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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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头,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一旦事故出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合同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版)
10.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1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14.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范CJJ6-85
1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JGF80-2004
1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
17.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8.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
不同意
申报程序
(2)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头、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编制——分项工程监理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3)督促——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4)审核——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审核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5)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7)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核查——核查施工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9)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标;
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0)参加——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1)会议——在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召开的工程例会上,经常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
2.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事先报审验证。
(2)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事中督促实施。
(4)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
(1)市政管线的基坑和沟槽对不加支撑的内边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对有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深度超过5m的大型基坑的围护设计方案应经市建委科技委的专家组评审。
(2)深度超过5m的基坑和沟槽根据审查的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门篇章。
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签章,报业主和监理审核,并按业主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认真实施。
(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边坡和支撑的稳定性,在边坡和支撑上的堆载重量和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确保基坑和沟槽中的地下水位不得影响边坡的稳定和构筑物的安全。
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管线及其它设施的安全。
不得妨碍消火栓、管道闸伐、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井盖的正常使用。
(4)人工挖槽时,槽边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下管时沟槽内严禁站人,确保人身安全。
(5)岩石沟槽开挖前应进行试爆。
爆破应由专人指挥,并编制爆破方案,制订爆破操作安全措施及保护措施。
(6)基坑和沟槽的边坡和支撑上设置人行上下踏步和安全护栏并不得影响边坡的稳定性。
(7)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8)市政工程施工除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必须符合有关市政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安全交底记录
2.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现场巡视检查记录(如需要)
(3)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体现)(内容可包含在监理月报内)
(4)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6)市政、电力、水务等专业工程安全监理用表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安全监理日记、月报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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