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及启示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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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企业的管理应采用市场最佳通行惯例,即有效的公司化治理结构。
在上述国有企业管理政策框架下,经过评估,澳大利亚政府对其国有企业实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改组。
影响政府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决策的主要因素,是企业职工的就业保障和企业的债务处理。
在妥善解决职工安置和债务问题后,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依照法律进行。
通过议会立法的形式,确定企业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对于政府认为必须交由市场充分竞争的企业,一般采取挂牌招标出售国有企业股权或国有企业股份上市的做法。
如Telstra原是澳大利亚的第一大国有电信企业,在固网方面占绝对主导地位(市场份额占90%),也是第一大移动运营商(市场份额占44.6%)。
澳大利亚1997年7月新《电信法》实施后,电信市场全面开放,运营商的外资控股比例不受限制。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公众出售了Telstr三分之一的股份,同时在澳洲本地、新西兰和纽约三地上市。
1999年政府又出售了16.6%的股份,2006年出售了全部股份,使其彻底成为上市的私营公司。
与国有电信企业重组改革一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所属的国有机场、国有铁路、运输企业以及联邦银行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均经历了完全国有到股权结构多元化的改革。
随着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重组改革进程,联邦政府至今只保留了少数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分别分布在国防装备制造、国民医疗保险、铁路及铁轨设施、军宅营房管理、卫生检验检疫、国家法律服务以及邮政等七个行业。
与联邦相比,各州目前仍然保留了不少州属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公共交通、电力燃气供应、城市公用等方面。
这些国有企业之所以存在,唯一目的是为国民提供低价优质服务。
(二)澳大利亚现行国有企业监管模式
从1997年改革至今,澳大利亚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日臻成熟,运转高效。
在《联邦政府企业治理结构》(1997)和《联邦机构和公司法》(1997)两份法律文件确立的国有企业总体治理框架下,澳大利亚建立了以财政部为出资人管理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
财政部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由财政部部长与其他部(如电讯委员会)部长共同履行股东责任,主要职责是:
为国有企业设定目标并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控制,任命国有企业董事会,评价并向议会报告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对国有企业收益进行分配。
1、国有企业董事会。
无论是否规范的企业法人,所有澳大利亚的国有企业都设有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一般都由财政部部长会同其他部长决定,由总理批准后生效。
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战略和进行日常管理,负责任命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并监督其业绩,有权聘用员工、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决定人员聘任合同条款。
董事会成员和首席执行官年薪计算方法,由完全独立的澳大利亚薪酬委员会决定。
董事会每年由内部或外部人员进行一次业绩评估,至少每年向财政部部长报告一次企业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财政部部长有权依据董事会业绩决定是否重新任命董事会。
2、为国有企业设定明确的业绩目标。
政府给每一个国有企业设定的最终目标,是让其能以世界最佳的管理办法进行经营,即高效运营,产品定价合理。
至少不低于市场同类企业的资金回报。
国有企业要制定合理的经营发展计划,包括企业目标、经营战略、财务目标及非财务目标等内容,报呈财政部部长和其他有关部长审核,经两部部长讨论通过后生效。
同时,具有社会服务职责的国有企业,也必须就其社会服务职责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政府评价和判断国有企业是否完成其经营目标,不仅看财务盈利指标,还要结合对环境影响指标、社区影响指标以及社会责任指标做综合评判。
3、国有企业的收益分配。
澳大利亚国有企业收益的分配由财政部负责。
澳大利亚并未建立单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由财政部每年制定国有企业的资本收入预算,包涵在年度财政预算之内。
财政部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目标,区别不同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决定每个国有企业的收益分配办法。
国有企业收益分配,主要依据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本支出目标确定,即决定国有企业收益分配的两大要素,一是企业发展目标,二是股东投资回报。
近年来,澳大利亚国有企业收益分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企业税后净利润的60%,并且全部作为政府财政预算收入。
二、澳大利亚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截止2005年,大约有130万家私营小企业,占全部私营企业的96%,私营小企业共雇佣员工372万人,占全部私营经济部门员工总数的50%。
过去十几年,澳大利亚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具有高度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小企业则是澳大利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
中小企业在澳大利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可归纳为:
一是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和反垄断;
二是有利于充分就业;
三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四是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平衡和落后地区问题;
五是有利于经济调整。
扶持中小企业就是扶持未来。
因此,近年来,澳大利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
1、成立专门的协调管理服务机构,提供便捷公平的服务
澳大利亚工业旅游和资源部具体负责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资金、促进投资等政策,下设的创新工业发展部负责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及创新计划。
此外,联邦农业、渔业和林业部以及联邦就业关系部,都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部门。
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也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
如澳大利亚经济总量最大的维多利亚州,政府工业发展部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司,负责制定支持本州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此外,澳大利亚各级政府还设立了专职的小企业现场顾问官,主要负责协助小企业获取联邦、州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项目信息,也为当地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例如涉及小企业的相关的规章制度咨询等等。
该项服务遍及澳大利亚,特别是边远地区,有50多个小企业现场顾问为小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2、提供资金支持小企业成长发展
(1)小企业援助计划。
为促进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澳大利亚工业旅游与资源部实施了小企业援助计划,主要资助以下活动:
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项目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建立小企业孵化器以及为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技能拓展和培训服务的项目。
该计划包括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小企业发展计划。
自2002年以来,政府已经连续4年投入资金资助那些为小企业提供技能拓展和辅导服务的组织,以帮助小企业主和管理者增强商业技能,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小企业的潜在和持续成长能力。
辅导内容涵盖市场营销、财务和风险管理、商业计划编制以及电子商务等诸多领域。
小企业发展计划对于单个项目的资助标准并无明确数额限制。
通常情况下,该计划的当期资助金额一般在5000澳元到20万澳元(货物和服务税不计在内)之间,平均保持在5万澳元水平。
所有项目的资助期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并且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完成。
同时,要求小企业发展计划项目在资助期结束之后,仍能够通过自筹资金继续发展。
二是小企业孵化器计划。
该计划实施时间为2005到2008年,由澳大利亚联邦财政给予支持。
主要通过投资建立配套的培育设施,协助小企业的创建和成长,并引导它们盈利。
这些配套条件主要包括为这些企业提供办公地点、咨询、服务等一系列软硬件支持,资助范围涵盖孵化器各个阶段的相关活动。
(2)新型农业小企业发展计划。
由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管理,主要为创新型农业综合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商业培训,提高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商业化率。
(3)就业激励计划。
由澳大利亚就业、工作场所关系部负责实施,支持对象和内容是对失业青年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协助他们寻找就业机会,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并提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津贴补助。
3、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培训
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和企业充分意识到职业培训对支撑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性,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1996年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和行业陆续出台了《国家技能短缺战略》、《国家学徒制度、培训和技能认证新方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立了完善的、高质量的、全国认可的国家职业培训制度,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发展职业培训机构,提供企业发展所需各项熟练职业技能。
2002年,澳大利亚政府推出总计8.37亿澳元预算的一揽子措施支持职业培训,主要用于:
为年龄在25岁以上、未接受12年基础教育或者同等学历水平的人提供面值为3000澳元的工业技能(学习)代金券,用于基本教育课程培训;
资助年龄在30岁以上的中年人从事学徒学习,为学徒提供500澳元商业技能(学习)代金券;
支付学徒接受经过认证的小型商业技能培训费用;
资助更多的企业员工到大学学习并为员工学习更高级的技能提供奖励政策。
对安排员工进修电力、燃气、采矿、石油钻井、汽车和航空工程的企业,每安排一名员工进修可得到4000澳元的奖励。
4、给中小企业一定的税费优惠
从2001年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规定中小企业所得税由36%降到30%,有些州政府还下调了中小企业工资总额调节税,规定中小企业不交工资所得税。
同时,税收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灵活的措施,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政府还降低了其为员工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
5、给予偏远地区的中小企业特殊的税收优惠
考虑到与大城市隔离而导致商业和生活成本增加等因素,澳大利亚税收制度允许对边远地区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澳大利亚税法规定,边远地区系指距离具有1.4万人口的城镇中心至少40公里远,或距离具有13万人口的城区中心至少100公里远的地区。
(1)减免附加利益税。
根据规定,企业按其支付给雇员及其亲属的非现金利益总值的48.5%缴纳附加利益税。
但对于边远地区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参照其提供给雇员的房屋附加利益(包括与房屋有关的利益,如电、煤气和其它居民燃料等)以及假日旅游利益,对企业免征房屋附加利益税。
(2)所得税减免措施。
即对边远地区中小企业员工给予一定程度的所得税减让,以对其面临的恶劣气候条件、与大城市的隔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等方面给予补偿,对员工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最大幅度可达每月1173澳元。
6、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出口
澳大利联邦贸易委员会是负责企业贸易出口的机构,实施了两项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对外出口,开展国际化经营。
(1)对中小企业出口给予补助
2001年,澳大利亚通过了《出口企业补助法》。
澳大利亚联邦贸易委员会据此实施了“企业出口资助计划”,每年提供1.5亿澳元预算,用于直接资助中小企业产品出口。
该计划规定,凡是年营业额不足1亿元的中小企业,对用于产品出口的境外差旅费、市场营销及产品推广费、邀请境外贸易伙伴了解产品以及产品使用培训费用,经贸易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给予15%到50%不等的补助。
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最多可以连续扶持9年。
2001年以来,共有2500多个中小企业获得了平均为4000澳元的出口资助。
(2)建设出口促进服务平台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每年投入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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