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处罚条例表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5793810
- 上传时间:2022-11-16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6.81KB
规章制度处罚条例表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规章制度处罚条例表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章制度处罚条例表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不服从指挥、安排、语言不恭、顶撞管理人员及工作失误拒不改正者,记
小过1次。
13、上班时间会客,以5分钟为限,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违反者记
警告1次。
14、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者,散布流言等损害公司形象者,记小过
1次。
15、接待顾客不够热情未使用tcs礼议,每项记警告1次。
16、与客人无理争辩,甚至嘲讽、谩骂、吵架,记大过1次。
17、工作不认真,报表漏填,疏忽造成失误,记警告1次,(如因此产生客怨
则加倍处罚,所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过失人承担)
18、上班串岗,上下班时未着装打卡,记警告1次。
19、不得在岗位,含卫生间,更衣室抽烟,不准酒后上岗,违者警
告2次。
20、执行工作中不准会客,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
(限5分钟
以内)违者
21、勿在同事或顾客面前谈论他人是非,违者警告1次。
22、临下班时,有顾客进店不得下班,违者警告1次。
23、工作未尽职或分配其工作未落实和未按时完成而影响公司效益者,记警告
24、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弹烟灰,扔烟头,记警告1次。
25、用餐未依规定并乱丢残渣,餐盒随意弃置,吃完饭未清理者,记警告1次。
26、个人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记警告1次。
27、私人利用公司,擅自拍照、化妆、洗照片及将公司业务转入他人他店除扣
原业务金额并记大过1次。
28、客人用餐,由前台安排轮流买餐,不得浪费,购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29、同仁应彼此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不得有谩骂、诋毁、动粗或对公司、经
理及主管有不礼貌之行为违者记小过1次。
30、上班时间应力求尽善尽美,尽职负责,不得假公办私,违者警告1次。
31、公司上下统一优惠政策(特殊情况由主管批准)违者警告1次
32、上班时间赌博、喝酒记大过1次。
(因公应酬除外)
33、未经主管同意,不得使用电锅、电茶壶、电热水器等违者记小过1次。
34、未经主管同意,私接电源,影响公共安全者记小过1次。
35、员工不得更改个人的任务,人事记录违者小过1次。
36、耽误客人到期、按期取件(包括照片、相册、样片、看样、光盘、化妆时间、礼服、花车、摄影等)每项记警告1次
37、除特殊原因经主管批准外,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睡觉,违者记警告1次。
38、老门市在有空时,未协助新门市接单者,记警告1次。
39、代他人打卡和被打卡者,记大过1次。
40、与顾客和员工发生斗殴事件,不论对错,记大过1次。
41、前台因帐务不清,少款、丢款自己赔偿。
42、损坏丢失公司物品按原价赔偿并记警告1次。
43、凡是贪污公司现金、财物或盗窃他人财物,除金额退还并开除外,一律交
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4、如因没能达到公司要求或明知故犯,带情绪工作者,主管有权责其回家反
省,工资不发,扣全勤。
45、下班未关闭电源其部门,记警告2次。
警告1次扣罚5元,累计3次警告为1小过,扣罚20元累计3小过为1大过,扣罚100元
累计2大过在职查看,当月满3大过免职除名
嘉奖1次奖励5元,累计3次嘉奖为1小功,奖励15元累计3次小功为1大功,奖励60元
当月满3大功者报请公司给予特别奖励
注:
(财务结算)
1.每月罚款总金额扣除奖励总金额后其余拨入员工福利委员会。
2.员工福利委员会之各执行委员由员工大会选举产生。
3.每周收支由委员会公告。
篇二:
公司奖惩制度最佳范本(附表格)】
中法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对本公司发展及社会公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也为严肃纪律,对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员工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表扬;
2.嘉奖;
3.记功;
4.记大功。
除上述奖励外,还包括经济奖励:
奖品、有薪假期、奖金、加薪。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惩处分为下述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解雇(辞退)。
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追加相应经济处罚:
赔偿、扣发奖金或工资、降薪。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表扬:
1.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有节约意识,能自发主动地为公司节省水、电、耗材等资源。
3.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乐于帮助同事或他人。
4.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嘉奖和现金奖励50-100元: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工作努力,表现突出,有明显工作业绩。
5.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者。
6.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功和现金奖励100-300元:
1.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2.对舞弊和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检举或防止,减少避免公司损失者。
3.管理、技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4.发现公司重大问题,能有效提出方案经采用效果明显者。
5.对职责之外的事件处理恰当,或对潜在危险及时报告,及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大功和现金奖励
500-1000元: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3.维护公司利益并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及时抢救并挽回公司重要财物损失者。
5.对公司制度、管理、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成果显著者。
6.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表现的类同行为。
第八条获得第六、七条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享有以下待遇: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
4.增加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200元。
第九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和提供材料,填写《奖励申报单》,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扣除奖金20元:
1.因过失发生工作上的错误,情节轻微者。
2.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导致客户投诉者。
3.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轻微,未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工作时间喧哗、打闹、睡觉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事情者。
6.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7.人为损坏公司设备及物品,情节轻微者。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记过处分并扣除工资奖金100元: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警告行为后,经劝告态度恶劣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6.工作出现失误者。
7.发现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后果严重,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工资奖金200—500元: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2.因保管不当或疏忽丢失公司资料或财物,情节严重者。
3.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4.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5.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予以解雇(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者。
2.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偷窃公司资料者。
4.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利益损失者。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
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6.仿照公司领导签字或恶意篡改公司文件者。
7.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损者。
9.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者。
10.参与非法组织者。
11.有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者。
12.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上述行为(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条)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外,须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并取消下一年度增加工资。
公司保留对员工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员工的惩处由各部门领导提供材料和填写《惩处申报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给予员工惩处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
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七条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提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向间
接上级领导申诉。
受理复议或申诉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第十八条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雇(辞退)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凡按本制度第十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规章制度 处罚 条例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