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信访工作规章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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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案件检查工作程序
一、涉案材料的受理程序
1、受理材料的接受。
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
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
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
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
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
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
需要核实的内容;
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
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
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
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
组织调查组;
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
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
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
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
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二要鉴别证据。
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
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
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五要撰写调查报告;
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
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
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
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
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
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
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
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案件审理程序
一、指定承办人
对情节简单的案件,可由一人承办,一般案件应由二人承办,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上以上的审议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办。
二、明确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审理案件,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
审理过程中遇有问题要及时提出,提请研究解决。
审理结束后,要提出审理意见。
三、全面认真地进行审理
包括对案卷材料的审理;
对错误事实的审理;
对错误性质的审理;
对处理意见或处分决定的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与受处分人员谈话
案件经过审理,在提交支行党组讨论之前,一般应派人与犯错人员谈话,特别是给予违纪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本人对调查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犯错误人员谈话。
五、制作有关纪检、监察文书
案件审理承办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般应写出审理报告,提请纪检组长审批。
由本级审批的案件,应立即办理批复手续;
需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察部门审批的案件,应及时办理请求手续。
待批复后,写出处分决定。
再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维护外部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组织本校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禁止》等有关规定。
二、建立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
再监督由乡纪检监察室负责,每半年对被监督人员或岗位进一次调查和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
三、设立再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及时收集整理、调查、处理举报事件,举报事件,由乡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负责调查落实。
四、建立再监督登记簿,及时登记反映再监督情况。
勤政廉政制度
一、每个领导干部必须保证年年出满勤(除病休、特殊事故外)凡有事请假在一天以上,必须报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外出要及时向学校交待。
二、每天上班,遵守办公制度,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工作。
工作上不得推诿、畏难、敷衍。
对外来同志要求办事的,要热情接待,由分管的专人负责,随到随办。
对暂时不能办的事,要当面讲清原因,说明道理。
需研究的特殊情况,要在办公会提出,研究后及时作出答复,在办事过程中,坚持公开原则。
三、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年每人不少于指导性调查书面材料两篇,作出示范。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禁止”等有关规定,严守法纪、秉公尽责,不弄权渎职,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不弄虚作假,不参加政府和上级行不提倡的种种组织或团体。
在工作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贪污受贿。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禁止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信贷担保和变相担保贷款。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严禁在开展活动中,乱收费、乱摊派,严禁在公务和业务的相互交往中,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不准接受礼金、礼品和礼物,无法拒绝的及时交局有关人员登记处理;
凡工作上的来客接待,严格执行来客接待制度,特殊情况报告校长批准后作特殊处理。
六、严禁经商办企业或合伙办企业,不准在各类公司兼任职务,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收入。
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八、建立廉政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和保护。
首问责任制
一、凡外单位人员来访、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则这个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帮助来人回答,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如不属本人的业务范围,应陪同服务对象找到有关职能股室找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离开,不得相互推诿。
三、各处室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解、首问必果。
四、通过实施这一优质文明服务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推进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下设工作办公室和监督评议小组,负责支行行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公开等工作。
2、评议小组。
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成员,负责对政务公开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范围及事项
政务公开根据拟公开事项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分为三个公开层次。
即:
社会公开、系统分开、内部公开。
社会公开
1、工作职责;
2、组织机构、业务管辖范围;
3、对外业务工作程序示意图;
4、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服务承诺;
5、业务咨询电话;
6、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其它事项。
系统公开
1、工作进展情况;
2、贯彻执行的制度、规定、办法等;
3、需向本校公开的其他事项。
内部公开
1、人员的录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职称评聘,重大的人事机构制度改革等;
2、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及费用支出情况;
3、临时工和其它长期用工人员的录用、招聘、辞退、薪酬;
4、内部管理制度;
5、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6、需职工知悉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办理事项。
除国家法律、党纪、政策和劳动保障业务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公开,重点是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以及机关行政事务中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2、办事依据。
对政务公开的事项,均要一并公布该事项的办理依据。
3、办理过程。
凡属政务公开的事项,从问题的提出到事项办理的主要阶段、办理过程及结果都要公开。
4、办事纪律。
办理政务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工作纪律、违规行为和追究制度要一并公开,以保障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社会公开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告、劳动保障机构网点宣传和其他公开宣传方式;
系统公开采取文件、会议、公告、简报等形式。
内部公开以网页、邮件、会议、公开专栏等形式。
以上各种形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并用,也可以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其他必要的辅助形式。
五、政务公开程序
1、申请:
各职能股室和经办机构根据需要申报事项,组织相关资料,填写申报表。
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范围、形式、时间、内容、办理依据、承办股室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审批:
需要进行公开的一般性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和方案,填写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
3、公开:
政务公开一般性事务统一归口办公室。
包括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应督促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
六、监督评议
接受监督评议小组监督,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及时监督政务公开的内容、过程、效果,收集、整理、反馈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七、政务公开要求
1、政务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应遵循广泛性、普遍性、真实性、时效性的原则。
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制度,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在规定允许的前提下都必须公开。
政务公开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切忌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2、责任追究。
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该公开而未公开,或不按规定范围、程序公开,以及擅自公开涉密事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情节轻微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
1、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细心倾听来访者陈述,恰当处理上访者提出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来访秩序。
2、及时拆收检举、控告和申诉信件,并做好阅信登记。
重要信件及时送领导阅批。
3、认真查办所管辖范围的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按期按质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4、对直查信访件和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结果件,要认真进行调查,并经领导批准后立卷当档。
5、立卷归档材料按照业务类和文书类装订,并符合案卷质量要求。
6、根据报表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并统计好信访举报情况和查办情况。
二、请示报告
1、凡涉及本级党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大问题应及时转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2、对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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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 以及 信访工作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