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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区域概况7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7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9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9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9
第三节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9
第四节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11
第五节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12
第六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2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4
第一节规划目标调整14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
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19
第六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22
第一节交通水利项目22
第二节文化旅游项目22
第三节其他类型项目22
第七章土地整治安排23
第一节土地整治总体目标23
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23
第八章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25
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5
第二节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6
第三节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7
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27
第九章保障措施30
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律制度30
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30
第三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32
第四节丰富规划实施的社会手段33
第五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水平34
附表36
附表1李楼乡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36
附表2李楼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7
附表3李楼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38
附表4李楼乡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38
附表5李楼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9
前言
《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9月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十三五”时期龙子湖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李楼乡发展形势发生了变化,用地需求增大,《规划》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李楼乡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李楼乡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及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各行各业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
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除因城镇村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助推全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三节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文件通知
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1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2.《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四、相关规划
1.《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蚌埠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3.《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4.《龙子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龙子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龙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7.其他相关规划。
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
2005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
2014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李楼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195.59公顷。
第二章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第一节区域概况
李楼乡位于蚌埠市东南部,北与长淮卫镇相邻,南与滁州市接壤,西至风景秀丽的龙子湖公园,三面环山,一面临水。
李楼乡交通优势明显,蚌五高速、京沪高速铁路纵穿全境,李楼乡设有蚌埠市唯一的高铁站。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底,全镇土地总面积6195.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01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79%;
建设用地面积1728.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9%;
其他土地面积453.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2%。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850.34公顷,园地面积103.75公顷,林地面积515.52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544.68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358.7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69.49公顷;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448.55公顷,自然保留地4.49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1.交通运输用地比重大,交通便捷
李楼乡交通运输用地比重较高。
2014年,李楼乡农村居民点比重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为5.57%,境内交通运输用地相互连接成网络,高于蚌埠市平均水平的3.66%。
2.林地、园地、水域比重较大,且主要分布在建成区周边
李楼乡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周边生态环境良好。
2014年林地、园地、水域用地占李楼乡总面积的17.24%,高于蚌埠市平均水平的13.02%。
三、土地利用问题
1.耕地流失速度过快、“占补平衡”任务难以落实
随着李楼乡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大量耕地被占,且辖区面积较小,补充耕地潜力不大。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李楼乡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导致的耕地减少较多,补充耕地面积较少。
2.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李楼乡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李楼乡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
2014年底,李楼乡实有耕地面积2850.34公顷,比2020年耕保有量目标(2596.23公顷)多254.11公顷,耕地保护情况较好。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李楼乡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作,并建立耕地养护机制,较好得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
但是随着“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将有大量耕地被建设占用,未来李楼乡的耕地保护形势将异常严峻。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2014年底,李楼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446.71公顷,完成了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39.20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李楼乡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要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保护成效明显。
第三节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40.34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912.54公顷。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李楼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28.22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随着城镇村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加之凤李路改扩建工程、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黄山大道东延、白石山佛教文化园等重大基础设施即将开工建设,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布局已无法满足李楼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到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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