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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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47.297万平方公里,(其中含属内蒙古自治区,归黑龙江省领导的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1.68万平方公里,加格达奇区0.14万平方公里,下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居全国第5位。
全省土地类型中各类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山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4.7%,丘陵漫岗占35.8%,平原占37.0%,水域占2.5%。
1996年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后的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是:
1.耕地。
面积为1183.4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0%。
其中旱田1076.31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0.9%;
水田93.53万公顷,占7.9%;
菜田11.31万公顷,占1.0%;
上述耕地面积为74.46万公顷(1116.90万亩)。
这部分耕地为不稳定耕地,遇较大洪水,易发生灾害性毁地,扣除这部分耕地,全省有效耕地面积为1108.98万公顷(16634.7万亩)。
2.园地。
面积为5.2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1%。
3.林地。
面积为2425.36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1.3%。
其中有林地面积2200.23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0.7%;
灌木林地80.52万公顷,占3.3%;
疏林地40.19万公顷,占1.7%;
未成林造林地61.58万公顷,占2.5%,迹地40.78万公顷,占1.7%;
苗圃2.06万公顷,占0.1%。
4.牧草地。
面积为238.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0%。
其中天然牧草地234.83万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98.7%;
改良草地1.47万公顷,占0.6%;
人工草地1.72万公顷,占0.7%。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面积为112.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4%。
其中,城镇用地20.76万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8.4%;
农村居民点用地75.55万公顷,占67.0%;
独立工矿用地11.82万公顷,占10.5%;
特殊用地4.71万公顷,占4.2%。
6.交通用地。
面积为45.9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0%。
其中铁路用地4.57万公顷,占交通用地的10.0%;
公路用地5.63万公顷,占12.2%;
农村道路用地35.69万公顷,占77.6%;
其他用地0.09万公项,占0.2%。
7.水域。
面积为242.23万公项,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1%。
其中河流水面48.39万公顷,占水域面积的20.0%;
湖泊水面20.29万公顷,占8.4%;
水库塘坝水面40.29万公顷,占16.6%;
苇地25.95万公顷,占10.7%;
滩涂73.29万公顷,占30.3%;
沟渠及水工建筑物用地34.02万公顷,占14.0%。
8.未利用土地。
面积为476.56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0.1%。
其中荒草地227.19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47.7%;
沼泽地233.05万公顷,占48.9%;
盐碱地1.74万公顷,占0.4%;
沙地0.56万公顷,占0.l%;
裸岩石砾地2.82万公顷,占0.6%;
其他11.20万公顷,占2.3%。
(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1.人均占有数量多,但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土地面积大,居全国第5位。
人均耕地0.32公顷(4.8亩),是全国人均耕地的2.9倍;
人均林地0.65公顷(9.75亩),是全国人均林地的3.4倍。
耕地、林地面积及人均占有量均居全国首位,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木材生产基地。
但由于地处高纬度区域,无霜期短,有效积温低,降水量少,加上土地开发较晚,经营粗放,土地整体生产力水平较低,在全国属于低产区。
林地、牧草地生产水平也不高。
林分质量低,可采资源少。
牧草地绝大部分为天然草场,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仅占1.3%,天然草场沙化、盐碱化严重,产草量和载畜量水平较低。
2.耕地、林地、牧草地分布相对集中,但土地开发利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黑龙江省耕地集中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8.3%,而且大部分耕地地势平坦,集中连片,适于大面积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
林地集中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山区,占全省林地面积的78.8%。
林区内山体浑圆,多低山丘陵,林木茂密,是全国主要的木材生产基地。
牧草地集中分布在松嫩平原,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73.2%。
松嫩平原西部草场是全国三大优质草场之一,是黑龙江省主要牧业基地。
大、小兴安岭水资源丰富,但积温低,无霜期短,耕地面积少;
松嫩平原耕地面积大,但水资源贫乏,干旱严重;
三江平原气候条件优越,光、热、水充足,但地势低洼,洪涝灾害频频发生。
全省地形、气候和土壤条件都不错,但互相间匹配不合理,综合起来不协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3.土地自然肥力较高,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黑龙江省土质肥沃,自然肥力较高,是世界上三大黑土带之一。
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优质土壤占耕地面积的67.5%。
但由于在土地利用中存在着索取多、投入少的现象,致使土地质量逐年下降。
特别是一些坡耕地和风沙地,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严重,地力下降,有机质含量减少。
近30年来,全省耕地的有机质含量逐年下降,而且还呈继续下降的趋势。
4.后备土地资源较多,但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
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省共有可垦荒原143.56万公顷,占全国同类土地面积的11.6%,仅次于新疆居全国第2位。
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小兴安岭及大兴安岭的岭南一带。
这些荒原地势平坦,分布相对集中,开垦后可成为耕地。
此外还有荒山、荒滩、荒水等,在工矿区和城市郊区还有一定数量的工矿废弃地可以复垦。
建国以来,全省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土地开发,目前所剩的多数是三、四类荒原,大部分为低洼地,需修建大量水利工程后方可进行开发。
随着土地后备资源的逐年减少,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
(三)土地生态环境
土地生态环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除了自然条件外,土地利用状况,人口密度,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及环保政策、社会经济状况等,对土地生态环境都有一定影响。
本《规划》选择耕地质量、水资源质量、大气质量和上壤污染状况作为影响土地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加以评价。
1.耕地质量。
黑龙江省耕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其地势平坦,土质肥沃,降水量充足,有利于作物生长。
(1)土壤状况。
全省耕地土壤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为主,黑土层厚,团粒结构好,有机质含量高,土质肥沃,有利于各种作物的生长。
(2)水土流失状况。
全省耕地中水土流失面积达298.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5.2%。
水蚀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和漫岗地区,风蚀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
水蚀面积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83.7%。
由于水土流失,造成坡耕地地力减退,沟壑增多,农作物产量下降,土地生态环境恶化。
(3)耕地有机质变化情况。
根据全省土壤普查资料,全省耕地有机质含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已由1970年的4%~6%下降到目前的3%~5%,有的地方己下降到2%以下。
(4)耕地质量状况。
通过对耕地质量评价,全省高产优质耕地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3,其他为中低产田,说明全省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中低产田比重较大。
2.水资源质量。
黑龙江省江河水质较好,具有良好的天然属性,属于重碳酸盐钙型水,酸碱度适中,PH值接近中性,矿化度不高,一般符合灌溉和饮水要求。
但在安达闭流区一带,地下水矿化度达1克/升以上,含氟量较高。
松花江、牡丹江、嫩江、呼兰河、汤旺河等由于大量接纳生产和生活污水,一些河段污染十分严重。
3.大气质量。
大气污染主要是降尘,其次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全省1996年废气排放量5000多亿标立米,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占70%以上。
全省二氧化硫和工业粉尘年排放量均在l0万吨以上。
目前排放的废气和粉尘,基本没做处理,直接排入大气,对城市、工矿区土地造成污染。
但由于黑龙江省林区面积大,林区大气质量处于良好状态,从整体上看大气质量还是好的。
4.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包括工业“三废”、农药、化肥和地膜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据统计全省土壤受污染面积约10多万公顷,其中耕地占60%左右。
从黑龙江省土地生态环境看,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山区情况良好,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东部一般,松嫩平原西部较差。
全省除大、中城市及工矿区周围土地生态环境较差外,大部分地区土地生态环境较好。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黑龙江省的土地利用,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的调整,其结构和布局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
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紧缺性,各类用地均不能满足需要,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以及农业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的增加,人均耕地占有量不断减少。
建国初期黑龙江省人均耕地0.56公顷(8.4亩),1986年己下降到0.32公顷(4.8亩),而且还有继续下降的趋势。
2.土地利用尚不充分,土地利用整体效益较差。
全省土地利用率为89.9%,耕地、林地、牧业用地利用率和城市内部用地仍有潜力。
种植业仍处于广种薄收,粗放经营,靠天吃饭状态,林地、牧草地利用率和生产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可利用水面利用率只有50%,水产养殖业单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8%。
建设用地的利用也不充分,全省有2/3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超过国家规定的120平方米/人的上限标准。
农村居民点大部分为平房,农村人均用地是城市人均用地的3倍多。
全省工矿废弃地及灾毁地17.62万公顷,已复垦利用的不到2%。
3.土地资源遭到破坏,质量不断下降。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344.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已经治理244.0万公顷,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8.1%。
同时由于森林过度采伐,草原过度放牧和盲目开垦等,又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黑土退化,土壤盐渍化和土地沙化现象也比较严重。
松嫩平原西部沙区,沙漠化土地面积37.8万公顷,占沙区总面积的13.7%。
不少市县由于投入不足,地力普遍下降,影响了耕地质量。
4.乱占滥用耕地,浪费土地现象不断发生。
由于对土地利用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各项建设和农业内部用地结构调整大量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减少。
据省土地部门统计,1949-1985年全省因各项建设等共占用耕地73.3万公顷,平均每年占用2.0万公顷。
“七五”和“八五”期间,由于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1986-1995年十年间,平均每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0.5万公顷左右。
据全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统计,自1991-1996年,全省共发生违法占地案件11410件,未经批准非法占地10153公顷,其中耕地3920公顷。
二、土地资源利用的潜力
(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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