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奖惩办法修订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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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按参加考核的教师人数的5%、10%和15%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原则上上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在校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中产生。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课题研究成果
凡经县级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立项,每年拨出10000元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奖励,具体考核标准由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实际制定。
校级立项课题由教科室进行考核,年终经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核完成了阶段任务,达到了研究目的的课题,每个课题按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凡课题研究成果经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授奖,每项按一、二、三等奖国家10000、8000、5000元,省5000、4000、3000元,市3000、2500、2000元,县级2000、1500、1000元,校1000、800、500元给予奖励,非教育科研单位授奖依据授奖单位和级别实际对待。
未经授奖,但经过各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专家组鉴定结题的课题,每项按国家级5000、省级3000、市级2000、县级1000、校级500给予奖励。
4、教改实验成果
经学校推荐被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电教部门授奖的教改实验成果(不含教师论文评奖),按国家2000、1500、1000元,省1000、800、600元,市500、400、300元,县(校)400、300、200元给予奖励。
5、论文发表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及相关学科类报、期刊(正刊)发表文章,按国家级500元,省级400元,市300元,县200元,校100元给予奖励(增刊或教育主管部门内部刊物折半计算,非正规刊物或其它刊物按县级标准对待);
论文、课件、教案经教育主管部门评为等级奖按国家400、300、200,省300、250、200,市200、150、100,县(校)150、120、100计算,优秀奖按降一个等级计算。
6、专著、教材
教育教学或专业相关专著10000元,其它专著5000元,参加各级教材、学习指导书编写按国家3000元,省级2000元,市级1500元,县级1000元奖励。
教师自行开发的校本教材,经学校教育科研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并能用于实践,每项成果按1000——5000元给与奖励(具体按参加人员多少和实际价值确定)。
7、教学创新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创新活动(含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教学新技术的开发、教学软件开发、校本课程开发等),经有关部门确认具有一定的运用价值或公开推行,每项成果奖励5000元;
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但经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小组认定具有一定的实践运用价值,每项成果奖励2000元。
校本课程开发经学校评审小组通过每项奖励1000元。
8、教学竞赛
经学校推荐(自行参加不在奖励之列)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教学竞赛获奖,讲课按一、二、三等奖国家1000、800、500元,省500、400、300元,市400、300、200元,县(校)300、200、100元给予奖励。
教师专业性职业技能竞赛与教学竞赛同等对待,非专业性教学技能竞赛按教学竞赛折半计算。
9、专题活动
凡在各级培训、教改活动、课题研究、专题讲座等活动中担任主持或主讲,每堂按国家2000元,省1000元,市800元,县500元,校300元给予奖励。
10、专业发展
鼓励教师加强专业提升,凡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与学校专业相关的第二学历等证书,每人给予5000元的奖励;
凡考取与学校专业相关的高级工、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给予每人500—1000元的奖励。
11、其它方面
本办法中未包含的各种成果、项目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议按其实用价值灵活给奖。
(二)惩罚
1、凡学校或教研组举行的各种教科研活动或教改实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津贴50元。
2、凡学校或教研组分配的各项规定性任务未完成者,每项扣津贴50元。
3、凡在校本培训、继续教育、教学能力等考核中不合格者每次扣发津贴100元。
4、凡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该项目奖励并扣发津贴50元。
5、凡学期教育科研考核量化不合格者扣发津贴100元。
三、细则说明
1、同一成果只在某项参与考核或给奖(按最高级别),不重复记算。
2、同一成果若作者为两人及其以上,除课题成果外,其余成果则按人均记算。
3、参加考核评定的论文系指学科知识或教育教学研究为内容的文章,不包括新闻稿件(学校宣传类文章由办公室核实给奖)、文艺作品和一般实用性文章。
刊物级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4、学术著作指具有独立视角和观点,有针对性,有完善的知识体系的学术专著和教育教学著作,合著指2—3人并列署名的著作,3人以上视为参编。
5、课题立项不参加考评,但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的论文著作参加考评。
6、教育科研成果著作的认定限于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电教部门以及科协、社科联),其他民间学术团体不予给奖。
7、学术著作中,本人不属主编、参编但有文章收录,按省级论文对待。
8、论文、案例考核内容包含未发表的自撰成果、经验,以一篇为标准,抄袭他人成果不记分。
但未发表不予奖励。
9、校本课程开发以学校教育科研小组认定的成果为准,成果形式包含课程方案、讲义、校本教材和课件等内容。
10、教学获奖不包括政治荣誉,政治荣誉由办公室给奖。
11、本办法未包含的其它与教育科研相关的事宜,按其具体价值和级别提交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讨论灵活处理,本办法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
1、苍溪职中教师教科研考核量化表
2、苍溪职中教研组考核量化表
3、苍溪职中教育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1:
苍溪职中教师教科研考核量化表
姓名学科 职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容及要求
考评依据
得分
校本教研
(50分)
教研活动
(10分)
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发言,认真听取
每缺一次扣1分,缺三次不记分,被学校推荐到校、县、市、省、国家参加教研交流发言分别以2、3、4、5、6加分
公开课
示范课
每位教师每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课题主研人员每期至少上一节实验课或研究课
完成记满分,未完成不记分,被学校推荐到上级上公开课按校、县、市、省、国家2、3、4、5、6加分
校本听课
中级以上教师每期听课10节,初级教师每期15节,新教师20节
完成记满分,每少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
论文案例
教师每期须交一篇经验论文(案例),一篇反思和一篇课改教案。
每缺一项扣3分,论文在各级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分别按每篇校、县、市、省、国家加1、2、3、4、5分,获奖折半
教学能力
在校本培训、教案检查、教学技能和能力考核中达到合格以上
合格记满分,不合格不记分,经学校推荐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或技能竞赛获奖按校、县、市、省、国2、3、4、5、6加分
教育科研
(30分)
教改创新
(15分)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改实验和教学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教学新技术和新手段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积极开发有实用价值的校本课程和教材
与教改实验相违,或拒不参加酌情扣分;
教改实验成果或教学新技术、新手段每项按实用价值或推广范围加3—10分。
专著出版加5分,参加上级教材、指导书编写按每项县、市、省、国家加2—6分;
校本课程或教材加3分。
课题研究
积极参加学校或教研组课题研究,积极申报校本课题研究,按质按量完成研究任务并有相应成果
无课题或未开展相关研究活动不记分,不按要求开展或规定性任务未完成酌情扣分,课题主研人员可加1—3分,课题研究成果获相关部门鉴定或获奖按每项加2—6分。
专业发展
(20分)
校本培训
积极参加业务自学和学
校组织的各种教师培训
达到规定要求记满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在各种培训中被评为优秀的加3—5分
终身学习
鼓励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和考取各种资格证书;
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按照规定学时完成继教内容记满分,未达到规定学时不记分;
凡取得研究生、第二学历加10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合计
100分
说明:
本量化标准分为100分,奖励和减扣无上下限,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
附2:
苍溪职中教研组考核量化表
教研组
听评课
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组内教师开展公开课、示范课并开展评课活动
未开展相关活动不记分,未完成根据教师完成情况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集体备课
每周组织教师进行一次集体备课,积极指导教师备课和书写教案
未开展不记分,少一次扣1分,凡教案检查不合格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专题研讨
每学月组织教师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会
未开展不记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教改活动
积极创新本组教研教改活动,每期至少一次
无相关活动不记分,多开展一次加2分
积极组织本组教师撰写论文和案例
未完成或未达标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教学创新
积极组织本组参与教学新技术、新手段开发,开发有实用价值的校本课程或教材
无相关成果不计分,成果获县以上奖励或认定每人次加2分,经校科研成果评审认定每人次加1分
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每学年本组至少有一个校本课题
未完成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课题获奖按校、县、市、省、国加2—6分
教师培训
积极组织本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新教师培训
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继续教育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
育学习和考核
凡继续教育不合格每人次扣2分
附3:
教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为规范学校教科研管理,促进学校教科研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苍溪县教育科研组织管理办法》和《苍溪职中教育科研运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科研成果认定范围
1、课题研究成果:
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电教部门及科协等教育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经相关单位组织鉴定的终结性成果或阶段成果。
校级课题成果须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教改实验成果:
是指经学校推荐,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或授奖的教育教学成果,包含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性的系统教学经验、教学理论、教案和课件等成果。
3、教育科研论文:
是指教师个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及相关学科类报(刊)发表的文章。
教育主管部门、科研部门内部刊物发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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