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溪北洋至赛岐快速通道规划红线内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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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岐镇人民政府及各安征迁工作组根据经公布的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级、成新率及补偿标准,填写一式三份的《房屋征收补偿登记表》《房屋征收附属项目补偿清单》,由被征收人和征迁工作组经办人分别签字、盖章确认,经赛岐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拨付房屋征收补偿款。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一)征收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实行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补偿。
被征收人合法住宅占地面积采取以地换地,统一规划安排宅基地安置。
安置宅基地面积分别为52㎡、63㎡和72㎡。
放弃宅基地,选择货币安置的,给予发放自行安置补助费。
(二)安置宅基地使用集体建设土地,与福安(溪北洋)至赛岐快速通道主线用地一并征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由赛岐镇人民政府为建设业主,以新农村建设用地报批。
具体由赛岐镇人民政府会同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统一选址、设计、报批,完成“三通一平”及宅基地地基建设。
其方案经福安(溪北洋)至赛岐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审定后,所需资金纳入该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成本。
(三)被征收人办理安置宅基地产权手续参照福安市造福工程政策,由赛岐镇人民政府协助办理。
相关税费纳入福安(溪北洋)至赛岐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成本,市住建、国土、脱贫办、房管等部门给予及时办理。
四、补偿安置标准
(一)安置方式分为宅基地安置、货币安置,或宅基地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二)房屋征收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给补偿费(包括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房屋用地的补偿等)。
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按照相应结构等级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率确定,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征收宅基地、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用地的,按周边同类被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2倍给予补偿。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其对应面积不予补偿。
(四)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5元/㎡·
次。
搬迁补助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征收人一次性发给被征收人二次搬迁费;
选择货币安置的,征收人一次性发给被征收人一次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标准为8元/㎡·
月。
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选择货币安置的,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提供宅基地安置的,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3个月,自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至正式供地时再增加6个月。
非被征收人责任,在农转用报批后超过12个月未能交付安置宅基地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
(六)选择自行安置的,其用电、给水、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由被征收人自行办理迁移手续。
费用由相关部门予以依法减免。
五、安置办法
(一)宅基地安置。
按照“合法住宅占地面积等面积调换”的原则,单幢合法住宅占地面积小于57.5㎡(不含57.5㎡)的,安置52㎡户型的宅基地;
占地面积在57.5㎡(含57.5㎡)至67.5㎡(不含67.5㎡)的,安置63㎡户型的宅基地;
占地面积在67.5㎡(含67.5㎡)至88㎡(含88㎡)的,安置72㎡户型的宅基地。
单幢合法住宅占地面积在88㎡及以下(含88㎡)的,只能选择一个安置宅基地;
占地面积在88㎡以上(不含88㎡)的,可以按面积最接近的户型安置多个宅基地。
宅基地户型面积按1500元/㎡互补差额。
多户共有一幢住宅的,其合法住宅占地面积与安置宅基地等面积置换后,余数大于26㎡(含26㎡)的,可按1500元/㎡补交差价后安排52㎡户型的安置宅基地,余数小于26㎡的只能货币安置。
(二)货币安置。
被征收人放弃宅基地安置而选择货币安置的,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自行安置补助费。
(三)被征收人选择宅基地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六、特殊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
住宅性质用房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如厂房、学校、仓库、寺、庙、宫、祠堂、教堂、道路、护坡、电力设施、水利设施、自来水设施、通信基站、附属房以及简易搭盖等按相应的补偿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没有补偿标准的,由评估机构评定。
不享受安置宅基地待遇,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款。
七、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合法产权:
(一)被征收房屋经有权机关批准,持有合法产权手续的;
(二)被征收房屋经有权机关批准,办理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的;
(三)被征收房屋持有1952年土改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财政部门办理的有关契据证明的;
(四)被征收房屋在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设,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的;
(五)被征收房屋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且不违反规划的;
(六)被征收人原则上应提供房屋有关产权证明,如确因历史遗留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被征收房屋产权依据的,由村张榜公示无异议,出具证明,经赛岐镇人民政府审核后认定。
属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八、奖励办法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住宅合法建筑面积200元/㎡的奖金。
被征收人属五保户、低保户、病灾户、孤寡老人的,在按规定期限内签约腾房的,由村公示无异议后,经赛岐镇人民政府确认,给予30000元/户的困难补助。
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购买赛岐镇梨园场经济适用房政策。
按照“先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先选宅基地”办法,征收人按先后顺序给被征收人发放《宅基地选择顺序卡》。
凡超过规定期限未能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每推迟一天,奖励减10%,直至扣完为止。
九、房屋面积测量
房屋征收面积测量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房屋层高低于1.6米(不含1.6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1.6米(含1.6米)至2.2米(不含2.2米)的,按半层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2.2米(含2.2米)至4米(不含4米)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4米(含4米)至6米(不含6米)的,按1.3层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6米(含6米)至8米(不含8米)的,按1.6层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8米(含8米)以上的,按1.8层计算建筑面积。
十、人口和分户认定
(一)人口认定按户口簿为准,但是家庭成员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计入人口基数:
1.夫妻双方均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常住人员,夫妻一方户籍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
2.父母一方户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并且父母双方均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常住人员,其户籍尚未登记落户的未成年子女;
3.原户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符合规定的现役士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4.原户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因就读迁出的大学、中专在校学生及户籍外挂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
5.原户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劳动教养、服刑人员。
(二)被征收人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计入人口基数:
1.不实际居住的空挂户籍;
2.虽户籍实际存续,但系寄居、寄养的;
3.不符合规定迁入的人员;
4.虽户籍实际存续,但是已经死亡的人员。
(三)分户认定
分户认定以公安部门在房屋征收公告之前一年的常住户籍证明户数为准。
夫妻应合为一户安置。
十一、安置宅基地位置、标准
(一)廉首村安置宅基地安排在廉首大桥以东至张氏祠堂以西,廉首村锦浦自然村安置宅基地就近安排,具体位置以批准的规划用地红线为准。
(二)安置宅基地建设标准:
钢筋混凝土地基,按设计要求施工。
十二、安置宅基地选择办法
按照“先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先选择安置宅基地”的办法,征收人按照先后顺序发放“安置宅基地选择顺序卡”。
十三、补偿款结算办法
(一)选择货币安置的,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十日内,由征收人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款。
(二)选择安置宅基地的,实行房屋征收补偿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金等和安置宅基地应交款相互抵扣的办法,多余款项在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十日内,由征收人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不足款项由被征收人在征收人通知选择安置宅基地之日起十日内,到征收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存入后,持“安置宅基地选择顺序卡”依序选择安置宅基地。
未按时足额将安置宅基地差价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或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选择安置宅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宅基地。
十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凡用地范围内需征收的房屋,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征收。
(二)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向征收人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图、表、册、协议和财务账册等应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四)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
(五)本方案未作具体规定的相关事项,另行研究制定。
6.本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福安(溪北洋)至赛岐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表
2.房屋征收成新率评定标准表
3.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表
附件1
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表
单位:
元/㎡
结构
等级
主要特征
重置单价
框架
一
桩基础,钢筋砼楼板,普通砖墙,内外装修良好,水电齐全,层高为4.5米,楼层为5层及以上。
1010
二
钢筋砼基础、钢筋砼楼板,普通砖墙,外墙正面瓷砖贴面,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面普通抹灰刷涂料,门窗为普通镶板门,铝合金窗;
水电齐全,层高为3米。
958
三
毛条石基础、钢筋砼楼板,普通砖墙,外墙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普通抹灰刷涂料,门窗为普通镶板门,玻璃窗,水电齐全
865
砖混
毛条石基础,由240厚砖墙承重,钢筋砼地圈梁,钢筋砼楼板,屋面隔热层,混凝土楼梯和走廊,或斜砼玻璃瓦屋面,吊柱走廊,外墙水泥砂浆,正面瓷砖贴面,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普通抹灰刷涂料,门窗为普通镶板门,铝合金窗;
水电齐全,层高为3米,楼层为3层及以上。
860
毛条石基础,由180或部分240厚砖墙承重,外墙水泥砂浆拉毛或水泥油勾缝,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面普通抹灰刷涂料,门窗为普通镶板门,铝合金窗;
水电齐全,层高为3米,楼层为3层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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