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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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数量
1
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服务机构
家
2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至下午17:
30。
2、报名地点:
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二楼(采取现场报名领取)。
3、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4月30日下午15: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地点:
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张亚娟
联系电话:
0939-7528723
联系地址:
徽县城关镇西街军徽大厦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
汪勇
联系电话:
0939-7522785
徽县城关镇北街12号办公楼二楼
监督部门:
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39-7522789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1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内容规定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HZC2019-GK-00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张亚娟
电话:
3
集采机构:
汪勇联系电话:
4
招标内容: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68万元
6
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和信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函结果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递交备查的资质证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开户行许可证。
[备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证件为有效证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供应商递交备查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不提供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无法提供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若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其投标或入围资格将被取消。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投标语言:
中文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
评标办法:
12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监督单位:
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1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
是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
15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默认此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即对招标文件质疑不予受理。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入围供应商:
根据评标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确定入围。
18
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
20
分包(转让):
不允许。
2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入围供应商不再退还投标文件。
23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24
价格的构成:
(1)报价:
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本费、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一经中标报价不得变动。
25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1)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U盘电子版1份(word、PDF、WPS版本各一份),所有文件递交不退。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4月30日下午15: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地点: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2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27
付款方式:
各采购单位依据合同约定付款。
28
资格审查: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2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w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资金
2.1.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投标人:
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供应商。
3.3.成交人:
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4.招标文件:
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能力。
3.6.偏离:
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7.实质性条款: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8.日期、天数、时间:
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或销售拟采购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并应当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二宝
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函结果截图;
⑤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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