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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但是随着会计改革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加快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西方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三大会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必将成为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继而出现了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等不同提法。
关于对这三个概念的界定,理论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企业纳税会计;
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国家税收会计;
还有人将代表国家利益的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将代表企业利益的会计称为税收会计。
鉴于诸多观点,笔者汰为有必要对三者的内涵予以界定,明确税务会计的内涵及其内容。
一、概念界定
顾名思义,税务会计是关于税务的会计。
那么,何谓“税务”呢?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对税务所作的解释为:
税务是关于税收的工作。
可见,税务会计是关于税收工作〔活动)的会计。
税收工作包括反映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方面的税收活动。
若站在征税人角度,税务会计称为“税收会计”;
若站在纳税人角度,税务会计称为“纳税会计”。
由此可见,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两个方面,两者都归属于税务会计,分别为税务会计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收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税务机关核算税收收人,反映和监督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和提退情况的税务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体现了税务机关和国家金库的关系,是属于国家政府会计范畴的一门专业会计。
纳税会计是以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并融会其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门专业会计。
纳税会计具有直接受税法制约的特点,体现了依法征纳关系。
税务会计概括的说就是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专门会计理论和方法,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税收或税务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划分为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
通常意义上,将纳税会计称为税务会计。
即税务会计从广义上,包括纳税会计和税收会计;
从狭义上,税务会计即指纳税会计。
下文中采用税务会计的狭义概念,对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作以比较、分析。
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两者几乎是同时产生,只要有税收,就有计算应纳税款的税务会计和核算征收税款的税收会计,这是税收活动的两个方面。
这两方面的衔接点是税法。
以税法为准绳,税务会计监督纳税人自身及时、足额并且经济地缴纳税金,而税收会计则要监督所有纳税人及时、足额并且正确地缴纳税金。
所以两者存在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
三、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从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定义来看,两者的内涵存有较大差异,并非简单的概念之别。
但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经常混淆两者的区别,这将不利于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和会计改革的实践,使之有失偏颇。
本文拟从会计主体、会计目标、会计具体职能、会计核算对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记账基础、会计核算范围、会计核算难易程度及会计体系诸方面分析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内涵区别。
会计主体不同
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组织税金征收与人库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等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征收关税的海关。
但是并非所有各级税务机关都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有那些直接组织税款征收并与国家金库发生业务关系的税务机关才是税收会计的主体。
其从国家的角度出发,依据税法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征收、报解、入库、提退等税务活动。
税务会计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法人或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后,就应依据税法的规定,运用会计的基本方法,对其应税行为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并进行纳税筹划,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征管机关以便审核。
可见,税收会计的主体是征税人即国家税务机关;
税务会计的主体是纳税人即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入。
会计目标不同
会计主体决定会计目标,不同的会计主体便有不同的会计目标,税收会计的目标主要在于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收缴,有效控制税源,努力增加税收收入,配合征管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查补偷漏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
通过税收会计核算,使税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税务系统内部的相互约束机制。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计税和纳税,即向其利害关系人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活动的信息。
即纳税人一方面满足纳税企业管理当局的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寻求经济纳税的有效途径,以实现降低费用,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另方面满足税收机关的需要,核算税金的形成,保证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
会计职能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核算与监督资金运动。
然而其具体职能不尽相同。
税收会计的具体职能受制于税收会计的目标,即参与税收管理的职能和保证税款安全的职能,从而为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
税务会计的具体职能表现为经济纳税的税务筹划职能和贯彻税法的职能,即保证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的税务筹划、生产经营的税务筹划、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和改组兼井的税务筹划等手段,使企业纳税成本最低,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从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会计核算对象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共同构成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
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形成,包括事前纳税的筹划,事中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核算,税后税款计算、缴纳正确性的检查等项内容。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征收和入库,即从纳税人缴纳税款开始,到税款纳入国库的整个过程,包括税款的应征、征收、解缴、提退、入库等项内容。
可见,两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严格的分工。
会计核算依据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有其一致之处,都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
然而其核算依据义不尽相同,除共同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外,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税收会计的主体是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它们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从事税款的征集、上缴等预算活动,应执行总预算会计准则。
总预算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往往受税法的制约,井与税法的规定一致,不需要在会计核算时再做调整。
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平时税务会计遵循国家统,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对计税依据、应缴税款等进行计算、核算。
如果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计税依据与税法的规定一致时,税务会计需要按税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调整。
可见,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
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
会计记账基础不同
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税务部门,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组织,一般执行改良的权责发生制,即对税款征集、解缴等的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需要划分期间的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这实际上是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一种改良记账基础。
税务会计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等经济组织,在组织会计核算时通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税务会计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因此,在税务会计实务中设有“递延税款”、“应交税金”等会计科日。
会计核算范围不同
税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所有应纳的税款,如流转税、所得税、其他税及关税。
而税收会计则要区分税种和征税机关。
关税在我国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海关作为征集部门要征收关税,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消费税、增值税也由海关征收。
其他税种由税务部门征收。
税务部门又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并分别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
如果税收会计仅指税务部门对所征的税款进行核算,两者的核算范围是不同的。
会计核算难易程度不同
税收会计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仅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算,并作税款的收入与付出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较简单。
税务会计则是核算税收资金与其经营资金相互交叉运动,其计税、纳税的程序和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增加了纳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会计体系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归属于不同的会计体系。
税收会计属于国家预算会计体系,国外称之为政府会计。
随着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与作用的不断加强,税收会计也经历了一个“建立—削弱—恢复一一再削弱—再加强”的曲折发展过程。
随着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会计作为一门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才真正独立,成为国家总顶算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
税务会计体系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
随着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费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企业的利益分配。
正因为如此生产经营者对税收费用倍加重视,甚至采用偷漏税款的违法行为来减少企业税收费用。
于是专门研究税务筹划和经济纳税的会计便应运而生,这就是税务会计。
可见税务会计是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研究税收资金及其运动的专业会计。
目前在国外,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已成为现代西方企业会计体系的三大支柱。
四、我国税务会计的含义及其内容
通过以上诸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税务会计是指企业纳税会计,它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以纳税人为主体,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沦和技术,并融会具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税务资金运动,井专门研究税务筹划,以节税为目的,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一门专业会计。
它应当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而受到应有的重视,并列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成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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