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二五期间配套工程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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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升天津市城市内部交通路网及相应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条件,可促进天津市经济快速蓬勃发展,并能大大提升天津市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总体规划及交通发展规划。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2011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天数320天,占总监测天数的比例达到87.7%;
全市总体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较2010年下降3.1%;
二氧化硫年均值较2010年下降22.2%;
二氧化氮较2010年下降15.6%。
本工程涉及的南开区PM10年均值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SO2、NO2年均值达标;
工程涉及的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标。
(2)水环境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统计资料,2010年天津市城市景观水体功能区共设置水质监测断面55个,分布在12个行政区内。
水质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2010年天津市各区县中,和平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东丽区、北辰、大港区8个区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河西区、津南区、西青区和塘沽区存在超标现象,考核断面年度达标率分别为97.2%、87.5%、83.3%和44.5%。
(3)声环境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年天津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4dB(A),比2010年下降0.2dB(A),声环境质量等级总体评价为“较好”。
针对本工程中92条道路涉及的典型环保目标设置噪声现状监测站位,共布设70个监测断面、103个点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由监测的数据统计可知,本项目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总体质量良好。
a、现状没有车辆通行的现状道路以及规划道路两侧环保目标在不受施工噪声干扰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较好。
b、本项目道路沿线执行4a类标准的环保目标现状昼间噪声值均达标;
夜间达标率为85%,夜间最大超标量为5.8dB(A),出现在梨双路立达博雅园处。
c、新津渝路、辛老路、梨双路、灵隐道、祥兴路、次干路七和黄河道现状已建成道路沿线执行2类标准的环保目标现状值监测结果为昼、夜超标,昼间最大超标量为9.8dB(A),夜间最大超标量为4.6dB(A),均出现在黄河道沿线环保目标处。
d、辰顺路杨嘴小学、龙飞道刘房子安置区、龙关北路桃花园西里、三潭路卧龙北里、民建里3#4#楼现状噪声监测点位数据昼间夜间均能满足1类标准;
龙关北路北辰科技园酒店式公寓、研华道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小学和文澜路西冷里环保目标处昼间夜间均不满足1类标准,但最大超标量小于2dB(A)。
(4)生态环境
本项目沿线范围内主要是以人类起主导作用、以交通运输为基础的人工城市生态系统,自然植被较少,人工植被分布稀疏,生物多样性比较单一。
工程所在区域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3.1.1声环境
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夜间影响显著,须按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工程的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影响显著;
不同宽度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范围不同。
本评价选取道路工程环保目标受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
昼夜间所有环保目标噪声值均超标。
3.1.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沥青烟不会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1)道路工程
a、对于城市支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啊内预测点NO2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b、位于北辰区的断面宽度40m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0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西青区、东丽区断面宽度40m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5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c、位于中心城区断面宽度为25m、30m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0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东丽区、西青区及北辰区断面宽度为25m、30m车速40km/h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8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北辰区断面宽度为25m、30m车速30km/h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5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d、位于中心城区断面宽度为20m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3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位于西青区及北辰区断面宽度为16m、20m的次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预测点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e、位于中心城区断面宽度为50m的主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预测点,NO2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位于西青区、北辰区及东丽区断面宽度为50m、的主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以远处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f、位于中心城区断面宽度为40m的主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以远处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位于西青区及北辰区断面宽度为40m的主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5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g、对于断面为30m的主干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5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
h、位于北辰区及中心城区的支路,最不利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小时浓度要求的距离分别为距离路中心线30m、800m;
i、位于北辰区及西青区断面宽度为16m、20m的次干路,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50m以远处NO2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小时浓度要求;
剩余不同断面宽度的主干路、次干路,最不利情况下200m范围内预测点均超标。
(2)泵站工程
本项目雨水、污水泵站可能产生的异味均拟采取离子除臭技术,该技术采用进口高科技离子氧发生器,能有效去除硫化氢(H2S)、氨(NH3)、甲硫醇(CH3SH)等特定的污染物,以及各种异臭味,去除效果可达80-90%。
由类比结果可知,在采取离子除臭净化措施对泵站异味进行治理的情况下,可以确保泵站厂界臭气浓度满足DB12/-095-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20(无量纲)的限值要求。
3.1.3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期生活污水可以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产生的车辆冲洗水,产生量较少,采取必要治理措施后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运营期: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排入规划受纳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本工程共设泵站16座,每座泵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18m3/d,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约为SS100~350mg/l、CODCr200~400mg/l、BOD5100~250mg/l、氨氮20~30mg/l、总磷1~2mg/l,生活污水可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和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
3.1.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废旧路面材料等,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外运处置等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1.5生态景观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因道路、配套管网施工而破坏部分现状植被,工程取土也会破坏取土场现有植被,通过采取相应的绿化补偿、树木移植、植被恢复等措施,可以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现场对城市景观也有一定的影响,但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道路绿化,将有利于当地景观环境的改善。
3.1.6社会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给居民的出行、周边地区交通带来不利影响,运营期将显著改善交通环境;
通过提前采取相关替代设施等措施,施工过程迁改管网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施工没有对沿线历史风貌建筑造成破坏;
工程的建设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配套实施的管网工程能显著提升市政设施服务水平、改善地区居民生活条件。
3.1.7环境风险
本项目施工过程对环境质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包括施工破坏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施工中使用的柴油、汽油燃料等易燃易爆品发生燃烧爆炸等。
但是只要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绝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运营期运输危险品车辆必须按公安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变更通行路线,更不允许从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内穿过,因此发生重大环境灾害的可能性较小。
敷设的燃气管线工程存在泄露风险,可能会对近距离的人群产生一定影响,但管道内甲烷发生泄露的几率很小,且其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短暂的,不会造成长期的、持久的影响;
当天然气泄漏后遇到明火产生燃烧爆炸事故,管道喷射火热辐射热最大伤害距离在7~10m范围内,将可能对路边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将造成一定的伤害。
3.2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
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
在学校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单位应与校方协商确定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时间;
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为减轻项目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
对声环境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防治措施,同时做好道路沿线建设规划,临路区域内宜作为绿地、交通设施和仓储等非噪声敏感性用地,临路第一排不宜规划建设学校教室、医院病房、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建设单位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了解沿线建设规划,尽快将受本工程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环保目标例如南北程林庄、小贺庄等纳入城中村改造或者或者示范镇建设规划范畴,尽量将其优先考虑拆迁。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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