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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察虽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但是警察同国家不一样,它不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1.00)
[解析]警察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警察同国家一样,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3.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过罚相当原则既是设定处罚的原则,又是实施处罚的原则。
A.正确
B.错误
4.各项公安专业工作应该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群众工作,使群众工作成为公安专业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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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行政赔偿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行政职权。
[解析]《国家赔偿法》删除了“违法”二字。
6.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除处罚。
[解析]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7.《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集会、游行、示威等行为。
[解析]《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8.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设督察长,必须由同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担任。
[解析]督察机构设督察长,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担任。
9.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涉嫌盗窃案件时,发现只有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这样人民法院也可以认定被告人王某有罪和处以刑罚。
[解析]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是我党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46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这项政策的贯彻实施。
10.对剩余刑期在2年以下的罪犯,可以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
11.人民警察作为公务员,受国家委任执行公务,其在法律上的义务是平等的。
这种平等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相同职务、相同警种的警察履行相同的义务;
第二,国家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对人民警察的公务行为实行监督,对任何警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解析]人民警察作为公务员,受国家委任执行公务,其在法律上的义务是平等的。
第一,无论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警种是否相同,都要履行法律所设定的人民警察叉务;
第二,国家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厦其他机关对人民警察的公务行为实行监督,对任何警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12.把公安机关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并发挥其职能作用,也是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13.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
[解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1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不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这主要是对人民警察工作纪律方面的要求。
[解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主要是对人民警察组织纪律方面的要求。
15.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应起的效能和作用。
[解析]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与作用。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作用与效能。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作用与效能。
故本题说法是正确的。
16.处罚也是一种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处罚促使违法者翻然醒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所以要寓处罚于教育的全过程。
处罚也是一种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处罚促使违法者翻然醒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所以要寓教育于处罚的全过程。
17.公安机关要协同有关方面,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这些违法犯罪者,使他们认罪伏法,弃旧图新,重新做人。
18.警察具有武装性质,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19.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0.治安管理处罚追究时效中的“公安机关发现”指的是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追究时效中的“公安机关发现”指的是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1.公安工作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主要是教育。
这不仅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的,就是在对犯罪分子实施打击的同时,也要进行教育,亦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22.群众路线是我党和我国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
23.某公安局督察人员在对其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进行现场督察时,发现个别执警民警不按规定着装。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督察人员有权对此予以当场纠正。
24.负责管制执行的机关是政府基层组织。
[解析]根据《刑法》第38条第3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5.在任何情况下,侦查人员在执行搜查时都应该出示搜查证。
26.2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合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
27.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被告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工作。
[解析]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工作。
28.公安工作具有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特点。
29.违法犯罪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解析]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30.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的,在给予赔偿的同时,还应当按照适当的价值,以赔偿金的方法给予赔偿。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1.过罚相当原则既是设定处罚的原则,又是实施处罚的原则。
32.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33.劳动教养,是指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且屡教不改,而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式。
34.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司法行为。
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35.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
36.对于高度分散、隐藏的、又不断衍生的犯罪分子,不宜采用“大兵团作战”,而易分散地对案件各个侦破,将犯罪分子逐个制服。
37.公安机关担负着无期徒刑执行、有期徒刑执行、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管制执行、拘役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驱逐出境执行等多项刑罚执行工作。
[解析]执行,是法定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主要负责以下刑罚的执行:
(1)短期有期徒刑执行。
对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
(2)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3)驱逐出境执行。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8.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但不包括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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