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相关会计问题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821698
- 上传时间:2022-11-1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61KB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相关会计问题文档格式.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相关会计问题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相关会计问题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对企业研究开发人数的统计主要是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
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正确界定研究开发人员还需要注意其与企业科技人员的区别。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包括:
直接科技人员和科技辅助人员。
也就是说,企业科技人员包含了研究开发人员,还包括科技应用、操作科学化验、科技检验和其他方面的辅助人员。
比如,某企业在研制一种新型疫苗时,需要进行白鼠试验,专门雇佣了一名熟练技工给用于实验的一百只白鼠注射疫苗,该符合条件的熟练技工则可以作为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辅助人员。
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文件中没有明确界定。
【两种观点】本项目人员人工不包括研究开发人员开支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职工薪酬。
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
为慎重,对保险费、福利费不予认可。
由于研究开发人员可以外聘,本项目的人员人工可以包括外聘研究开发人员发生的劳务费用。
由于在研究开发活动中,辅助人员往往同时为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提供辅助服务,在计算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时,需要采用合适的比例对辅助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合理分摊,比如按照辅助人员提供的工时进行分摊。
没有工时记录怎么办?
确定一个比例。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同的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费用中的工资薪金,不受税前扣除所规定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要求限制。
即使将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对“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进行必要的数量限制,这些数量限制不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环节的研究开发费用测度衡量。
(比如汇算清缴中对工资要求必须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高新认定环节也没有对工资薪金的形式进行限定,从法理上既包括现金形式也包括非现金形式的全部劳动报酬。
对企业的要求:
1、确定研发人员;
2、经研发人员根据项目归集表,分配到个项目中;
3、跨项目的研发人员的工资分配情况—作说明(工时、比例)
二、直接投入
《指引》规定,直接投入是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
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实际工作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经常要进行必要的科学实验,实验耗用的化学药品、实验动物发生的支出都是典型的直接投入。
(软件开发企业的房租)
要求企业:
1、按一定比例分配原材料、燃料动力等
分配方法:
A、按月份
将本年度所有研发项目的时间相加,计算某一项目所占的权重(比例),按这一比例,乘以全年度研发费用直接投入总额,然后分配到各个月份。
本年度研发费用直接投入总额=本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工资—折旧—其他费用
B、按工资
计算本项目全年工资占全年所有项目工资比例,按此比例分配直接投入。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本项目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从财务管理角度而言,这些费用属于间接费用,其发生数量与企业采用的折旧摊销方法等密切相关,没有单独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时对折旧摊销方法、年限、残值的方法。
值得强调的是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一定都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比如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些修理费用支出可能在进行所得税处理时直接自纳税年度当期一次性扣除,这时对有关支出可以按照直接投入项目理解。
1、确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清单;
2、确定本年度用于研发的折旧总额;
3、确定折旧分配方法:
工时、工资比例、月份。
按月份分配会产生相同的折旧额,应注意
四、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指引规定,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七、其他费用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要包括:
——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
——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其他技术资料费;
——国内外专利申请、维持费用;
——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为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
——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其他小额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目的研发总费用是否应包含其他费用?
对于这个问题,文件没有规定。
从相对比较保险的角度考虑,企业可以按照在不含其他费用的前提下计算出该项目的研发总费用,然后再按不超过10%的标准确定其他研发费用数额。
八、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为避免受到关联交易的干扰,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企业只能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费用已经支付,有发票、合同)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根据项目名称确定产品名称,在开具发票时有相应的名称;
(2、无法在发票上显示高新产品名称,在购销合同提现
(3、销售收入的界定,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是其他业务收入而不是其他业务利润。
3、注意与加计扣除的区别
在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的,而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两者的适用情况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从具体条文看,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其口径要小于按照《指引》要求归集的研究开发费用。
比如,关于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和人员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所得税明确规定不能加计扣除,而《指引》对前者允许列入研发费用,对后者则没有明确说明。
从趋势看,两个口径的距离在缩小。
4、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
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期间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时至今日,201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连续申报了2010、2011、2012三年的研发费用数据,而且有据可查。
企业本次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就要重点关注一下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了的研发费用数额,否则容易引起自相矛盾的情况。
毕竟省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机关之一,如果有矛盾,被查的几率很大。
特别是已经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高新企业,再次调整研发费用的余地更有限。
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都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新企业相关数据,比如:
产值、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等项目,本次对于研发费用的调整也应顾及到原已申报数据。
(2、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
高新企业复审各要素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孤立的调整一个因素,应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这种调整才更有效率、科学,也更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本质特点。
(3、跨期的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
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
当年完结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
5、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成经营任务的,如何进行费用分配?
◆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成立专门的研发小组。
不具备成立专门研发机构条件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并按月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合理方法包括按实际工时等比重进行分配。
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若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对纳税人在研发费和生产经营费用间、或各研发项目间划分不清的支出,不得归集进研发费用科目。
6、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有效凭证。
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
◆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7、企业将研发费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后,形成试制产品如何处理?
企业可于月末,对按规定已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并形成试制产品的支出,按正常财务处理转入相应会计科目。
年末,以该科目及子目的借方发生额进行研发费的归集、计算。
8、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什么要求?
需要如何设置科目,分别归集哪些内容?
◆核算要求: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专账进行明细核算;
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应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
一种建议-------建立“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新技术 企业 认定 中的 相关 会计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