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行业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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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行业应急预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
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
4编制工作原则
1。
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镇(街道、管区)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各镇(街道、管区)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
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
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
建立安
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
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
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
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镇(街道、管区)及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镇(街道、管区)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
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镇(街道、管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
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
5.2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
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
6.1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
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
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造成的安全隐患。
3。
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3。
7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停电、高空坠物等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3。
8物业管理区域内,因雨雪天气引发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防雪、防冻、防滑等应急物资,对大风、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及时告知广大业主,做好防范措施,对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加强小区内行车及停车管理,对急转弯、易出现事故的小区路段设置标识或相应设备,消防通道不得停车、堆放杂物等.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
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4.8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通道堵塞治理和高层住宅、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建立“一楼一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对消防泵、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供水箱、消防箱、灭火器、消防龙头、烟感器、温感器、消防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抽烟送风系统、通风系统中的防火阀、消防电梯、事故照明等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同时,要做好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并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合理制定救生疏散方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
9建立电梯“一梯一档”,对电梯机房、轿厢、导轨、平衡链、曳引机(包括减速机、电动机和制动器)、导绳轮(抗绳轮)、钢丝绳、限速器、缓冲器、限位开关、超载开关、防止夹人的光电开关、各部位的检修开关、消防开关、运行急停开关、限速安全钳动作开关、电源开关、控制柜、选层器、楼层呼梯显示灯按钮、开关设备、轿厢内照明、检修照明等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需维修养护的,要及时联系维保单位组织维修养护,并按规定组织年检,电梯运行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立即妥善处置,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质监部门。
4。
10对本企业负责管理的配电房、配电柜、变压器、空气开关、保护装置、供电线路、配电箱、开关、插座和各种照明灯具、弱电设备等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出现私拉乱扯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工信部门。
4.11做好供排水、燃气、供暖等设施设备排查整治工作。
对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暖气线路、燃气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属于本企业责任的要立即整改,不属本企业责任的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并协助做好整改工作。
4.12发现古力井盖、雨水篦子等缺失、松动应马上设立警示标识,并组织进行维修。
定期清掏污水井、化粪池,不得淤堵、冒溢,污水井(管道)无阻水物,流水通畅。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危旧房屋、易倾斜倒伏树木等易引发安全问题的部位以及排水设施、围墙、广告牌、挡土墙、设备房、地下车库等处的巡查、检查、修缮、维护
4.13各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摄像头、出入口及单元门门禁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要加强小区秩序维护工作,保安人员要确保24小时值班在位,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小区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来访登记、物品搬运登记等制度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双人双岗.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盘查、询问、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14严格按照《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有关要求,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4。
1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道闸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秩序维护人员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小区外来人员(车辆)来访登记制度等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双人双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
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
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后,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
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
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
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
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
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
4。
1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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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 西海 新区 物业管理 行业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