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河南省高二语文月月考试题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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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知之成。
圣学只一个功夫。
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实际上,知和行是融在一起的,每个人关注的东西和每个人的兴奋点、喜好是连在一起的,这不完全是知的问题,这包含了每个人自身的感受偏向在里面。
所以,知里面就有行,行就包含了知。
平时做工作时,越是熟悉的工作,就越喜欢做。
越是不熟悉的工作,就越不愿意做,甚至害怕去做,也是这个道理。
简言之,一个人的行动当中包含着他本身的知识,知行是一体的。
这里面有一个真知与假知、真行与假行的问题。
知行合一、知行一体指的都是真知真行。
“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
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
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王阳明的弟子王龙溪曾阐发王阳明的思想,他讲:
“天下只有个知,不行不足谓之知。
知行有本体有工夫,如眼见得是知,然已是见了,即是行。
耳闻得是知,然已是闻了,即是行。
知非见解之谓,行非履蹈之谓,只从一念上取证,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常人可能认为,想对父母孝,就要了解到底什么时候要让父母暖和一点,什么时候让父母凉快一点,这都是知识,都需要学习。
而王阳明则认为,若一个人真的想孝,并不需要专门学习,在实践的过程中,自然会学会。
所以,这里面存在一个真知真行的问题。
王阳明主张凡事不能仅仅停留在语言上,一定要有生命的感受。
知识是外在的、零散的、碎片化的,可最后落实在生活中是整合为一体的。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要把外在的知识,经过自身生命的整合、认可,把它展现出来,这个生命的整合和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功夫的过程。
日常生活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有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为我们安排好了,但我们还是总感觉此人不诚,这个不诚可能就表现在某种言谈中、某种态度上。
在整个过程中,那个做事情的人的精神的呈现就是知行的功夫,这个知行的功夫是在生命中经过整体性的熔铸后表达出来的。
(摘自《光明日报》2017年9月10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王阳明认为的“知行一体”指的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因为后世的学者会分成两个部分研究他的学说,即“知是知,行是行”,所以才有合一并进之说。
B.知行一体指的都是真知真行,辨别真知与假知,真行与假行的现象是知行合一实践中最重要的问题。
C.王阳明理论中“知行工夫本不可费”,“行是知的功夫"
两句里“工夫”与“功夫”的意思都是“工力、素养”。
D.王阳明主张凡事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一定要有生命的感受,并且在感受生命的过程中,行显得尤为重要。
2.下列对原文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第一段以“平时做工作的感受”等为例,论证了一个人的行动当中包含着他本身的知识,知行是一体的。
B.王阳明用“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这些生活中活泼生动的事例,论证了“知行一体指的是真知真行”。
C.文章用“常人认为,孝顺父母,自己就要学习如何在适当的时候让父母驱寒保暖的知识”的事例,告诉人们这就是知行合一。
D.文章第三段末尾用日常生活中“这个”人与事为例来论证每个人都要把外在的知识,经过自身生命的整合、认可,把它展现出来。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王阳明之前,知与行只是人们行为思考的两个方式,王阳明将知与行由简单的人的行为的两个部分,合一上升到一个本体概念。
B.“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与“知之其切笃定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这两个主张的实质并不一样。
C.讲好王阳明的学说,既需要读王阳明的书,也需要读孔子、孟子、朱熹的书,进而形成自己的认知,这个过程就是知行合一。
D.人的知行功夫是在生命中经过整体性熔铸后表现出来的,也可以说知行合一就是生命的存在方式。
(二)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一穗三餐
韩春荣
素玉挎了大荆条筐。
得挎个大的,万一捡到的东西多呢,筐里还放了把小镐,万一能从田鼠洞里扒出东西呢。
素玉挎着大筐在田间慢慢逡巡,看见什么捡什么,萝卜叶子捡进来,嫩些的苦菜薅下来,捡到两个青棉花桃子,捏捏没捏动,放进筐里,回去在窗台上晒两天,不咧嘴也能捏开,棉瓣撕巴撕巴,就是棉花。
素玉看见一小片苣荬蒜,叫了声哎哟,忙撂下筐一阵刨。
可转了老半天时间,筐里还是一层薄薄的绿。
田鼠洞看到两个,已被人扒过了,翻到了根儿,土上有些粮食碎壳,挑了几个捻过,都是空的,一粒粮食也没剩下。
夕阳毫无顾忌地红,明天又是大晴天呢。
素玉看了会儿夕阳,只好回家。
低着头,一步步跨过田垄,或顺着田垄,看着一根根一拃高的高粱茬子。
忽然,她站住了,迅速瞄瞄四周,附近没人,她快走几步猫下腰。
那穗高粱肥得很,红透了,懒懒地躺在垄沟里。
素玉把它轻轻放进筐里,又看看垄沟有没有散落下米粒,没有,这是一穗完整的高粱。
素玉想,它就是特意等着我的,它掉下来时没人发现,躺在这里几天,也没被发现。
到家,素玉把俩棉桃放到窗台上,进了屋,看了眼灶前被火光映得脸庞通红的大闺女,笑了下,不声不响把高粱穗放到衣柜上,用水壶挡住。
又到厨房把筐里东西洗净,放进碗里端上饭桌。
晚饭烙的锅贴儿,干地瓜秧磨的面,有些甜,配上白菜汤,野菜蘸大酱,孩子们都吃出一头汗。
饭后,大闺女搬走炕桌,另几个孩子歪在炕上打着水嗝。
素玉卸下柜盖,反放在炕上,把高粱穗拿过来,孩子们立刻眼睛一亮,不由往前凑了凑。
鱼干儿说:
“妈,你哪儿弄来的呀?
”她说:
“还不是捡的,有空儿就得出去捡。
”她拿着擀面杖细细擀,高粱粒一颗颗脱出来。
大闺女说:
“妈你咋不用饭桌擀?
“饭桌裂了缝,不平整,还伤漆,柜盖子又平又厚实,你老祖宗留下的柜可是邦邦硬的。
”她把擀高粱的过程拖得比较长,这活儿不累,孩子们也乐得看,鱼干儿还把没脱去壳的高粱粒从壳里挤出来。
第二天素玉去地里转回来时,刚拐进街口,就看见老蔫,老蔫说:
“新高粱米,真香,香一条街。
”她笑着说:
“是呀。
”迎着香味进了院子,进了屋,对大闺女说:
“多烧个开,多焐一会儿,要不汤不稠。
”
素玉终于让大闺女端上了米粥,她拿勺子轻轻抄底一舀,半勺饭粒半勺米汤放进碗里,搅了搅粥,又盛了勺,放到鱼干儿的面前,这孩子从生下来身上就没啥肉,本来念想着家有余粮,没好意思直接叫余粮,去了个“米”字,这下“米”就跟他没缘,从没人叫他余良,都叫他鱼干儿。
鱼干儿拿匙先舀了点儿米汤,吧嗒吧嗒嘴说:
“真香。
”她又盛完四碗粥分别放到四个孩子面前,自己拿碗,轻轻在上层舀了碗米汤放自己面前,抓了个锅贴儿。
大闺女从自己碗里捞了半匙米粒倒进素玉碗里,素玉说:
“你吃你的,我碗里有,盆里还有。
”几个孩子都递过半匙米粒來,她用手护住自己的碗说:
“各吃各的,盆里还有呢,今天都吃饱喽。
”她又说:
“过些天白菜都收了,我刨些白菜根子,晒干了磨成面,做饼子可好吃了。
”孩子们都乐了,说:
“妈你真能干,啥招儿都有。
老蔫见人就说:
“素玉真会过日子,一个高粱穗子吃三天。
”那三天,有些人在晚饭时磨磨蹭蹭经过素玉家那条街,一下下吸动鼻子。
粮食终于发下来,素玉和孩子们还是每天都抽空到田野去,捡回一些吃的一些烧的。
素玉说要千方百计,争取明年不断粮。
素玉挎着筐在田野上逡巡,直到冬天来临,再也没捡到一穗高粱。
接连几个秋天,素玉都没能从田里捡到一穗高粱,可她经常想到那穗高粱,想起时,满怀幸福。
(有删改)
4.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小说通过素玉看到高粱穗后“迅速瞄瞄”、“快走几步猫下腰”以及把它“轻轻放进管里”等细节描写,显示出了素玉不想让别入发现高粱穗的自私心理。
B.素玉把“擀高粱的过程拖得比较长”是因为这一穗高粱在饥荒时期对全家人来说非常珍贵,这也展现出了素玉在擀高粱时的小心翼翼和内心的喜悦。
C.文中交代了“鱼干儿”名字的来历,写出了余良因营养不良而像“鱼干儿”一样瘦弱的身体以及素玉拉扯几个孩子的不容易。
D.素玉给孩子盛粥时“抄底一舀”与给自己盛粥时“轻轻在上层舀了碗米汤”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读者感受到了素玉对孩子们无私的母爱。
5.请结合文本谈谈为什么素玉“经常想到那穗高粱,想起时,满怀幸福”?
(5分)
6.请结合全文赏析第一自然段在环境、情节、人物形象方面的作用。
(6分)
(三)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材料一:
新华社华盛顿1月27日电美国科学家发现,蚊子能迅速学会识别并记住让其不愉快的人的气味。
这一发现可能对预防蚊子叮咬以及防止其传播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一期美国《当代生物学》杂志发表的研究显示,蚊子一旦将一些人的特定气味与不愉快的感觉联系起来,下次叮咬时就会避开散发这种气味的人。
参与研究的华盛顿大学杰弗里·
里费尔在一份声明中说:
“一旦蚊子以厌恶的方式学习识别某些气味,那么这些气味就会让它们产生厌恶反应,就像对驱蚊剂的反应一样。
长期以来,人们已经意识到,蚊子更爱叮咬某些人,而非随机叮咬。
里费尔等研究人员对此展开了研究。
首先,研究人员通过实验让蚊子学会将特定人或特定动物的气味与不愉快的机械冲击和振动联系在一起。
24小时后,他们利用Y型迷宫评估这些受过训练的蚊子。
结果显示,蚊子不会选择气味让其“不爽”的人,而是更多去叮咬对照组目标。
进一步研究显示,与情绪相关的多巴胺在蚊子的厌恶学习中发挥关键作用,缺乏多巴胺受体的转基因蚊子失去了学习能力。
里费尔认为,通过了解蚊子如何决定叮咬哪类人等行为,可以更好地了解蚊子的基因和神经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有助于开发出更有效的控蚊工具。
材料二:
蚊子会传播很多疾病,如登革热和寨卡。
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博客上曾发布的图表指出,蚊子每年造成的人类死亡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动物都多。
这也促使人们发起所谓的“蚊子大战”。
最近的一项实验可能成为这场战争的转折点,因为它可能让我们拥有了一种令人惊讶的潜在革命性武器,即训练蚊子学习和记忆的能力。
最新发表在《当代生物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宣称,当你对即将咬你的蚊子挥出巴掌时,它会学会将你的个人气味与危及生命的经历联系起来,并在未来会避开你。
美国华盛顿大学神经生态学家杰夫•里弗尔在接受《国家地理》杂志采访时所描述的那样:
“它们本质上是巴甫洛夫蚊子。
”“巴甫洛夫的狗”是一项著名的实验,即狗被训练按照条件反射分泌唾液,这与训练蚊子避开某些人的方法相类似。
当人拍打蚊子时,通常会在皮肤上产生微小的震动,从而打断昆虫叮咬的企图。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在20分钟的实验中重现了这些振动,发现当蚊子的叮咬被这些振动所干扰时,它们就会避开这种气味长达24小时。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沃尔特•利尔对《国家地理》杂志表示,“现在我们知道有些化合物会触发蚊子这种避免叮人的记忆,我们可能会使用一种配方,它不仅包括主动驱避剂(比如避蚊胺),而且还包括一些会引发它们避免记忆的化合物。
材料三:
里费尔等研究人员发现,通过训练,蚊子可以把特定气味和引起其不适的冲击、振动联系在一起。
经过训练的蚊子在24小时后被关进Y型迷宫嗅觉仪,它们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以前特别喜欢的味道,另一条是对照组。
经过了科学家的反复冲击和振动,蚊子学乖后,毅然避开了它们先前十分喜欢的味道。
之后通过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和RNAi(干扰技术),科学家们又确定多巴胺是蚊子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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