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精编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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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得分
1
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300分)
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应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10
无目标、指标或目标、指标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5分;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缺少符合实际的具体目标、措施、实施、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
2)基层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分解指标和考核办法。
无分解指标和考核办法的,扣10分,分解指标不符合年度目标的不得分,考核不严谨的扣5分;
每缺少1个基层单位考核的,扣2分。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主要职责《安全生产法》要求,应签署文件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命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主要负责人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3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
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
未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扣2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本小项不得分,并追加扣分20分。
2)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缺一次扣2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3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及时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发布,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无制度不得分,未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并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的(查看相关记录),扣5分;
无发布清单的,扣3分。
2)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津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如下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管理,外来施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
20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每缺一项制度的,扣5分;
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
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扣2分。
1.4
安全操作规程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无遗漏岗位,每缺少一种扣2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一项不合格扣1分。
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抽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出现一人次违章行为扣1分。
1.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或当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证书并定期培训。
8
未取得证书的本小项不得分,并追加扣分16分。
2)必须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下发企业各单位,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6
没有明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以文件形式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不得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2分。
3)必须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配备人员。
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证书。
未按规定配备人员的或者未经培训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分。
1.6
安全
教育
1)应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未经教育不得分,教育内容、方式、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2)应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1人次未经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做到持证上岗,不得分。
3)应每年至少一次对班组长及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1人次未经教育扣1分,教育内容、方式、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4)应及时对转岗、轮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
未进行的不得分,培训资料不健全的不得分。
1.7
安全生产“三
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
未按《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
实施的不得分
。
1.8
发包、
出租和相关方管理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5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若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无安全协议或者合同中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的不得分。
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管理不到位或者无检查、考核的不得分。
4)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加强监督检查。
无协议或者无监督检查的,不得分。
1.9
隐患
排查与治理
应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综合、专业、季节、节假日、日常等)与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整改措施,并验证治理效果,留存检查、整改、验证记录。
30
缺少每项检查扣5分,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1.10
危险源和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应进行危险源辨识;
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对危险源(不包括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有重大隐患或者带病运行的的不得分;
本小项不得分,并追加扣分30分;
无辨识的,扣3分;
遗漏一处的,扣1分;
未采取措施的,扣5分。
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配备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演练;
按规定进行评审备案。
无预案或者预案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的不得分,应急救援器材不足或者未定期演练的扣5分。
符合要求但未备案的,扣3分。
1.11
事故
管理
凡发生事故,均要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做到“四不放过”;
年度内事故指标控制在安全管理目标内。
15
一项不符合扣3分,事故指标超标的扣10分,本年内发生死亡事故的不得申报标准化企业;
通过的按规定重新评审通过。
1.12
安全生产档案
应建立下列档案: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每缺1种档案扣3分;
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种扣1分。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
3)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6)对使用和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3
安全生产投入
1)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无台帐的不得分,台帐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2)严格按照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无计划的不得分,计划不符合要求的,每缺一项扣3分。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14
绩效
评定
1)企业应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未进行评定的,不得分;
少于每年一次的,扣2分;
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2)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
评定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5分;
结果未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的,扣2分。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持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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