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5697856
- 上传时间:2022-11-15
- 格式:DOCX
- 页数:101
- 大小:133.99KB
经济法学Word下载.docx
《经济法学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学Word下载.docx(10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19世纪末20世纪初、“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20世纪60-70年代、“政府失灵”、“认可和规范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或协调之法”。
7.《谢尔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单行法律法令。
8.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刑为主、诸法合体”、大陆法系、“经济立法”、“经济法规”、行政立法、行政法规。
第三章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
1.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微观经济法、宏观调控法。
2.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法律化。
3.经济法的规制主体、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
4.国家统治阶级、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外在表现形式、经济法的实质渊源。
5.人类的经济生活。
6.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行政区法律,经济特区的单性经济法规、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第四章经济学、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学体系
1.经济生活、有关物质资料、经济法学科总论、经济法学科分论。
2.重商主义理论。
3.亚当•斯密、《国富论》。
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经济学说、威廉•配第、布阿吉尔贝尔。
5.国家主义、旧历史学派、新历史学派、庸俗经济学派、新古典经济学派。
6.改革开放、现代经济学、"
苏联范式"
。
7.多层次性、复杂性、全面性、合理性、前瞻性、充实性。
8.理论上的经济法、实务中的经济法、理论上的经济法。
9.法学二级、经济法的产生、人们对经济法的研究。
第五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方法
1.经济法有特定对象说、经济法无特定对象说、有特定对象说。
2.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规制关系、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市场规制特别关系、一般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特别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3.调整对象、调整方法。
4.基本行为规范方式、法律后果形式、法律规范、法律后果形式。
5.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性、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对等性、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公共性、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时代性。
6.市场规制主体(政府)、泛市场规制主体(民间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交易所和特殊企业)、市场被规制主体(企业和个人)、市场公平交易规制关系、市场信息规制关系、市场公平交易规制关系、市场信息规制关系、市场竞争的不完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
7.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结构和运行、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总供给。
第六章经济规制法律关系
1.国家经济规制机关;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2.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绝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相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
3.经济规制主体、市场被规制主体。
4.纵向的经济关系、横向的经济关系、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经济规制法律关系。
5.经济规制主体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被规制主体的经济权利和义务、积极的经济权利和义务、消极的经济权利与义务。
6.价值、稀缺性、可控制性。
7.政府、企业、私人、社会经济目的。
8.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内容。
第七章经济法的地位
1.调整对象、调整方法。
2.独立、重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3.具体化、原则、规定、基本法、根本法。
4.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交流与合作。
5.共同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殊身份。
6.经济关系、经济关系、干预、协调、国民经济规制关系、市场运行关系。
第八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特色性、高度性、本原性、普遍适用性。
2.平衡协调原则、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政府适度干预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3.立法、具体适用、经济法体系。
4.独特性、时代性和地域性。
5.指导方针、立法漏洞、经济法学说、经济法主体、经济活动、基本依据。
6.社会公共性、公私交融性。
7.市场经济内在理念、经济社会化。
第九章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
1.阶级本质论、社会本质论、本质(根本)属性论。
2.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性、经济法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政策性。
3.国家、国家、立法、政府、国内经济运行、政府、规范。
4.市场失灵、市场配置资源、竞争。
第十章经济法的价值
1.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效率、社会经济安全、社会经济公正、社会经济自由。
2.经济法、人、人、经济法、经济法对于人。
3.经济法的内在价值、合理的法律秩序。
4.人对经济法、人的需要、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5.内在价值、法律秩序、特殊价值、客观性、抽象性、具体性、现实性和中介性。
第十一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1.制定、认可、国家立法机关、国家最高立法权的机关(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
2.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我国加入WTO。
3.规范性文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经济规制关系、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现实的权利义务、经济秩序、法律秩序。
第二编微观经济法分论
第十二章微观经济法概论
1.适度干预原则;
实质公平原则;
公共利益原则。
2.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运行规制法。
3.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交易主体。
4.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个别经济单位、经济单位、经济总量、微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
5.微观经济法立法目的的内在要求、对话的客观要求、发展的逻辑要求。
第十三章市场主体规制法
1.市场规制主体(或称为经济法规制主体)、市场被规制主体(或称为经济法被规制主体)。
2.市场规制主体地位的法定性、市场规制主体的职权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规制主体之间的行政隶属性、市场规制主体职权与职责的一致性。
3.市场交易主体、所有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或商品交易活动的社会实体。
4.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责任形式变更。
5.经济决策权、市场规制权、经济监督权、经济立法权、经济处罚权和经济司法权。
6.自由主义模式、特许主义模式、准则主义模式、行政许可主义模式、严格准则主义模式、混合型模式。
7.新建设立、改建设立。
第十四章公平交易规制法
1.保护公平竞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谢尔曼法》。
3.对外贸易的国内秩序、对外贸易的进口秩序。
4.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和市场保障措施法。
第十五章市场信息规制法
1.消费者主权。
2.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3.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知识获得权;
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监督权。
4.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
5.定价行为、价格运作过程中、价格总水平、价格监督检查
6.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第十六章消费品市场规制法
1.重要消费品、稀缺消费资源。
2.中央分工负责制、地方分级负责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3.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消费资料、生产资料、消费品的消费、生产资料的消耗、市场交换、消费品、生产资料、消费品市场(消费资料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消费品市场规制法、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
5.许可制度、登记管理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
1.有限的能源资料、煤炭市场、电力市场、石油市场。
2.周期性投入、物资买卖关系、农药市场的法律规制、兽药市场的法律规制、种子市场的法律规制、化肥市场的法律规制、饲料添加剂市场的法律规制。
3.以非兽药冒充兽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批准文号、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4.综合开采杜绝浪费、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第十八章服务市场规制法
1.“服务业”、“法律职业”。
2.市场行为规则、市场管理规则。
3.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
4.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5.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网络信息中介服务。
6.接入服务、主机服务、上网服务。
第十九章要素市场规制法
1.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产权。
2.房地产的稀缺性、房地产的固定性、房地产的耐用性。
3.金融业务关系、金融监管关系。
4.自律型管理体制、集中型管理体制。
5.劳动力交易市场、劳动力服务市场。
集中交流市场、常设市场、个别交易市场。
开放型劳动力市场、封闭型劳动力市场。
第二十章对外贸易市场规制法
1.商品贸易市场、服务贸易市场、技术贸易市场。
2.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自由进出口。
3.“跨境提供”方式、“国外消费”方式、“商业存在”方式、“自然人存在”方式。
4.一国、对外贸易活动、外贸易管理过程、管理、调控、经济法中市场规制制度。
第三编宏观经济法分论
第二十一章宏观经济法概论
1.宏观利益均衡原则。
平衡优化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尊重市场的原则、经济民主的原则。
2.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协调法、计划指导法。
3.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微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
第二十二章财政法
1.强制性、非营利性、持续性、量出为入性、无偿性。
2.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宏观调控和监督。
3.公开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以及年度行原则。
4.预算关系、预算程序关系、预算实体关系。
5.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
6.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国债、赁证式国债。
7.财政购买支出、财政转移支付。
第二十三章税法
1.分配收入、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
2.直接税、间接税。
从量税、从价税。
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3.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4.企业所得税(或称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四章货币政策法
1.一般等价物。
2.国务院、货币政策、监督管理。
3.现金流通、非现金流通。
4.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制度、公开市场业务。
5.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五章收入分配法
1.居民收入、收入分配关系、社会保障体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