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五农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先进事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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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五农场森林覆盖率为29.7%,林木绿化率为30.2%。
近十多年来,八五五农场林业战线的同志们通过艰苦奋斗、不断创新、勇于负出的精神,使得八五五农场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为此八五五农场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农垦牡丹江管理局林业局及总局林业局的肯定。
一、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保证森林资源安全
由于八五五农场森林面积较大,森林防火工作是每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在农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思想上的认清形式,对领导干部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从体制上转变了管理模式,同时林业部门从一九九八年开始加大对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先后投入102万元,利用政府采购、争取政策、自筹资金等方法购置了先近的灭火设施、通讯设施及基础设施,淘汰了老式的灭火机具及通讯装备,配备了新式的灭火机73台,二号组合工具10套、野外帐篷6顶、灭火水枪24支、对讲机34部,全部为大功率摩托罗拉2000及爱可幕IC-70,保证扑火人员人手一部。
2003年农场下大力度建成了牡丹江分局最现代化、最正规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图表一应俱全并及时更新。
为了培养一支关键时刻能拉的出,打的赢的森林消防队伍,农场林业部门从每年的退伍军人及林场的职工子弟中吸取年青力量改善森林消防队伍的年龄结构,每年春、秋两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时都要进行强度较大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保证遇到森林火灾时不慌不怕,听从命令,严格军事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农场已经组建了四支森林消防队,其中专业快速反应森林消防队一支,用于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驻火场控制火势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火场信息;
专业森林消防队三支,分别驻三个林场,以做到距离较短、快速反应;
基干扑火队二十四支,分别由各个管理区、作业站主管领导为队长,用于后续火场支援及清理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重在预防,火源管理是工作的中心,加强火源管理,能够从根本上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近年来垦区粮食丰收,经济连续增长,靠近林缘的耕地就成了火源管理的重点,每年春季整地和秋季收获季节也是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农田秸秆的点烧成了森林草原防火的一大隐患,为搞好此项工作,林业部门每年利用广播、电视、发放传单,悬挂防火标语等形式开展对群众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思想教育,从思想上让农场职工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严格实行野外生产用火许可制度,并对靠山连队签订防火公约,使危险地段在防火期间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负责。
同时林业部门每年春、秋两季利用雪尚未消融或刚降小雪的有利时机组织大规模的物候点烧,对辖区内的草甸、沟塘进行点烧,用以降底森林里的可燃物数量,对重点火险区域开设生土防火隔离带共计40公里,有效的降低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概率。
林业执法部门防火期间全部进山巡护,对野外生产用火严格实行生产用火许可制度,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单位及各人进行行政处罚,形成以法治火的有利局面,在八五五农场林业部门近十年的努力下,确保了八五五农场连续十二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受到了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农垦总局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一致认可,连续多年获牡丹江分局、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在四.二七沾河草甸森林火灾中,八五五农场森林消防队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丁洪东等同志荣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二、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开创和谐林业新局面。
2004年至今八五五农场共发生森林资源行政案件112起,查结112起,查结率100%。
其中:
盗伐林木66起,滥伐林木4起,非法毁林开垦林地19起,违法征占用林地12起,移交案件11起,行政处罚145人次,上缴预算外资金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
八五五农场地处密山市、七台河市、宝清县交界处,行政区域复杂,交通便利,近年来由于木材、粮食、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盗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林地及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与农场相临的地方市县、乡镇来农场从事违法犯罪人员较多,由于案件发生后农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地方市县没有行政执法权利,给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并经常受到违法嫌疑人的威胁,根据类似案件时有发生,为保护好农场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保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从违法源头上抓起,农场林业局加强了同周边市县、乡镇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的联系,同时农场党委决定下大力度增加林业护林人同的数量。
利用初次、二次就业为农场林业局新配备护林人员30人,加之原有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护林人员,目前已经形成了50人的森林对新增配的护林人员进行了3个月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以继续开展“四抓”、“四严”教育为契机,在全场范围内全面深入地开展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人本意识,强化纪律与责任,积极创建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环境氛围,开创资源林政管理和谐有序的新局面。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改革现有的林政执法体制。
整合现有的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政出一家。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以责任制考核为手段,竞争上岗,纳入财务预算,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
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等系统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完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提高林分质量,保证森林蓄积量递增。
近年来,随着林业从生产型向经营管护型的转变,八五五农场林业局以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大规模改造中低产林,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保证森林蓄积量逐年递增为目标,对森林进行科学经营,结合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对农场辖区内的中低产林进行了综合改造,使林分结构更加合理。
同时吸引外资投入到农场林业建设中来,2006年,农场林业局通过吸引外资,对农场辖区内的2万亩的中低产林进行了改造,在郁闭度较低以及生长量低于枯损量的林分内补植红松一万三千亩,补植樟子松、云杉七千亩,有效的改变了林分结构,降低了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机率,保证森林蓄积量及林分质量的双提高。
目前,八五五农场森林活立木总蓄积1604996立方米,年生长量60402立方米,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林业大生产,八五五农场可采伐资源已经基本枯节,那时每年八五五农场每年采伐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随着林业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的转变,八五五农场林业目前的年采伐量已降制每年1700立方米,通过近十年来林业战线同志们的努力和农场对林业的支持,八五五农场林业局对以往所欠下的森林资源账开始偿还,以每年平均2500亩的还林面积,对以往的采伐迹地、预备造林地及造林后未成林地开始造林,通过明确责任、承包到人的方式累计十年造林近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1年的19.1%增加到29.7%,林木绿化率从2001年的14%增加到30%,森林采伐量从2000年的2万立方米降致目前1700立方米。
从随着林业发展方向及发展形式的转变,按国家《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需经伐区作业设计后向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采伐限额核发采伐许可证,方可采伐林木。
为此农场林业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森林经营方案经营利用森林,严格按作业设计的有关规定搞好设计,制定出采伐类型、面积、全面实行双挂号并全林每木检尺,精确地计算出采伐量,确保设计与实际中间正负误差不超过5%。
在伐区采伐作业时,农场林业局派业务素质较强的技术人员到采伐现场管理监督采伐作业,并对伐区采伐数量进行检量;
伐区木材销售起运时,林业局派专人对车辆装载木材进行检量验证,杜绝无证木材运出林区。
同时林业局牵头会同伐区责任人,林场主管领导组成伐区检查组,对本辖区木材采伐伐区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保障国家生态平衡,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
八五五农场现有重点公益林面积80400亩,属于乌苏里江一级支流挠力河的江河两岸,为做好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农场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我场把重点公益林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一是实行农场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农场党委成立了由场长、书记为组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农场计财科、安全办、林业局、国土资源所、农业科、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在农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严肃进行处理。
为全县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
林业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动员护林员对辖区农户进行入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
农场结合重点公益林项目的全面实施,对重点公益林区进行了详细的区划,建设了固定宣传牌6个、公示碑28座、责任区牌28座、管护站2幢。
落实了专职护林员28人。
为了加强管理,两个重点公益林管护站每月定期对管护员进行考核,由管护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同时加强了对管护员进行业务知培训,集中学习林业相关政策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
要求管护员在平时的巡护中,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职工群众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
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农喻户晓,人人皆知。
保证了全场森林资源的安全。
(四)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一是落实管护任务。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权属构成、分布区域和管护难度等情况,合理划定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区,把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管护人员。
二是建立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
林业局与其管辖的两个重点公益林管护站及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
严格考核、奖罚机制,使得重点公益林的管护逐步步入了法制化和正规化,同时在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周边明显处,如山口、路口、沟口等设立永久性标牌,立碑公示。
三是全力做好“三防”工作。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千方百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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