3l条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上报总经理审批,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工作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使保安部工作管理规范化,提高保安员工作水平,加强酒店整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保安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仪容仪表规定
第3条着装保安部员工,尤其是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服装整洁,同时还要遵守以下五项规定。
1.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
2.保安员大檐帽的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大檐帽的饰带应并拢,并保持水平。
3.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4.不得在制服外穿便服,不准围围巾,冬夏季服装不得混穿。
5.爱护制服、服饰,不得擅自拆改或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第4条仪容
1.男保安员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胡须,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一公分。
2.女保安员穿制服时,不准带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擦胭脂、染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5条保安员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指挥。
第6条保安员当值时,必须举止端庄,精神振作。
第7条保安员当值时,要礼貌待客,语言亲切。
遇事无论是干预还是劝解,态度都要和蔼。
第8条保安员当值时,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站立时将手插入衣袋内,走路时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
2.互相闲聊、读书报、听音乐、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接待来访朋友等。
3.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利用岗位便利与客人进行私人交易。
4.以各种理由或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5.带有醉意或满身酒气上岗。
6.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7.让外人翻看或外借保安部的值班记录和消防监控资料。
第四章考勤与交接班管理
第9条保安部员工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丧假、婚假、探亲假、法定假和加班调休等。
第10条保安员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由保安部办公室文员负责汇总,月底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安部员工工资计算的依据。
第11条保安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离。
第12条关于请假的规定
1.保安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若无请假申请单而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不准别人代请或打电话请假。
3.保安员请事假一天必须由领班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部门领导批准,主管、领班请事假需保安部经理批准,严禁越级请假。
4.保安员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时,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主管人员,到岗后补办事假手续。
否则,如超假,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三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
第13条关于交接班的规定
1.接班保安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岗位交接班工作。
2.各级保安员间的交接均需当面进行,接班人员到岗之前,当值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违者作脱岗处理。
3.各保安员的工作交接必须作完整的书面记录,以备后查。
4.保安领班间的工作交接。
(1)仔细了解上一班次工作中新发生事件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本班工作中需重点关注的工作。
(2)根据上一班次移交的工作要求及特点完成本班次各保安员的工作分配。
(3)作好值班器材及用品的交接。
(4)传达酒店或部门新的工作指示,以便当值保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5.各岗保安员间的工作交接。
(1)仔细了解上一班次本岗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做好未完成工作的跟踪监控工作。
(2)清点本岗位的工作器材,检查器材是否完好。
(3)详细了解本岗工作中需要着重注意的工作,加强管理,跟踪落实。
(4)如在交接时间内发生其他情况或事情,交接双方应停止交接班,待共同把事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
(5)完成本岗位其他工作细节的交接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14条保安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将视情况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重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向部门提出良好建议并被采纳者。
4.对工作尽职尽责,受到客人或其他部门来函表扬者。
5.为维护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第15条保安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如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和上级指挥,工作中欺骗主管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违反本制度第3章中所规定的行为规范者。
6.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第16条保安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旷工两天以上者。
2.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工作失误严重,造成酒店损失者。
7.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
退。
8.以权谋私或者做出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者。
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者。
第17条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上报总经理审批,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酒店的安全检查管理,确保酒店安全运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安全检查原则:
安全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内紧外松的管理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安全检查相关事项。
第4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酒店各部门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的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规定办理。
3.酒店的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灵敏有效。
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8.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9.各部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
第5条安全检查管理的实施办法。
1.各部门、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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