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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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
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 业》。
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
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
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的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
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
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反映了我国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本标准用于中国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评估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的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
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 育的标准与要求。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医学毕业生的质量是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
毕业生作为一名医学从业人员,必须有能力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必须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这取决于医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和对科学方法的掌握。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2.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人道主义精神;
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
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
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4.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5.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6.尊重患者的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7.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该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8.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9.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患者和医者自身的权益。
10.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应考虑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11.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12.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二、知识目标 1.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2.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3.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4.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 治原则。
5.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6.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
7.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8.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9.掌握中国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
10.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三、技能目标 1.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
2.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3.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注释】 ?
服务职能包括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临床服务、学生指导、行政管理及其他 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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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的认可应通过奖励、晋升或酬金来实现。
师资交流应包括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域间以及校际、国际交流, 特别强调医学院内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教师间的沟通、交流。
六、教育资源 教育预算与资源配置 1.医学院校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
教育经费投入应逐年增加,教学经费投入必须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
2.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教育预算和资源配置的责任与权利,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注释】 ?
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其中教学经费及其 所占学校当年会计决算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教育经费预算视各医学院校或区域的预算惯例而定。
鉴于医学教育成本 较高,医学院校生均拨款额度标准应高于其他学科。
基础设施 1.医学院校必须有足够的基础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对基础设施定 期进行更新及添加,确保教育计划得以完成。
2.使用先进科学仪器装备实验室,保证医学实验教学、技能训练的完成。
基础设施应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基础实验 室和实验设备、临床示教室、临床模拟技能实验室及设备、教学考核设施、图书馆、信息技术设施和因特网接入、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公寓等。
临床教学基地 1.医学院校必须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达到1︰1。
2.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体系与协调机制,确保有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以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3.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建立良好而稳定的业务关系,为全科医学和公共卫生的教学提供稳定的基地。
5.临床教学基地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临床教学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档案,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临床能力考试的管理。
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病床数必须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临床教学基地按与医学院的关系及所承担的任务,基本上可以分为附属 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类。
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作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
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
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部分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
有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
有1届以上的毕业生证明该医院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
图书及信息服务 医学院校必须拥有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使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能有效地用于教学,使师生能够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自学,获得信息,治疗、管理患者及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专家 1.医学院校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教育的决策、教育计划的制订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2.建立与教育专家联系的有效途径,能证实在师资培养和医学教育中发挥教育专家的作用。
教育专家是医学院校研究医学教育问题、过程和实践的专门人才,包括 具有医学教育研究经历的教师、管理专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 家等。
教育专家可学校的某一教育单位提供,也可以从其他高校或机构聘请。
教育交流 1.医学院校可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及学分互认机制。
2.必须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
学分互认机制可通过医学院校之间认可课程来实现。
七、教育评价 教育评价机制 1.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以确保课程计划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教育评价必须覆盖各个教学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状况的检测。
教师和学生的反馈 医学院校必须确定相应机构,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反馈意见,以获得有效的教学管理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利益方的参与 1.医学院校的教育评价必须有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参与。
2.教学评价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并考虑他们对教育计划提出的改进意见,让他们获知教育评价的结果。
毕业生质量 1.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从医学毕业生工作环境中搜集改进教育质量的反馈信息。
2.必须将毕业生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及就业情况等有关信息作为调整教育计划和改进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八、科学研究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1.医学院校必须明确科学研究是学校的主要功能之一,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2.必须为教师提供基本的科学研究条件,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倡创新和批判性思维,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3.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及科学精神。
4.必须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教师科研
医学院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承担相应的科研项目,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包括国家级,省部级以及校级科研项目与 成果、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
学生科研 1.医学院校必须将科学研究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学生创造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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