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国家的最新规定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824878
- 上传时间:2022-11-16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1.78KB
探亲假国家的最新规定文档格式.docx
《探亲假国家的最新规定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亲假国家的最新规定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员工年休假当年有效,10年工龄以下员工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工龄10年(含10年)以上的,原则上最多分两次休完,非外派员工年休假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直属项目部可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在员工本人书面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可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一般安排在次年一季度)。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
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第五条探亲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指回家居住一个晚上和半个白天,下同)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假期连续计算。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照硬座车票标准由公司报销;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照硬座车票标准,在本人岗位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路费凭票按公司财务部有关规定报销。
(一)已婚职工探配偶:
1、已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每年一次的探亲假,假期为30天(不含路程假)。
2、已婚员工双方享有探亲假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一方探亲,另一方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3、已婚员工双方享有探亲假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可以申请其配偶反探亲。
申请配偶反探亲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反探亲必须经员工所在部门、分管局领导同意、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报销反探亲路费。
4、已婚员工当年内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累计达到30天的,则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不足30天的,可在下一年度补齐。
5、已婚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假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已婚员工探父母:
已婚员工与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不住在一地,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每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假期为20天(不含路程假)。
已婚员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地或能够在公休假日与父母一方团聚,或在探望配偶同时可探望父母一方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假期。
(三)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地,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不含路程假)。
未婚员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地或能够在公休假日与父母一方团聚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假期。
(四)员工在探亲期间因患危重病不能如期返回单位销假的,需要提供探亲地县级以上医疗定点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原件、医药费、治疗费及医疗手册复印件,超假时间方可按照病假处理。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婚(丧)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凭结婚证书,给予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北京市奖励的假期7天。
假期为结婚证领证日期起一年期之内有效,假期原则上一次性使用。
(二)再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奖励婚假。
(三)员工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个工作日。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外给予路程假。
第七条因工负伤休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转入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按照北京市相关
规定执行。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病休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应将通知附在当月考勤表上。
第八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未修订)
员工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
难产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含产前15天(生产前15天方可开始休产假)。
初婚晚育的给予30天晚育奖励假,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晚育并只要一个孩子的男方,在妻子分娩的当年,可给予照顾假7个工作日。
(二)各种计划生育假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女员工孕期按照规定做产前检查的时间,按出勤对待;
哺乳期(婴儿1周岁以内)的女员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四)再婚的,属晚婚初育的可享受法定产假及晚育奖励假;
第二次生育的只能享受法定产假,不能享受晚育奖励假。
(五)非婚生育者,其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流产、
篇二:
国务院2019年休假规定
国务院2019年休假规定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在2019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采访时记者发现,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具备法律效力,企业对未休假给予的补偿,也远低于国家规定。
按照2019年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假设月薪3000元,工作三年可休年假5天,未休年假应得到的补偿是2019元(3000÷
21.75)×
300%×
5=2019.96元)。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提到补偿,大部分企业职工表示并未享受过,即便有不休年假的补偿,也是象征性的补个300元、500元,最高也不超过1000元。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采访中发现,能够执行此年假休假天数的单位并不多,出于个人和工作原因无法休假的情况占据大多数。
“我们的工作每人都负责自己的,提出休年假,领导就会问,谁来替你。
”在沈阳某企业工作的小李说,对于绩效考核的他们,年假只是向往,想休也不敢休。
记者也了解到,由于《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缺乏对企业明确的约束和处理办法,一直都是“看起来很美”。
此次《意见》的出台将休年假纳入了劳动监察范围,辽宁省人社厅表示,等待具体措施出台,将严格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国务院出台2019休假新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硬性规定了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探亲假、婚假、产假、年假、病假……问题是:
你知道自己享有哪些休假的权利吗?
你又知道该怎样“保卫”自己的假期吗?
快来跟小编学习吧!
探亲假:
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
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
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假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不让休息?
这是犯法知道吗!
篇三:
2019年劳动法放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
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2.带薪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探亲假 国家 最新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