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外观检验标准新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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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
制造部
研发中心
质量部
售后服务部
工艺部
产品管理部
采购部
生管部
N/A
说明:
版本升级时,请填写详细变更记录。
1.目的:
规定公司产品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指导产品的生产、总装及产品结构件的验收,外购件、外加工件的验收及指导。
3.定义: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确定
表面等级定义
产品表面等级
定义
A级表面
在最终使用状态下,客户经常能够看到的表面为A级面。
举例:
1)机箱的前面。
B级表面
在不移动产品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够看到的表面为B级面。
1)机箱侧面和后面。
C级表面
客户在移动或打开产品后,才可以看到的面为C级面。
1)机箱底面。
表面等级的划分是针对产品的外观表面。
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
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4.检验条件
4.1.光源要求
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40W的日光灯。
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
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的直线距离为500mm(图1)。
要求在手电筒光照下检验柜体内部(箱内)。
光源要求示意图
4.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员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
~90°
角进行检验(图2),要求检验员的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1.0。
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被检查表面与人眼视线的关系
4.3.外观表面大小划分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分为小、中、大、超大四种,分类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按面积大小分类,一种是按最大外形尺寸分类。
按照两种不同的分类原则,得到的表面类别不一致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比如某一表面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小”,按照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中”,则该表面为“中”。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具体见表2。
当缺陷所在面的尺寸超过表2中对应的最大一类“超大”时,则将该面划分为若干个“超大”面或其它大小的面处理,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划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划分。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类别划分标准
产品外观表面
大小类别
机柜类产品外观表面划分标准
按面积
按最大外形尺寸
小
检测面积≤6400mm2
最大尺寸≤300mm
中
6400<检测面积≤48600mm2
300<最大尺寸≤600mm
大
48600<检测面积≤97200mm2
600<最大尺寸≤1000mm
超大
97200<检测面积≤360000mm2
1000<最大尺寸≤1500mm
5.判定总则
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部件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性或者影响功能,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应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2)本规范缺陷允收表规定的是在结构件表面直径100mm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如某一缺陷特征超出
此规定面积,则不合格;
如果同一个表面的缺陷间距>
100mm,则按另一个区域计算。
3)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
定的缺陷数量N。
4)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
对于可累积计算
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对
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5)如果设计造成了外观标准允收表中某一项目数值,则:
a、图纸标注有公差要求时,以图纸公差允收。
b、图纸未标注公差要求时,在本标准缺陷允收值基础上增加设计基准尺寸值作为最终管控界线允收。
6)本标准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等的单位都是mm,面积的单位是mm2。
7)缺陷允收表中的符号,如果没有特指,其含义如下:
N:
代表缺陷数量;
L:
代表缺陷长度;
W:
代表缺陷宽度;
H:
代表缺陷高度或深度;
D:
代表缺陷直径;
S:
代表缺陷面积。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3所示:
6.喷涂件外观标准
6.1.缺陷定义
表1喷涂件缺陷定义表
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浅划痕
目测不明显或手触摸无凹凸感或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都属于浅划痕。
深划痕
目测明显或手触摸有凹凸感或伤及材料基材(本体)的伤痕都属于深划痕。
凹陷
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在零件表面形成的局部凹陷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凸起
表面局部凸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凸起材料与零件表面材料相同。
颗粒属于凸起的一种。
异物
由于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在零件表面形成与零件表面不同材质的不可去除物质,如砂粒、铁屑等。
污迹
由于不干净导致表面有可以擦拭掉的脏污,如灰尘、油污等。
流痕
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桔皮
喷涂表面因基材表面质量,喷涂粉末沉降等导致漆膜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起泡
喷涂表面有凸起(气泡造成),用力压破后出现表面凹陷或露底。
露底/针孔/掉漆
露出喷涂层下面基体材料颜色的缺陷。
挂具印
喷涂过程中采用工装定位而遗留的局部表面没有喷涂层的现象。
模具印
在用模具加工零件的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位置和大小相类似的痕迹。
修补
因膜层损坏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毛刺/边
喷涂区域边缘由于保护胶纸等撕掉后留下的毛刺。
色差
同一零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零件表面颜色与色板不一致。
异色点
与零件外表颜色不同的点状杂色。
6.2.缺陷允收标准
表2一般喷涂件缺陷允收表
A级表面
B级表面
C级表面
L≤3,W≤0.2,N≤1
L≤10,W≤0.5,N≤2
不限制
不允许
允许,但不伤及基材且L<
10mm,w<
0.2,N<
2
S≤0.5,H≤0.5,N≤1
S≤1.5,H≤0.5,N≤2
S≤10,H≤0.5,N不限制
S≤1.5,H≤0.5,N≤1
S≤0.2,H≤0.5,N≤1
允许边角处S≤50
掉漆:
w小于板厚;
露底、针孔不限制
挂具印(注1)
S≤5
不刮手
塑胶喷涂件上不允许。
其他喷涂件允许拐角或边缘处线状补漆,且L≤2,W≤0.2,N≤2,修补不允许引入色差缺陷。
L≤10,W≤0.5,N≤2
或S≤3,N≤2,修补不允许引入明显色差缺陷。
L≤50,W≤0.5,N≤2
或S≤50,N≤1,,修补不允许引入明显色差缺陷。
溢漆
注释:
1)挂具吊挂位置应按照C、B、A级面的优先顺序选择,最好吊挂在C级表面。
如果零件只有A级表面,则应尽量把挂具印留在边角位置,并控制其大小。
对于处于A级面和B级面的挂具印必须进行修补处理,并按其所在等级面修补要求管控。
2)分色喷涂美工缝区域喷涂溢漆允收标准如图6所示,分色喷涂美工缝区域溢漆在1面区不管控,在2面区允许限度溢漆,限度参照签样件,3面区不允许有溢漆。
7.钣金件外观标准
7.1.预镀钣金件
7.1.1缺陷定义
表3预镀钣金件缺陷定义表
镀层起泡
镀层起泡、剥落,露出金属底色。
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起,手摸会刮手。
因表面损坏而用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所作的局部遮盖,防止切边或点焊等部位生锈,修补要均匀,区域外形要规则。
焊点/焊痕
焊接加工形成的焊痕或焊点背面轻微的凹凸、打磨痕迹。
材料基材(本体):
材料表面膜层所覆盖的部分。
如耐指纹电镀锌板的基材是除去表面耐指纹膜、铬酸钝化膜、镀锌层三层膜后余下的部分。
7.1.2缺陷允收标准
表4预镀钣金件缺陷允收表
不涉及
S≤2,N≤2
氧化/生锈
不允许(切边要求见表11)
手指印
允许修补,修补区域必须限制在焊点周围5mm范围内。
表5预镀钣金零件切边生锈缺陷允收表
切边位置
无导电要求的
有导电要求的
外观面(注1)
允许有轻微点状锈蚀,不允许有连续块状锈蚀,且锈蚀<
切断面面积的25%,不能延伸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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