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手册定稿附件三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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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中银理财”的市场功能定位
“中银理财”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价值创造和维护为宗旨,对目标客户实施关系管理和客户价值管理。
中国银行运用金融知识、专业技术及广泛的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优势,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个人需求,为客户提供量身设计的、个性化的个人财务规划和金融服务,指导客户合理进行资产组合,实现个人资产的最优化配置,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个人财富安全、增值的目标。
第二节品牌管理
第六条“中银理财”是中国银行为个人中高端客户提供的差异化服务模式和服务体系,总行个人金融部对该品牌在全辖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品牌的具体运作。
第七条“中银理财”的品牌管理包括品牌决策、品牌定位、品牌识别设计、品牌推广、品牌维护和监控以及中银理财贵宾卡等管理活动。
各分行必须严格执行总行下发的有关“中银理财”品牌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第八条品牌决策管理是品牌建立、品牌使用者决策、品牌名称决策、品牌扩展决策、品牌再定位决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具体包括“中银理财”的品牌发展战略、管理组织体系和实施策略,由总行个人金融部统一制定和管理。
各分行在总行统一战略决策下,制定辖内的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
第九条品牌定位管理是指确定“中银理财”的品牌特性、市场细分、目标顾客、品牌差异及品牌未来发展潜力的管理活动。
“中银理财”的品牌定位原则是顾客导向原则、个性化原则、差异化原则和长期性原则。
由总行个人金融部统一制定和解释。
各分行在总行统一品牌定位下,制定辖内的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
第十条“中银理财”的品牌设计和识别系统包括品牌理念识别、品牌行为识别、理财中心的标识和视觉识别。
其中理财中心的标识和视觉识别方案反映品牌的核心价值,具体包括理财中心功能区、装修方案、装饰材料和色彩等要素的设计,还包括标识墙、门楣、桌牌、门牌、胸牌、信封、信笺、宣传手册等标识设计,详见“中国银行理财中心视觉识别标准手册”等。
理财中心的标识和视觉识别标准由总行个人金融部统一管理,各分行应与总行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品牌推广是通过营销传播活动,向社会公众和客户传递品牌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整体方案,包括广告、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事件营销、销售促进等间隔性传播手段,以及大众传播组合、互动式沟通等持续性整合传播手段。
“中银理财”的品牌推广方案由总行个人金融部统一制定,各分行负责执行。
各分行的品牌区域性推广方案应当报备总行,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品牌维护是针对外部环境变化给品牌带来的影响而进行的维护品牌形象,保持品牌市场地位,加强品牌核心价值,进行品牌延伸和扩张,防范品牌运营危机的一系列活动。
进行品牌维护可以有效防止品牌老化,具体包括商标保护、品牌更新、产品服务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项内容。
品牌监控是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品牌联想进行调查,并对品牌市场表现进行监测,保证品牌维护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中银理财”的品牌维护和监控工作由总行个人金融部组织领导,各级管理和经营机构负责执行或协助。
第十三条中银理财贵宾卡是中国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理财客户发放的、代表其贵宾身份的银行卡。
中银理财贵宾卡为带有“中银理财”标识的借记卡,除具有普通借记卡的全部服务功能,持卡人还可专享各项服务功能,具体服务项目及管理办法参见总行《中银理财贵宾卡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节品牌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中银理财”发展目标
1、全面完成理财服务体系建设。
包括在国内形成遍布核心城市、完整的、统一标识的的理财中心网络体系;
以物理网点、电子银行和其它手段为主体的立体式服务渠道体系;
全辖统一服务标准和品质的产品服务体系;
基于重点地区和重点客户的营销调研和市场反应体系;
以及以完善的客户经理制和业绩评价体系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体系建设。
从而达到为客户提供统一服务标准和质量,“终生金融顾问”式的专家服务。
2、“中银理财”将依托港澳乃至全球海外分支机构,以全球服务和财富管理为目标,体现多元化金融服务优势,延伸中国银行对国内客户全球化需求的服务能力。
3、“中银理财”致力成为国内理财业的领先者和客户普遍信赖并认可的财富管理品牌。
第三章组织体系
第一节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中银理财”的组织体系分为管理层和经营层。
管理层级分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门;
经营层级分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理财专柜。
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的个人金融部门要对所在城市的理财中心进行业务垂直管理,同时对管辖分行的理财业务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理财中心
理财中心以综合性理财、营销和客户关系维护为主,具备完善的理财服务功能,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辖内理财中心业务管理和指导,并提供资讯和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理财工作室
理财工作室作为综合型理财中心的补充,对一般理财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服务,同时在理财中心数量建设相对较少时,发挥理财服务功能的需要。
理财工作室由所在网点负责管理和经营,业务管理和指导由相关个人金融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理财专柜
理财专柜是专为理财客户提供的便捷服务渠道,作为服务网点差异化服务的补充。
第二节各级管理组织的职责
第十九条总行理财管理部门的职责
总行个人金融部是全辖中银理财的业务管理和发展部门,由中银理财团队具体实施中银理财的业务管理与发展职能。
具体职责包括:
1、战略规划:
制定全辖“中银理财”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计划;
2、业务管理:
管理全辖中银理财的业务发展,指导海外分行开展中银理财业务,促进海内外分行联动发展;
3、经营分析与考核:
负责全辖中银理财经营状况统计、分析和通报,并对一级分行进行监督考核;
4、渠道建设:
负责全辖各级理财物理服务渠道的建设和管理;
配合电子银行部开展理财电子化服务渠道的建设;
5、产品及增值服务开发:
组织理财产品和产品组合的开发和包装,组织全国性增值服务项目的开发;
6、科技需求: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系统开发需求,组织开发、测试、推广工作,以及总行端理财系统的业务维护;
7、人员管理:
指导全辖理财管理人员、理财客户经理、理财产品经理的队伍建设,提出各级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需求;
8、资讯服务:
进行全行理财服务资讯系统的建设,为全行理财服务提供资讯后援服务;
9、制度建设:
制定全辖的各项管理办法、业务发展策略和指导意见,制定理财客户的准入标准、分层服务标准等;
10、品牌宣传:
负责中银理财的品牌推广,组织实施全辖理财客户的营销计划;
11、其它与中银理财业务管理和发展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条一级分行理财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在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设立理财业务团队,作为该行中银理财业务管理和发展部门。
1、发展规划:
根据总行战略规划制定本行的业务发展规划;
2、业务管理和拓展:
管理本行辖内的中银理财业务发展,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导意见,组织拓展辖内理财业务和开发理财客户。
负责本行辖内中银理财经营状况统计、分析、通报以及上报总行工作,负责对辖内分行的监督考核;
4、人员管理:
负责本行辖内理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做好辖内理财客户经理及理财产品经理的培养、资格认定、使用和管理工作;
5、制度建设:
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经总行批准同意后,可制定本行辖内的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和省内理财客户的补充标准。
6、产品销售: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项产品营销活动,在总行授权范围内进行产品及服务定价,组织省内增值服务项目的开发,促销活动组织和执行;
7、渠道和电子化建设:
负责协调本行有关团队开展辖内理财物理服务渠道、电子化建设和管理;
8、资讯和顾问服务:
负责本行辖内理财服务资讯系统的建设,为辖内理财服务提供资讯服务;
成立顾问专家小组,为辖内理财人员提供顾问服务;
9、营销宣传:
负责提出辖内营销的计划和需求,加强宣传和营销;
10、其它与本行中银理财业务管理和发展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二级分行理财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在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设立理财业务团队或理财业务岗位,行使理财业务管理职能。
除执行上级行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要求外,还包括:
根据总行战略规划和一级分行发展规划制定二级分行辖内的中银理财的发展规划;
管理本行辖内的中银理财业务发展,落实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导意见,组织拓展辖内理财业务和开发理财客户。
负责二级分行辖内中银理财经营状况统计、分析、通报和上报工作,负责对辖内支行的监督考核;
4、队伍建设:
负责本行辖内理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做好理财客户经理及理财产品经理的培养、资格认定、使用和管理工作;
5、产品销售: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项产品营销活动,组织辖内增值服务项目的开发,促销活动组织和执行;
6、渠道建设:
负责落实本行辖内理财物理服务渠道建设和管理工作;
7、资讯顾问服务:
成立顾问专家小组,为本行辖内理财人员提供资讯和顾问服务;
8、市场调研:
组织开展对本地市场、理财客户和同业的调研,并及时将意见反馈上级行。
根据调研情况提出本行辖内营销的计划和需求,开展宣传和营销工作;
第三节部门协作
第二十二条总行个人金融部与总行有关部门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1、财会部从战略转型的高度出发,引导各行在网点建设过程中加强理财中心的建设,并在费用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2、人力资源部配合个人金融部加快理财中心人力资源改革,制定理财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和方案,按理财中心的建设进度配备人员,完善薪酬制度。
3、信息科技部在理财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其它理财相关技术和设备需求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4、电子银行部配合中银理财业务发展,加快理财业务电子化平台建设。
5、通过“理财产品工作小组”,与总行各产品部门及中银国际(含中银国际证券、中银国际基金)、中银香港和中银保险等中银集团所属机构协作开发本外币投资理财产品和组合式理财产品。
第二十三条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
1、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的理财业务团队,要充分发挥品牌管理职能和协调作用,与行内相关部门如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科技部等,“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推动辖内理财业务、网点、人员、系统等项工作。
2、辖内凡总行统一的理财中心,如有需要应按照固定资产或递延资产向总行报审程序进行,个人金融部要与计划财务部合作,监督各行对理财中心的建设计划及报审材料等各项环节。
第二十四条理财中心与网点的协作关系
客户账户所在网点(包括支行及其他机构)应将达到中银理财客户标准的客户推荐给指定(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调换)的理财中心,由理财中心为客户提供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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