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西溪堡锰矿整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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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贵州省地质矿产锦江工程公司
建设地点:
贵州省松桃县平头乡平土村
建设性质:
整合(改扩建)
建设规模:
30万t/a(其中北矿段规模20万t/a,南矿段规模为10万t/a),服务年限为24a。
1.2工程简况
松桃县西溪堡锰矿(整合)矿区位于松桃县平头乡,矿区总面积为6.21km2。
矿区内主要赋存锰矿资源,无其他可开发利用的伴生资源。
本项目锰矿保有资源量1131.46万t,设计可采储量665.17万t,设计规模30万t/a,服务年限24a。
本项目锰矿开采项目实际上分为相对独立的南北矿段进行开采,南部沿用原有10万t/a规模老系统的斜坡道,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后生产,北矿段采用新建立井开采深部的锰矿资源,规模为20万t/a。
本项目南矿段采用斜坡道开采,北矿段采用立井开采,项目前期共有7个井筒,即南矿段主斜坡道、南矿段辅助出口、南矿段回风斜井、南矿段安全出口、南矿段西辅助斜坡道;
北矿段主井(立井)、北矿段回风斜井,后期增设2个井筒即南矿段东辅助斜坡道、南矿段东辅助出口。
本项目南北矿段均采用房柱子法开采,本项目南矿段开采不划分水平,并且不进行采区的划分。
开采顺序为以矿块为一回采单元,向主要上山巷道方向退采,采用自下而上分层回采。
矿房回采完毕后进行矿柱回收,让顶板自然垮落或人工放顶。
北矿段分2个水平5个采区开拓,一水平标高为+240m,布置一采区和二采区,二水平标高为+150m,布置三采区、四采区和五采区,水平开采顺序:
由上至下,先开采一水平,后开采二水平。
采区开采顺序:
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
本项目总占地11.29hm2,提供资料显示不占用基本农田,也不涉及工程搬迁。
南矿段主工业场地采用白岩溪上游的溪水作为生活水源,井下打眼及地面消防用水取自经处理后的矿井水,不足部分由项目生活水源补充。
南矿段西辅助井场地的生活用水来源为山涧裂隙水。
北矿段工业场地水源来自泉点出露。
本项目拟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热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
本项目南北矿段矿山建设和生产电源均可取自拟建的龙头营变电站。
矿山总年耗电量约为10370350kW•h,单位电耗34.57kW•h/t。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本项目南矿段10万t/a规模部分总劳动定员为84人,整合后南矿段全员效率为2.0t锰矿/工。
本项目北矿段20万t/a规模部分总劳动定员为120人,其全员效率为2.52t锰矿/工。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607.3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31.16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5.01%。
2项目环境影响、生态整治及污染防治措施
2.1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矿区以剥蚀地貌为主,属低山地形,地势中间低,四周较高,最大高差达460m,评价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酸性黄壤,属轻度水土流失区。
区内农田植被和林地面积比例较大,为主要的景观生态类型。
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评价区涉及的村民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动植物资源、地表和地下水环境以及各种地面设施及矿区内道路等。
2)施工期生态影响
本项目南矿段在整合前已形成部分采空区,并有部分田坝村寨受到地表沉陷影响,评价要求矿方“以新代老”将受影响的田坝村民搬迁至未受影响的田坝村民点。
矿井各场地占地主要为旱地、灌木林地和工矿用地等;
评价要求保存好施工期占用土地的表土层,以用于服务期满后的工业场地的土地复垦之用,占地耕地的需要进行异地补偿。
3)运营期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矿井建成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本矿井开采后地表沉陷表现的形式主要是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
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矿层开采后全井田最大下沉值将达到1.8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全井田为1.54km2。
根据设计开拓布置和预留的村寨保护矿柱,首采区及全井田矿层开采后白岩溪(部分)和小溪沟村寨、南矿段主工业场地旁零散村民受到地表沉陷Ⅳ级破坏影响,环评要求结合断层保护矿柱留设小溪沟保护矿柱,将小部分受影响的白岩溪村民搬迁至白岩溪保护矿柱内,将南矿段主工业场地旁零散村民搬迁至中岭村民点。
在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预计锰矿开采对南北矿段主工业场地,废石场,矿区公路,矿区植被以及小溪沟、白岩小溪的影响较小。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地表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49.50hm2,受地表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84.72hm2。
矿井投入生产营运后,因采矿沉陷受中度破坏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1.86hm2,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72hm2。
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及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
4)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并对工业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2.2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矿井建设后工业场地污废水受纳水体为小溪沟-沙河。
评价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小溪沟、沙河等各断面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说明各断面水质完全可满足Ⅲ类标准要求,可新建排污口。
2)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先行建设井下水处理站及生活废水处理站以及相关排水管道,在工作面准备结束前地面矿井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应建成并调试完毕,以便在矿井试生产阶段即实现矿井水的资源化。
3)运营期污废水治理及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南矿段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192m3/d,北矿段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2099.8m3/d,环评推荐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的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规模为120m3/h(2880m3/d),处理后的矿井水尽量复用与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道路及绿化浇洒用水,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南矿段西辅助井场地地面设施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03m3/d,场地内不设污水处理设施,环评要求设置旱厕所,少量的粪水可供当地农用。
南矿主工业场地地面设施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53m3/d,北矿段主工业场地地面设施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2.24m3/d,南北矿段生活污水总量为18.77m3/d,结合设计环评要求在北矿段主工业场地设置1座处理站规模为1m3/h(24m3/d)的二级生化装置,处理南北矿段主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废水达标外排至小溪沟。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小溪沟及沙河的水质影响较小,但非正常排放下对小溪沟及沙河水质的影响较大,因此环评要求尽量避免事故排放,尽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评价要求在各工业场地储矿场及装车场四周设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将场地初期雨水淋滤水收集后北矿段主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与矿井水一并处理。
4)矿井服务期满后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停止后,矿井水(斜坡道及立井排水)处理站才可以停止运行。
工业场地若为当地再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则仍需继续运行。
2.3地下水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目标
评价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环评选取区域出露的3个泉点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水质监测项目中总大肠菌群超标,其它项目均未超标,说明评价区地下水受当地居民生活污废水排放的影响,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但总体情况尚好。
地下水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具有供水意义的井泉和含水层。
2)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制,储矿场及装车场地硬化,并在周围修建截排污沟,将收集后的污废水引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2)废石场修建截排污沟,坝体下游设置沉淀池,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场地淋滤水
(3)由于锰矿地下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环评要求营运期间凡是由于本矿开采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用水的,应由业主出资解决。
(4)评价要求采取减少污水入渗、及时填补裂缝、饮用水源漏失赔偿、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点、动态观测网等多种措施,以减少锰矿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
2.4环境空气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环评在在南矿段主要工业场地及平土村寨共设置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矿井工业场地环境空气采样点中TSP、SO2日均浓度和SO2小时浓度均未超标;
说明工业场地及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保护目标为北矿段主工业场地附近的小溪沟村寨、南矿段主工业场地附近的零散村民及运矿道路旁的村民点。
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施工期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要求采样太阳能热水器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不采用锅炉或临时炉灶;
工业场地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
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3)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
(1)不使用燃煤锅炉,使用太阳能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
(2)在各储矿场和装车场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并要求尽量降低装卸落差,控制储矿场和装车场地扬尘。
(3)临时堆场使用时采用喷淋洒水抑尘,使用完毕后采取覆土绿化的措施。
(4)运矿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蓬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漏,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还应限速行驶。
2.5声环境
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评价在在西溪堡锰矿(整合)各工业场地及附近、运输道路旁共布置21个噪声监测点。
监测结果表明,除南矿段风井场地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良好。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北矿段主工业场地附近的小溪沟村寨、南矿段主工业场地附近的零散村民及运矿道路旁的村民点。
2)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南矿段主工业场地昼间施工对南矿段主工业场地外围零散居民点有一定影响;
夜间施工对蒋家坡上、主工业场地外围零散居民点有影响。
北矿段主工业场地昼间施工对附近村寨影响不大,夜间施工对附近小溪沟村寨有一定影响。
环评要求矿井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的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环评要求在非申报及公示情况下夜间禁止施工,在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矿井建设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3)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主要噪声源为北矿段主工业场地的压风机、通风机、机修车间、提升机房及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噪声;
南矿段主工业场地的压风机、机修车间、自卸式汽车;
南矿段风井场地通风机、南安全出口场地通风机;
南矿段西辅助井场地机修车间产生的噪声。
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以及优化总图布置的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矿井投产后,各主工业场地厂界、南矿段风井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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